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服务督导规范及细则(试行版)
一、 目的
为规范博览园现场工作人员的服务标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服务品质,达到园区名片和窗口效应,特制订本标准规范。
二、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博览中心讲解组、接待组、客服组、收银组及其他现场服务人员。
三、 仪容、仪表规范
公司职员均按要求统一着装(含试用期职员),服装由公司根据工种统一确定。着装分夏季着装(五一至国庆)和冬季着装(国庆至五一)。
1、 男职员着装要求:夏季着短袖白衬衣,左胸衣袋内不得装有物品,穿现场男职员统一工装裤,系深色西裤皮带;穿黑色袜子、黑色正装皮鞋(不能穿凉皮鞋)且鞋面不得破损,衬衣下摆应扎入裤腰里边;冬季着长袖白衬衣,长袖衬衣必须扣袖扣,系领带,外穿深色(黑、蓝)西服套装,系深色西裤皮带;穿深色袜子、黑色皮鞋,衬衣外应直接着西装,不得在衬衣外加毛衣;领带系好后长度为站立时领带下端刚盖过皮带扣为宜,不带领带夹;着三粒扣西服时一般系上面和中间两粒扣子,如系一粒扣则系中间一粒;着两粒扣西服时,一般系上面一粒扣,正式场合可将纽扣全系上;室外可套合适的深色外套。
2、 女职员着装要求:夏季着短袖职业套装,着肉色长统丝袜,丝袜应无任何破洞或跳丝,穿黑色皮鞋(前不露趾,不得穿拖鞋),鞋面不得破损;冬季着职业套装,穿黑色皮鞋,可适当在工装内添衣,但不得外露。
3、 发型、配饰规定
l 上班时间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不得染发(黑色除外),发长不过耳,不留胡须;女职员必须化淡妆,发型按照头花佩戴标准执行(附),染发不得过于鲜艳、怪异,耳钉直径不得大于1.5cm,不得戴耳坠。
女士头花佩戴标准:
1. 头花佩戴于后脑居中处,摆动头发部时不摇晃。
2. 左右两侧及后侧不得有耳发,如有碎发,需将其用黑色卡子夹起。
3. 刘海不得超过眉毛,可用黑色发卡箍起。
4. 不得佩戴除黑色外其他颜色的头饰。
l 所有职员在工作时间内应佩戴工牌,男士工牌佩戴:着西装时佩带于左翻领扣处;着衬衫时佩带于与衬衣口袋齐平上一厘米处;女士工牌佩戴:左胸相应位置。
l 不得在腰间或胸前外挂钥匙、手机、呼机和其他饰物;不得佩戴手镯、手链等饰物;左胸衣袋不得别放任何物品。
l 只可戴一枚戒指(戒指不可夸张),项链不可露出工作服之外。
l 上班时间女士只可佩戴耳针类的耳饰。
l 香水应清新淡雅,不可浓烈、剌鼻。
4、 个人卫生规定
l 所有职员应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口气清新。
l 职业装要保持干净、整齐并常熨烫,不得出现污垢。
l 应及时清洁和修剪指甲,不可藏有污垢,不能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只限于透明色。
l 皮鞋应保持光亮,袜子要勤换洗,保证无破损。
四、 服务语言规范
1、 交往语言
l 在游客咨询时,面带微笑,使用“您好、欢迎、请、谢谢、对不起、再见、请慢走”等礼貌用语。
l 在游客投诉时,无论何种原因,都不得与客人大声争吵,影响工作秩序;确属委屈之事,应采取暂时回避态度,通过正常渠道逐级向上反映。
2、 电话语言:
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通话时首先使用“您好,非遗博览(园)中心,请问······”,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不得在电话中高声喧哗、争吵,以免影响工作秩序。如遇对方所找人员不在,则请对方留言转告,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凡来电一律待对方切断电话后,自己再放话筒。
五、 服务举止规范
1、 礼仪规范
l 头部:面带微笑,眼神亲切友善。
l 手势:避免消极手势,如双手抱在胸前,食指指人等。正确运用高位、中位及低位的引领手势。在站立时,右手在上,左手在下,双手交叉贴于腹部。
l 身体:避免倚靠、仰躺,而是要正面朝向对方,身体略前倾,不可抖腿、翘腿等。身体立直,抬头、挺胸、收腹,下颌微收,双目平视,两脚成“丁”字型,右脚在前,左脚在后膝和脚后跟尽量靠拢,两脚尖张开距离为两拳。
2、 行为规范
l 走姿:步履不宜过大过急,禁止在大堂内奔跑(紧急情况除外),上、下楼梯应靠右行;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人要礼让问好,不能抢行。
l 坐姿:当游客咨询时要及时站立,面带微笑。上体挺直、胸部挺起、两肩放松、肩平头正、脖子挺直、下颌微收、双目平视,不盘腿、不摇晃。当游客前来咨询时,要及时站立,面带微笑。
l 蹲姿:双膝一高一低,下蹲时双脚一前一后,左脚在前,脚掌完全着地,右脚脚掌着地,脚跟提起,双腿应尽量靠紧,双手轻握放在左腿上。
l 站姿:站立时,面带微笑,挺胸收腹,两腿并拢,双脚成小八字,双手交叉贴于腹部,身体微微前倾。
3、办公规范
l 上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特别是不得玩游戏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
l 办公期间严禁用公司电话拨打或接听私人电话。
l 办公期间个人移动电话调整至震动,不得发出声响影响他人工作。
六、 督导细则
序号
过失行为
处罚标准
(元/次)
仪容仪表方面
1
不按公司的规定着装
20
2
没有佩戴工牌或工牌没有戴在合适的位置
20
3
在腰间或胸前外挂钥匙、手机、呼机和其它饰物
20
4
佩戴手镯、手链等饰物
20
5
所戴戒指夸张或戴二枚以上(含二枚)的戒指
20
6
项链露出工作服之外
20
7
皮鞋不光亮、有破损、灰尘
20
8
指甲过长,有异物
20
9
口腔有异味
20
10
衬衫、外套不清洁、不平整
20
11
职员使用香水味过浓
20
12
头发不干净整齐,油腻,有异味,头皮屑过多,未常清理,且明显显露在衣肩上
20
13
冬天办公区内,在未报备的情况下,在工装外穿衣服
20
14
夏季男女职员身体有异味
批评/20
15
上班时间女职员佩戴耳钉类以外的耳饰
20
16
女职员染发过于怪异
20
17
女职员涂抹透明色以外的指甲油
20
18
女职员未化淡妆
批评/20
19
女职员未佩戴头花
20
20
女职员耳发过长过乱未夹起
20
21
女职员佩戴除黑色头饰外的其他饰品
20
22
男职员头发过长(长过耳)或过短
20
23
男职员胡须过长
20
24
男职员染发(黑色除外)
20
25
男士着工装时未穿黑色袜子
20
26
左胸衣袋内装有物品
20
27
衬衣领口未扣
20
28
穿着有外领扣的衬衣
20
服务语言方面
1
没有使用“请”,“您好”等敬语
20
2
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没有接起电话
20
3
接听电话没有说 “您好,(各公司名简称),请问……”
20
4
电话中使用不文明语言
20
5
接受问询时,没有告诉询问人其需衔接的公司、部门、人员及电话号码或作好记录,而是以拒绝性词汇如“不知道、不该我管”等回答
20
6
使用专业术语或简略语言,导致对方理解困难的
20
7
接到投诉电话时,没有表示歉意
20
8
客户所提的问题或要求没有进行相应的记录、处理
20
9
接到错打的电话时,没有礼貌回绝
20
10
电话听筒没有轻轻放下
20
11
拨打、接听电话使用免提功能(特殊原因除外)
20
12
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
20
13
工作时间接听私人电话达到5分钟以上
20
14
接听所有来电未待对方切断电话后再放话筒
批评/20
15
集团外来电应待对方挂断后我方才可挂断电话,如对方不挂电话我方可在5秒后挂断电话
批评/20
服务举止方面
1
走路步伐过大过急(特殊原因除外)
20
2
在工作区域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20
3
在工作点位上盘腿而坐
20
4
当游客前来咨询时,没有及时站立回应
20
5
站立时身体松散
20
6
引领手势过于随便
20
7
上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含玩游戏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
20
8
办公期间严禁用公司电话拨打或接听私人电话
20
9
个人移动电话调整至震动,不得发出声响影响他人工作
20
对于违反以上任何一条规定者,予以罚款人民币20元,累计加倍。一个月内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再追加处以当月收入10%的罚款或行政记过处分。屡次提醒无效,公司可考虑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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