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 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女方 姓名 出生 时间 身份证号 单位 户口所 在 地 男方 姓名 出生 时间 身份证号 单位 户口所 在 地 婚育 情况 证明 负责人签字: (男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女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 办事处经办人
2、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生育证号 备 注 注:①该表每年元月前发放到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 ②该表一式两份,乡、村(居)委会或有关单位各存一份。 附件2 县二孩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 女 方 姓 名 民族 合影彩照 出生时间 户口 性质 身份证号 单 位 户口所在地
3、 男 方 姓 名 单 位 出生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现有子女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时间 生孩 育理 二由 女审 方核 村意 委见 会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男审 方核 村意 委见 会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意 见 乡 镇 政 府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委 人审 口批 计意 生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生育证号 备 注
4、 附件3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申 请 人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本人 一寸 照片 婚姻状况 结婚时间 身份证号 申请时间 户籍地址 电 话 配 偶 姓 名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电 话 联系人 居住地址 电 话 生育节育情况 发证时已生育 男 女 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 现落实避孕措施 原 因 应征 金额 已征金额 村(居)委意见
5、 (盖章) 年 月 日 计生合同证号 发证 机关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婚育证明编码 现居住地 址 从业 单位 居住 地址 现居住地计 生办电话 注 销 时间 原因 备 注 附件4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母 亲 年龄
6、身份证号 户籍地 现居住地 父 亲 年龄 身份证号 户籍地 现居住地 子 女 性别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申请人承诺:我自愿响应国家号召,终生只要一个子女,并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若违反承诺,愿退出已享受的计划生育奖励优待。 申请人:男 女 女方 单位 意见 年 月 日 (公章) 男方 单位 意见 年 月 日 (公章) 乡级 审核 意见 经办人签名: 年
7、 月 日 乡(镇)、办事处盖章 光荣证编号 发证日期 附件5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个人申请表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出生时间 婚姻状况 家庭住址 婚姻史 生育史 配 偶 姓名 性别 出生时间 婚姻状况 家庭住址 婚姻史 生育史 申 请 理 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说明:1、此表由申请人填写; 2、前夫前妻的婚姻、生育史和收养子女情况应详细说明。 附件6
8、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 村(居)民代表会评议表 地(市州) 县(市、区) 乡(镇) 村(居)委会 时 间: 地 点: 主持人: 参会人员: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内容及程序: 1、主持人宣讲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介绍奖励扶助对象基本情况 2、代表发言:对新增奖励扶助对象和退出对象进行评议 3、评议结论: 4、与会人员鉴名(加按手印) 附件7 照片 全国农村部分计
9、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_地(市、州)_________县(市、区) _______乡(镇、街道) ___________村(居)委会_____________村(居)小组 项目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公民身份号码 户口 性质 婚姻 状况 婚姻变 动年月 本人信息 配偶信息 夫妇曾经生 育子女数 男孩_____ 女孩_____ 夫妇现有存活子
10、 女数(含收养等) 男孩____ 女孩_____ 夫妇曾经生 育子女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死亡年月 是否亲生 夫妇收养 子女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收养年月 死亡年月 家庭地址(门牌号) 联系电话 村(居)委会 审议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乡(镇、街道) 初审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县级人口计生部门 审核意见 年
11、 月 日(盖章) 备注 申报人签字: 填表人:___________ 填表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8 照片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 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_地(市、州)_________县(市、区) _______乡(镇、街道) ___________村(居)委会_____________村(居)小组 项目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性别 出生年月 户口性质 婚姻状况 本人信息 配偶信息
12、 夫妇曾经生 育子女数 男孩_____ 女孩_____ 夫妇现有存活子 女数(含收养等) 男孩____ 女孩_____ 是否领取独生子女证 夫妇曾经生 育子女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是否亲生 存活状况 死/残年月 死亡确认 单位 夫妇收养 子女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是否亲生 存活状况 死/残年月 死亡确认 单位
13、 残疾证号码 残疾类型 残疾等级 家庭地址(门牌号) 联系电话 村(居)委会 审议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乡(镇、街道) 初审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县级人口计生部门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备注 申报人签字: 填表人:___________ 填表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9: 洛阳市计划生育
14、特殊困难家庭救助个人申请表 申请人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公民身份证号码 婚姻状况 家庭住址 婚姻史 生育史 配 偶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公民身份证号码 婚姻状况 家庭住址 婚姻史 生育史 申请理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17 附件10 洛阳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对象审批表 县(市、区) 项 目 姓 名 性别 出 生
15、 年 月 身份证号码 户口 性质 婚姻 状况 婚姻变动年月 1吋近期 免冠照片 个人信息 配偶信息 子女信息 户籍所在地 联 系 方 式 现 居 住 地 申请理由 独生子女死亡时间 独生子 女伤残 伤 残 类 别 伤 残 等 级 残疾人证领取时间
16、 证 书 编 号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时间 证 书 编 号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单位 村(居) 民委 员会 审议 意见 (盖 章) 乡(镇、街道) 初审 意见 (盖 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17、月 日 年 月 日 县级 人口 计生 部门 审核 意见 (盖 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字: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 洛阳市计划生育低保对象生活补助个人申请表 申请人 姓 名 性别
18、 出生年月 户口性质 公民身份证号码 婚姻状况 农业 家庭住址 婚姻史 生育史 河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号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开始年月 配 偶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户口 性质 公民身份证号码 婚姻状况 家庭住址 婚姻史 生育史 申请人: 年 月 日 注:此表以个人为单位填写,一式一份,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存入低保对象个人档案。 附件12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低保对象民主评议表 单位: 县(市、区)
19、 乡(镇) 村 时 间: 地 点: 评议对象: 记录人: 参加评议人员及职务: 评议程序: 一、介绍对象基本情况: 二、村民自治组织成员发言: 三、评议结果: 参加评议人员签名: 注:此表一式两份,由县、乡两级分别将入个人档案。 附件13 洛阳市计划生育低保对象审批表 县(市、区) 项 目 姓 名 性别 出 生 年 月 身份证号码 户口 性质 婚姻 状况 婚姻变动
20、年月 1寸近期 免冠照片 个人信息 配偶信息 子女信息 户籍所在地 联 系 方 式 现 居 住 地 河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号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开始年月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时间 证 书 编 号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单位 村民 委员 会初 审意 见 (盖 章)
21、 乡(镇) 人口 计生 部门 复核 意见 (盖 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县级 人口 计生 部门 审批 意见 (盖 章)
22、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字: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4 洛阳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中招学业成绩奖励审批表 _____________县(市、区) 序号: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生照片 (同准考证) 学籍号 考号 父亲姓名 家庭户籍地 母亲姓名 家庭户籍地 奖励对象本人户籍地 父母结婚时间 计划生育户类型 独生子女证号 联系电话 生育史
23、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是否持生育证 第二胎生育原因 第一个子女 第二个子女 乡 镇 计 生 办 意 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意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中招部门意见
24、 年 月 日 备注 此表一式三份,人口计生委保留一份、中招部门保留一份、考生本人一份交学校 附件15 输卵(精)管复通术申请审批表 女方 姓 名 民族 单位 出生时间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 现 住 址 男方 姓 名 民族 单位 出生时间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 现 住 址 现有子女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时间 何单位施行何节育措施及时间 申请输卵(
25、精)管复通术原因及生育证号 原施行节育措施单位及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女方单位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男方单位审核意见
26、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办事处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人员签字及办理时间 输卵(精)管复通证明编 号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