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7 ,大小:16.90KB ,
资源ID:8828582      下载积分:10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图形码: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882858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9-655-100;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XX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 (2).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qwe****66】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XX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 (2).docx

1、 XX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 XX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培育认定工作,引导企业将信用管理融入企业发展战略,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推进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XX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包括XX省信用管理企业和XX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两类。 本办法所称XX省信用管理企业,是指企业对信用管理有内在需求,能严格执行《XX省企业

2、信用管理规范指引》,内部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增长,信用形象良好,并通过XX省企业信用促进会或其委托单位认定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XX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是指已获认定的XX省信用管理企业或符合XX省信用管理企业认定条件的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且能严格执行《企业诚信管理体系》(gb/t31950-2015)、《企业信用评价指标》(gb/t23794-2015),信用管理效益明显、社会信用形象优良、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并通过XX省企业信用促进会认定的企业。 第三条XX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在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指导下开展XX省信用管理企业和示范企业培育认定工作。 第四条XX

3、省信用管理企业和XX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培育认定工作坚持企业自愿、严格规范、服务引导的原则。 第五条XX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向社会推荐XX省信用管理企业和XX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争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有关社会组织的优惠扶持政策。 第六条XX省信用管理企业和XX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应当积极推广信用管理成功经验,传播诚信经营理念,参加相关公益活动,切实起到典型引领和示范作用。 第二章信用管理企业的培育认定 第七条XX省信用管理企业的培育认定工作由XX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及委托的市企业信用促进会、当地XX省企业信用促进会非企业理事单位组织实施。 第

4、八条XX省信用管理企业的培育认定工作包括企业申请、培育实施和评审认定三个环节。 第九条受委托的市企业信用促进会、当地XX省企业信用促进会非企业理事单位根据XX省企业信用促进会的工作要求,发布XX省信用管理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第十条企业申请认定XX省信用管理企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正常生产经营3年以上; (二)自愿实施《XX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指引》; (三)无违法失信行为; (四)对信用管理重视程度高。 第十一条企业申请认定XX省信用管理企业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

5、一)《XX省信用管理企业申报表》及电子文本; (二)本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管理层情况、企业财务状况,近年来的经营管理情况、企业发展前景等; (三)本企业对信用管理内在需求的分析报告,包括企业客户管理、合同管理、应收账款管理、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等情况分析。 第十二条信用管理企业认定申请被受理后,企业应及时成立企业信用管理实施小组,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小组应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并开展至少1次的企业信用管理业务规范培训。企业信用管理培育实施期应不少于6个月。 第十三条信用管理企业培育实施工作结束时,企业应对照《XX省企业信用管

6、理规范指引》,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内部自查评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委托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自查评估报告。 第十四条企业信用管理培育实施工作完成,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XX省信用管理企业创建实施报告; (二)企业执行《XX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指引》情况的自查报告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执行《XX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指引》情况的评估报告; (三)认定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受委托的市企业信用促进会、当地XX省企业信用促进会非企业理事单位参照《XX省企业信用管理评估认定指标体系(参考标准)》开展评审,评审结果经XX省企业信用促进会

7、确认,对通过认定的XX省信用管理企业,经公示程序后由XX省企业信用促进会颁发全省统一格式的证书。 第三章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培育认定第十六条XX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培育认定工作由XX省企业信用促进会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XX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包括企业申报、培育实施、评审认定三个环节。 第十八条企业申请认定XX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通过XX省信用管理企业认定,或符合XX省信用管理企业认定条件且所在地的市企业信用促进会(XX省企业信用促进会非企业理事单位)推荐的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二)已执行《企业诚信

8、管理体系》(gb/t31950-2015)和《企业信用评价指标》(gb/t23794-2015)。 (三)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示范作用; (四)无违法失信行为。 第十九条企业申报XX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认定,需向XX省企业信用促进会提交以下材料: (一)《XX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表》及电子文本; (二)本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管理层情况、企业财务状况,近年来的经营管理情况、企业发展前景等; (三)XX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实施报告,包括对本企业信用管理的内在需求分析; (四)企业执行《企业诚信管理体系》(gb/

9、t31950-2015)、《企业信用评价指标》(gb/t23794-2015)的自查报告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执行《企业诚信管理体系》(gb/t31950-2015)、《企业信用评价指标》(gb/t23794-2015)的评估报告; 符合XX省信用管理企业认定条件且所在地的市企业信用促进会(XX省企业信用促进会非企业理事单位)推荐的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请认定XX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还应提交企业执行《XX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指引》的自查报告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执行《XX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指引》的评估报告; (五)认定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0、鼓励申请认定企业邀请已通过认定的XX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在申报材料上签署推荐意见。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送所在地市企业信用促进会或当地XX省企业信用促进会非企业理事单位审查,并签署申报意见后,上报XX省企业信用促进会。 第二十条申请认定XX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企业要在执行《XX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指引》的基础上,对照《企业诚信管理体系》(gb/t31950-2015)和《企业信用评价指标》(gb/t23794-2015),进一步开展示范培育创建工作,组织企业信用示范管理业务培训,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第二十一条XX省企业信用促进会组织专家参照《XX省企业信用管理评

11、估指标体系(参考标准)》开展评审,对通过认定的XX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经公示程序后由XX省企业信用促进会颁发证书,并上网公布。 第四章续展和终止 第二十二条XX省信用管理企业和XX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自授予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企业应提出续展申请,由XX省企业信用促进会重新确认;符合条件的,有效期续展三年;逾期未申请续展的,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 第二十三条XX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及其委托单位对XX省信用管理企业和XX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每年组织回访和检查,定期进行测评,并将检查及测评结果作为续展确认XX省信用管理企业和XX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主要

12、依据。 第二十四条省、市企业信用促进会及XX省企业信用促进会非企业理事单位对XX省信用管理企业和XX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实施动态管理。 XX省信用管理企业和XX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在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撤销其认定资格: (一)企业破产、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企业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企业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风险的; (四)企业有重大违法行为,被有关管理部门处罚的; (五)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的; (六)其他应当撤销的情形。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XX省企业信用促进会负责发布《XX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指引》,并制定《XX省企业信用管理评估指标体系(参考标准)》。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XX省企业信用促进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XX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管理办法(试行)》(浙信促会[2008]3号)同时废止。 第7页 共7页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