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公布上海市创建节能省地型“四高”优秀小区年度考核评分表的通知 沪房管建〔2012〕53号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十二五”期间本市加快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的指导意见》精神,为积极发挥“四高”优秀小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我局组织专家制订了《上海市创建节能省地型“四高”优秀小区年度考核评分表》(2012版)。现印发给你们,自发文之日起,创建的项目应按照此表要求进行评审。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上海市创建节能省地型“四高”优秀小区年度考核评分表(2012版) 项目所在
2、区(县): 项目名称: 编号:( )年 号 分类 项目 内 容 分值 技术措施 自评打分 专家评分 1.工程质量 -- 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和责任的通知》(建市【2010】68号)、《关于加强本市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沪建交【2010】869号)、《关于加强本市新建住宅质量管理的通知》(沪房地资建【2008】32号)等精神,住宅质量一次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 2.室外环境与 节地(25) 2.1 总体 规划 空调外机的设置应满足安全、统一、美观以及通风的要求;
3、围墙透绿;电力通讯等管线入地。 ☆ 用地技术经济指标符合规划要求,布局结构清晰合理。 3 建筑尊重地域历史,体现居住文化要求,尺度合理,形态美观,色彩和谐,与周围环境相协调(1)。在开发建设中注重保护利用原有场地上的优质表土、优秀历史建筑和大株植物等(1)。 2 室外绿化环境满足《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2005修订版)的要求,乔灌木与草坪之比为7:3(1),复层人工植物群落面积≥40%绿化种植面积(1)。 2 充分利用地下空间,采用自然通风(1);自然采光(按人防设计的除外)(1);地下或半地下
4、车位占总停车位的比例不小于60%(保障性住房不小于30%)(1)。 3 电力配套采用箱式变压器,或利用地下空间安放电力等设备用房。 1 2.2 交通 与 公共服务设施 按标准设置无障碍设施;有老年人及儿童的户外活动场地。 ☆ 有青少年活动场所(如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网球、游泳等健身设施)。 2 交通流线组织便捷、道路分级明确,出入口布局合理,距离小区出入口500 m范围内有公共交通设施。 2 公共设施布局合理,商业服务设施、活动中心、中小学和幼托建筑等与住宅联系密切,减少出行
5、距离。 2 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按标准配建(1),与城市共享(1)。 2 2.3 小区 物理 环境 小区内硬质活动广场、人行道、非机动车道面积40%以上采用透水性设计。 3 小区内标识完善。 1 为50%以上的地面停车位,提供夏季遮荫(采用固定绿化构架或大型乔木)(1);有条件的建筑屋面采用种植绿化(1)。 2 3.能源利用与 节能(22) 3.1 建筑 主体 节能 围护结构采取保温隔热措施,符合本市现行65%节能设计标准规定要求。 ☆ 住宅体型系
6、数、窗墙比合理,满足《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205-2011)表4.0.4和表4.0.5-1要求。 3 外(门)窗采用塑料、断热铝合金中空玻璃等(1),外窗及阳台门气密性1-6层,q1≤2.5m?/ (mh)和q2≤7.5m?/(mh);7层及以上,不低于 q1≤1.5m?/(mh)和q2≤4.5m?/(mh)(1) 2 外(门)窗采用了低辐射玻璃(1),有固定或活动外遮阳措施(3)。 4 建筑外墙采用浅色外饰面或隔热材(涂)料。 1 3.2 照明与设备节能 公共场所照明采用LED等高效光
7、源、高效灯具或低损耗镇流器等附件(1),在公共区域设定时或光电控制(1)。 2 采用节能型空调,房间空调器能源效率等级达到2级。 3 3.3 可再 生能源 单项再生能源利用应用户数50%以上(6);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应用户数10%以上(2);地源或水源热泵空调系统应用户数10%以上(2);空气源热泵热水器应用户数10%以上(2);公共部位采用太阳能或风能路灯及草坪灯(1)。 7 4.水资源利用与 节水(10) 4.1 雨水利用 采用雨水收集利用工程,或在规定许可下河道水经处理后,用于绿化灌溉、道路清洗等。
8、4 4.2 绿化用水 绿化灌溉采用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 2 4.3 景观用水 小区内无水景观或不采用自来水补给景观水。 4 5.材料资源利用与 节材(28) 5.1 资源 再利 用 采用复合窨井盖、再生混凝土等资源循环利用的环保建材与产品。 2 不采用粘土类墙体材料(3)、饰面和屋面材料(1)。 4 回收再利用旧建筑材料或废弃材料(如旧砖石、砌块、瓦片等),作围墙砌筑材料(1);作道路材料(1)。 2 5.2 室内 装修 中
9、心城区内项目全装修住宅比例达到60%以上;其他地区达到30%以上。 5 实施全装修住宅面积比上款的规定值每提高5%,得2分。 6 推行设计、施工阶段,装修和土建工程的一体化同步实施(建筑施工图中平面功能明确,水、电、气等管线、点位清晰)。 3 5.3 新型建材 采用预制装配混凝土或钢结构建筑。 3 5.4 废弃物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并有废弃物回收利用措施(2),采用集中压缩或有机垃圾生化处理(1)。 3 6.室内环境质量与 环保(15) 6.1 建筑设计 建筑平
10、面规整,平面进深适宜(2),设凹口时,宽度≥1.8m,且深度与开口宽度之比小于2(2)。 4 住宅户均面宽适宜、功能分区明确、套内平面功能齐全、面积分配合理、交通流线清晰、层高适宜。 4 住宅各居室外窗开启面积不小于所在房间面积的1/10,或采用室内通风设施。 3 6.2 声环境 围护结构隔声性能与室内声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 6.4 光环境 建筑平面尽可能减少日照的自遮挡(2),起居室和主卧朝向为南偏东35°至南偏西35°(1)。建筑公共部位都有自然采光和通风措施(1)。 4
11、 7.智能化 7.1 技术要求 符合《上海市智能住宅小区功能配置大纲》基本配置要求。 ☆ 8.前期物业管理 8.1 管理制度 选聘有资质等级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制度齐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并有运行节能措施。 ☆ 8.2 房屋情况 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违章搭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 ☆ 8.3 设施情况 智能化、节水、节能等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 9.其他 附加分 对于保障性住房,以下做法可得分:规划和建筑设计理念、方法创新(3);率先应用了“四节一环保”的新技术,且具有实用价值(4);获得市或区级建筑优质工程奖项(4);模拟分析计算小区或建筑室内通风情况,出具相关单位的分析报告(4) (15) 总 分 100 备注: 1、“☆”为基本项,必须满足;“四高”优秀小区须在满足“☆”基础上,评审分值达到65分以上。 2、验收时,量化指标应有检测或评估报告;制度和定性要求等应有相关措施的书面资料。 3、通过住宅性能认定的项目,视同通过“四高”创建评审;但验收工作必须单列。 4、附加分为15分,仅针对保障性住房,加分必须体现创新性、示范性、实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