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6 ,大小:69.50KB ,
资源ID:842321      下载积分:11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84232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胜****】。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胜****】,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重庆市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doc)为本站上传会员【胜****】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重庆市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doc

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计划委员会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价2000352号万州、黔江开发区物价局、计委、建委,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计委、建委,各有关单位:为规范重庆市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中介机构和委托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建设中介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六委、部、署、办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我们制定了重庆市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重庆市物价局。附:重庆市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二年六月二十二日重

2、庆市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重庆市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中介机构和委托人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建设中介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六委、部、署、办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有关收费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重庆市工程建设中介机构提供工程建设方面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评估、项目经济评价、工程项目概算、预结(决)算、标底的编制审核、工程监理等中介服务的收费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重庆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本市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的主管部门,负责国家有关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方针政策的

3、贯彻落实,制定本市工程建设中介服务分工管理目录及收费指导标准。第四条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属经营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中介机构与委托方按不超过收费指导标准签订合同协商议定。第五条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应以中介机构服务人员的平均工时成本费用为基础,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并考虑市场供求情况制定。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指定承担特定工程建设中介服务的机构,其收费标准应按照补偿成本、促进发展和不营利的原则制定。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应体现中介机构的资质等级、社会信誉,以及服务的复杂程度,保持合理的差价。第六条工程建设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并实施收费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

4、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第七条工程建设中介机构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证书;(二)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中规定,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实施执业资格认证,取得相关市场准入资格的,按规定办理;(三)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四)向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第八条工程建设中介机构的服务收费按不同服务项目、内容,选择以下方法计取费用:(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可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服务费。也可按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所耗工日计算工程咨询服务费用。如果这两种方法不便于计费的,可以参照工日费用标准由工程中介机

5、构与委托方议定。但参照工日计算的收费额,不得超过按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方式计算的收费额。(二)工程建设项目编制、审核收费按编制工程项目概算、预算、标底金额为计算基础,审核工程项目概算、预算、标底、结(决)算按送审金额为计算基础,计算编制、审核费用。只审核费率、定额项目、不审核工程量按本指导标准的30%收费。(三)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按有权部门审批的设计阶段(含设计招标)或施工(含施工招标)及保修阶段所监理工程概(预)算为计算基础,计算工程建设监理费。或按照参与监理工作的年度平均人数计算。如果这两种方法不便于计费的,费用标准由工程中介机构与委托方议定。第九条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的建设工程,工程建设

6、中介服务费由双方参照国际标准协商议定。第十条丙级及丙级以下的工程建设中介机构,按相应收费指导标准分别乘以0.9和0.8的系数收费。第十一条工程建设中介机构应在收费场所显著的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委托人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不得对委托人进行价格欺诈和价格歧视。第十二条工程建设中介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管理的法规和政策,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也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第十三条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建设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工程建设中介机构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第十四条因工程建设中介机构失误或其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

7、委托关系的,或因委托人失误或其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有关费用的退补和赔偿事宜依据合同法办理。第十五条工程建设中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查处:(一)不符合本实施办法的收费条件,实施收费的;(二)违反收费管理权限,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收费的;(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频次、超越收费时限的;(四)违反已签定的合同(协议)实施收费的;(五)违反自愿原则,与行政机关或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联合下发文件和协议,强制或变相强制委托人购买指定产品或接受指定服务并收费的;(六)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或对委托人进行价格

8、欺诈、价格歧视的;(七)违反规定搞不正当价格竞争的;(八)其它违反本实施办法的收费行为。第十六条本实施办法由重庆市物价局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实施办法自2000年6月30日执行,凡与本实施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实施办法为准。附: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指导标准二、工程建设编制、审核收费指导标准三、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指导标准附一重庆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指导标准(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估算投资额标准咨询评估项目1000以下1000-30003000-1亿1亿-5亿5亿-10亿10亿-50亿50亿以上编制项目建议书1.5-2.52.5-66-1414-3737-5555-1

9、00100-125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3-55-1212-2828-7575-110110-200200-250评估项目建议书0.8-1.51.5-44-88-1212-1515-1717-20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1.5-22-55-1010-1515-2020-2525-35(一)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行业调整系数一、行业调整系数 1、石化、化工、钢铁1.32、石油、天然气、水利、水电、交通(水运)、化纤1.23、有色、黄金、纺织、轻工、邮电、广播电视、医药、煤炭、火电(含核电)、机械(含船舶、航空、航天、兵器)1.04、林业、商业、粮食、建筑0.85、建材、交通(公路)、铁道

10、、市政公用工程 0.7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1.2(三)工程建设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单位:元咨询人员职级工日费用标准一、高级专家1000-1200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800-1000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600-800注: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4、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附二重庆市工程建设项

11、目编制、审核收费指导标准标准项目100万元以下101500万元以内5011000万元以内10015000万元以内5001万元-1亿元以内1亿元以上概算2.5-32-2.51.5-21-1.50.8-10.5-0.8预算、标底454-32-32.5-21-1.50.5-1结(决)算结(决)算后无审增审减的按预算、标底的收费标准取费。有审增审减的另按审增审减金额的5-10%取费。附三重庆市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指导标准(一)按所监理工程概(预)算的百分比计收:序号 工程概(预)算 M(万元) 设计阶段(含设计招标)监理取费a(%) 施工(含施工招标)及保修阶段监理取费b(%) 1 M500 0.20a 2.50b 2 500M1000 0.15a0.20 2.00b2.50 3 1000M5000 0.10a0.15 1.40b2.00 4 5000M10000 0.08a0.10 1.20b1.40 5 10000M50000 0.05a0.08 0.08b1.20 6 50000M100000 0.03a0.05 0.60b0.80 7 100000M a0.03 b0.60 (二)按照参与监理工作的年度平均人数计算:3.5万元-5万元人年。(三)不宜按以上两项办法计收的,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按商定的其他方法计收。-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