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服务督导规范及细则(试行版) 一、 目的 为规范博览园现场工作人员的服务标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服务品质,达到园区名片和窗口效应,特制订本标准规范。 二、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博览中心讲解组、接待组、客服组、收银组及其他现场服务人员。 三、 仪容、仪表规范 公司职员均按要求统一着装(含试用期职员),服装由公司根据工种统一确定。着装分夏季着装(五一至国庆)和冬季着装(国庆至五一)。 1、 男职员着装要求:夏季着短袖白衬衣,左胸衣袋内不得装有物品,穿现场男职员统一工装裤,系深色西裤皮带;穿黑色袜子、黑色正装皮鞋(不能穿凉皮鞋)且鞋面不得破损,衬衣下摆应扎入裤腰里边;冬季
2、着长袖白衬衣,长袖衬衣必须扣袖扣,系领带,外穿深色(黑、蓝)西服套装,系深色西裤皮带;穿深色袜子、黑色皮鞋,衬衣外应直接着西装,不得在衬衣外加毛衣;领带系好后长度为站立时领带下端刚盖过皮带扣为宜,不带领带夹;着三粒扣西服时一般系上面和中间两粒扣子,如系一粒扣则系中间一粒;着两粒扣西服时,一般系上面一粒扣,正式场合可将纽扣全系上;室外可套合适的深色外套。 2、 女职员着装要求:夏季着短袖职业套装,着肉色长统丝袜,丝袜应无任何破洞或跳丝,穿黑色皮鞋(前不露趾,不得穿拖鞋),鞋面不得破损;冬季着职业套装,穿黑色皮鞋,可适当在工装内添衣,但不得外露。 3、 发型、配饰规定 l 上班时间应注意将
3、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不得染发(黑色除外),发长不过耳,不留胡须;女职员必须化淡妆,发型按照头花佩戴标准执行(附),染发不得过于鲜艳、怪异,耳钉直径不得大于1.5cm,不得戴耳坠。 女士头花佩戴标准: 1. 头花佩戴于后脑居中处,摆动头发部时不摇晃。 2. 左右两侧及后侧不得有耳发,如有碎发,需将其用黑色卡子夹起。 3. 刘海不得超过眉毛,可用黑色发卡箍起。 4. 不得佩戴除黑色外其他颜色的头饰。 l 所有职员在工作时间内应佩戴工牌,男士工牌佩戴:着西装时佩带于左翻领扣处;着衬衫时佩带于与衬衣口袋齐平上一厘米处;女士工牌佩戴:左胸相应位置。 l 不得在腰间或胸前外挂钥匙、手机
4、呼机和其他饰物;不得佩戴手镯、手链等饰物;左胸衣袋不得别放任何物品。 l 只可戴一枚戒指(戒指不可夸张),项链不可露出工作服之外。 l 上班时间女士只可佩戴耳针类的耳饰。 l 香水应清新淡雅,不可浓烈、剌鼻。 4、 个人卫生规定 l 所有职员应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口气清新。 l 职业装要保持干净、整齐并常熨烫,不得出现污垢。 l 应及时清洁和修剪指甲,不可藏有污垢,不能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只限于透明色。 l 皮鞋应保持光亮,袜子要勤换洗,保证无破损。 四、 服务语言规范 1、 交往语言 l 在游客咨询时,面带微笑,使用“您好、欢迎、请、谢谢、对不起、再见、请慢走”等礼貌
5、用语。 l 在游客投诉时,无论何种原因,都不得与客人大声争吵,影响工作秩序;确属委屈之事,应采取暂时回避态度,通过正常渠道逐级向上反映。 2、 电话语言: 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通话时首先使用“您好,非遗博览(园)中心,请问······”,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不得在电话中高声喧哗、争吵,以免影响工作秩序。如遇对方所找人员不在,则请对方留言转告,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凡来电一律待对方切断电话后,自己再放话筒。 五、 服务举止规范 1、 礼仪规范 l 头部:面带微笑,眼神亲切友善。 l 手势:避免消极手势,如
6、双手抱在胸前,食指指人等。正确运用高位、中位及低位的引领手势。在站立时,右手在上,左手在下,双手交叉贴于腹部。 l 身体:避免倚靠、仰躺,而是要正面朝向对方,身体略前倾,不可抖腿、翘腿等。身体立直,抬头、挺胸、收腹,下颌微收,双目平视,两脚成“丁”字型,右脚在前,左脚在后膝和脚后跟尽量靠拢,两脚尖张开距离为两拳。 2、 行为规范 l 走姿:步履不宜过大过急,禁止在大堂内奔跑(紧急情况除外),上、下楼梯应靠右行;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人要礼让问好,不能抢行。 l 坐姿:当游客咨询时要及时站立,面带微笑。上体挺直、胸部挺起、两肩放松、肩平头正、脖子挺直、下颌微收、双目平视,不盘腿、不
7、摇晃。当游客前来咨询时,要及时站立,面带微笑。 l 蹲姿:双膝一高一低,下蹲时双脚一前一后,左脚在前,脚掌完全着地,右脚脚掌着地,脚跟提起,双腿应尽量靠紧,双手轻握放在左腿上。 l 站姿:站立时,面带微笑,挺胸收腹,两腿并拢,双脚成小八字,双手交叉贴于腹部,身体微微前倾。 3、办公规范 l 上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特别是不得玩游戏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 l 办公期间严禁用公司电话拨打或接听私人电话。 l 办公期间个人移动电话调整至震动,不得发出声响影响他人工作。 六、 督导细则 序号 过失行为 处罚标准 (元/次) 仪容仪表方面 1 不按公司的规定着装
8、 20 2 没有佩戴工牌或工牌没有戴在合适的位置 20 3 在腰间或胸前外挂钥匙、手机、呼机和其它饰物 20 4 佩戴手镯、手链等饰物 20 5 所戴戒指夸张或戴二枚以上(含二枚)的戒指 20 6 项链露出工作服之外 20 7 皮鞋不光亮、有破损、灰尘 20 8 指甲过长,有异物 20 9 口腔有异味 20 10 衬衫、外套不清洁、不平整 20 11 职员使用香水味过浓 20 12 头发不干净整齐,油腻,有异味,头皮屑过多,未常清理,且明显显露在衣肩上 20 13 冬天办公区内,在未报备的情况下,在工装外穿衣服 20
9、 14 夏季男女职员身体有异味 批评/20 15 上班时间女职员佩戴耳钉类以外的耳饰 20 16 女职员染发过于怪异 20 17 女职员涂抹透明色以外的指甲油 20 18 女职员未化淡妆 批评/20 19 女职员未佩戴头花 20 20 女职员耳发过长过乱未夹起 20 21 女职员佩戴除黑色头饰外的其他饰品 20 22 男职员头发过长(长过耳)或过短 20 23 男职员胡须过长 20 24 男职员染发(黑色除外) 20 25 男士着工装时未穿黑色袜子 20 26 左胸衣袋内装有物品 20 27 衬衣领口未扣 20
10、 28 穿着有外领扣的衬衣 20 服务语言方面 1 没有使用“请”,“您好”等敬语 20 2 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没有接起电话 20 3 接听电话没有说 “您好,(各公司名简称),请问……” 20 4 电话中使用不文明语言 20 5 接受问询时,没有告诉询问人其需衔接的公司、部门、人员及电话号码或作好记录,而是以拒绝性词汇如“不知道、不该我管”等回答 20 6 使用专业术语或简略语言,导致对方理解困难的 20 7 接到投诉电话时,没有表示歉意 20 8 客户所提的问题或要求没有进行相应的记录、处理 20 9 接到错打的电话时,没有礼
11、貌回绝 20 10 电话听筒没有轻轻放下 20 11 拨打、接听电话使用免提功能(特殊原因除外) 20 12 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 20 13 工作时间接听私人电话达到5分钟以上 20 14 接听所有来电未待对方切断电话后再放话筒 批评/20 15 集团外来电应待对方挂断后我方才可挂断电话,如对方不挂电话我方可在5秒后挂断电话 批评/20 服务举止方面 1 走路步伐过大过急(特殊原因除外) 20 2 在工作区域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20 3 在工作点位上盘腿而坐 20 4 当游客前来咨询时,没有及时站立回应 20 5 站立时身体松散 20 6 引领手势过于随便 20 7 上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含玩游戏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 20 8 办公期间严禁用公司电话拨打或接听私人电话 20 9 个人移动电话调整至震动,不得发出声响影响他人工作 20 对于违反以上任何一条规定者,予以罚款人民币20元,累计加倍。一个月内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再追加处以当月收入10%的罚款或行政记过处分。屡次提醒无效,公司可考虑辞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