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8 ,大小:149.59KB ,
资源ID:8789720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878972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XXXX年上海市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技术要求.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xrp****65】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XXXX年上海市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技术要求.docx

1、关于印发《本市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补充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 各公安分(县)局技防办,本市各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各技防从业单位: 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是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中的重要组件,在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活动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本市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产品市场,提高图像记录和回放的品质,促进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技术发展,充分发挥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有的作用,经市局技防办组织有关专家结合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实际要求,收集整理和总结技术发展、应用需求信息,并经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及在本市生产、销售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的10余家主要研发

2、企业多次研讨、修改,制定了《本市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补充技术要求(试行)》. 自2011年12月1日起,凡在本市生产、销售的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Ⅱ类机)的,应持有法定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20815-2006,以下简称《国标》)和本要求检测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为2年),国内生产的还应持有《安全技术防范生产登记批准书》。另,按《国标》和《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用专用硬盘录像机技术要求》通过型式检验的,可沿用至报告有效期结束之日。 特此通知。 本市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补充技术要求(试行) 1. 范围 本要求是对《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3、》(GB 20815-2006)中4.1.2 、4.2.2和5的补充规定。在本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中使用的“A级 II类 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以下简称录像设备)设计、生产和检测应当符合本要求。 2. 定义和分类 2.1 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 满足《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20815-2006)中4.1.2要求,且不需要外接、延伸或扩展硬件设备的数字录像设备。 2.2 录像设备按图像接入方式可分为模拟类、模数混合类和数字类。 3. 基本要求 3.1 录像设备除应满足本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20815-2006)等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要

4、求。 3.2 录像设备应有清晰、永久的标志。标志的耐擦性应符合《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l6796-2009)中5.3.2的要求。标志内容应包括: a) 企业标识(制造厂商名称或注册商标); b) 产品型号(规格); c) 产品批次; d) 生产日期; e) 额定电源; f) 保险装置额定电流。 3.3 录像设备产品型号按下述方式进行标记: *:如704×576(A)、1280×720(A1)、1920×1080(A2)等。 4. 技术要求 4.1 图像显示、切换和控制 4.1.1 录像设备应能同时显示所有接入摄像机图像。 4.1.2 录像设

5、备应能手动切换或编程自动切换,对接入图像进行固定或时序显示。 4.1.3 录像设备切换图像显示重建时间应不大于1s。且视频音频应同步切换。 4.1.4 录像设备每一路显示分辨率均应与产品型号或产品说明书标称技术指标一致。 4.1.5 录像设备应具有移动侦测报警及与其他触发信号联动的功能。当产生移动侦测报警或接收到其他系统触发的联动信号时,录像设备应按照预定工作模式切换出相应的图像,联动响应时间不大于2s。图像显示应符合本要求4.1.4的规定。 4.1.6 录像设备应能手动操作或编程自动控制,对摄像机、云台、镜头、防护罩等的各种功能进行遥控。操作控制状态应平稳、可靠。 4.2 图像记录

6、保存和回放 4.2.1 录像设备应能以不少于25 frame/s的帧速图像记录和回放,每一路记录的图像质量均应与产品型号或产品说明书标称技术指标一致,且所有技术指标应不允许调低。图像保存时间及覆盖周期应根据相关标准要求设置。 4.2.2 在符合4.2.1.前提下,录像设备同时还具备另一种或多种不少于2 frame (非连续帧)/s帧速图像记录功能,且与产品标称技术指标相一致的方式进行图像记录时,另一种或多种图像记录方式保存时间及覆盖周期应根据相关标准或规定要求设置,且图像应叠加、显示与图像相关的时间、通道等字符信息。 4.2.3 录像设备所有的图像记录及字符信息,均应在本机和其他通用设

7、备流畅播放。 4.3 网络设置 录像设备应能对接入的网络摄像机进行设置。 4.4 状态提示 录像设备应能对所有接入的摄像机工作状态,包括触发报警、视频入侵检测、录像状态、在线、断线、故障等讯息,进行自动监测报警和故障提示。报警、故障提示信息应可听、可见。 5 联网要求 5.1 远程图像联网 5.1.1 录像设备制造厂商应提供用于基于WINDOWS或LINUX系统的SDK开发包及其详细文本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远程登录; b)实时预览; c)回放操作; d)日志查询; e)时间服务; f)文件控制。 5.1.2 录像设备制造厂商应提供测试客户端软件。 5.

8、1.3 “远程图像联网接口SDK思维导图” 见附注。 5.2 状态监测及管理 5.2.1 录像设备应能自动监测前端设备、传输线路以及系统的各种运行状态,实时或定时上传至技防工程从业单位的终端处理设备及公安技防监管平台,并根据监测情况可将监测数据按以下种类进行分类: a)运行信息:系统设备、软件运行情况,系统资源使用状态,通道录像状态,硬盘容量占用情况,设备参数设置修改等; b)故障信息:视频丢失、硬盘故障、进程异常、心跳超时(包括系统死机、传输故障、退出监测)等。 5.2.2 录像设备应能定时自动截取并上传指定通道的图像或图片,以供技防监管平台管理人员进行比对。 5.2.3

9、录像设备应能自动启动设备监管服务,且具有不少于3种类型用户的登录、操作及记录服务: a)用于验收人员对系统图像技术状态进行验收确认,以及系统验收情况评介的信息输入: 如:“验收通过”或“验收未通过”; b)用于维保人员对系统维护保养情况的信息输入: 如:设备维护:正常、异常(已修复)、异常(未修复), 或设备维修:正常、异常(已修复)、异常(未修复); c)用于操作使用人员对各安防子系统运行过程中所发现的故障报修信息输入: 如: 前端故障、终端故障、系统故障等。 5.2.4 区域报警视频联动技术应符合《本市区域报警视频联动服务系统基本技术要求(试行)》(沪公技防(2010)005号)的要求。 5.3 区域报警视频联动 以录像设备实现“区域报警视频联动”功能时,其可作为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控制主机与入侵报警(紧急报警)等系统联动。当入侵报警系统(紧急报警)被触发时,录像设备应能根据要求自动截取所有报警视频联动相关的图像或图片,即时上传至技防监管平台及相关区域报警控制中心。 附注: 1、远程图像联网接口SDK思维导图,见图1。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