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157 ,大小:121.94KB ,
资源ID:8122758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8122758.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文书.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pc****0】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文书.docx

1、 第一章 行 政 处 罚 全宗名称 ×××质量技术监督局 档案类别 行政处罚案件卷宗 案件名称 处 理 结 果 办案日期 立案日期  年  月  日 结案日期  年  月  日 保管期限 本卷共    件    页 归档号 立卷人 全宗号 目录号 案卷号 卷 内 文 件 目 录 顺 序 号 文  号 文 件 名 称 日 期 页 号 备 注

2、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案 件 受 理 记 录               受理号: 案件来源 当事人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案 情 摘 要 拟 办 意 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承 办 机 构 意

3、 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立 案 审 批 表               (  )质监立字〔  〕号 案  由 案 情 摘 要 承 办 人 意 见 承办人:                        年  月  日 承 办 机 构 意 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审 批 意 见 审批人:                        年  月 

4、 日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现 场 检 查 笔 录 共 页第 页 被检查单位(人):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性别:   职务: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检查场所:                         检查情况:                                     

5、                                                                                                                                          被检查单位(人)签署意见并签字: 执法检查人员(签字): 记录人员(签字):       有关见证人员(签字):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调 查 笔 录 共 页第 页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6、调查人员:              记录人员:      被调查人:    性别:   年龄:   职务:      证件名称:     编号:        电话:      地址(住址):                        工作单位:                         调查记录:                                                                                                                                       

7、                                                                      被调查人签署意见并签字: 调查人员(签字):       记录人员(签字):质 量 技 术 监 督 笔 录 页 共 页第 页                                                                                                                                                          

8、                                                                                                                                                                                                                                                                                                   

9、                                                                                                签字: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通 知 书 被通知单位(人) 通知事由 应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应到处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应 提 供 的 材 料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副本送达当事人,正本行政部门存档。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单位(人):                    

10、   地址(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住址):       职务:   联系电话: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因         一案中,作为我方代理人。 委托权限:        委托期限:        委托人(签字):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注:委托权限一般为:接受调查、提供证据材料、代为签收法律文书及材料、申请回避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听证权、以及可以代理的其他事项

11、由授权人自定)。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取 证 单 证据名称 取证时间 取证地点 取证人 提供人 (证 据 粘 贴 处) 告知:1、如果属于当事人或者知情人(组织)提供的,提供人签字后表示已经确认本证据单上的证据材料是其提供的,保证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所证明的事实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件非原件的,本件上应由原件持有人签字(盖章)确认与原件无误。 3、证据应有提供人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监 督 检 查 抽 样 单 被 检 查

12、单 位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编 负 责 人 职 务 电话 被 抽 样 产 品 情 况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生产企业 生产日期 或出厂批号 产品执行 标准编号 产品等级 包装方式 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产品质量认证编号: 是否为合格待销产品:        □是    □否 抽 样 及 样 品 情 况 抽样方法 □按标准规定抽样(抽样依据的标准编号): □按双方约定以随机的方式抽样(注明约定的抽样方法,可使用附页): 样本量 检验样本数量 备用样本数量

13、 抽样基数 样本等级 抽样地点 抽样样品是否要求返还        □是    □否 封 样 情 况 包装方式 封条数量 备用样本 封存地点 封条部位 抽样人: (印章) 年 月 日 对抽样过程和上述内容有无异议? 供样人: (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 本文书一式三份。副本送达当事人,副本随检验委托书交检验机构,正本行政部门存档。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检验(检

14、定)(鉴定)委托书 (  )质监检(鉴)委字〔  〕  号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委托事项:                         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对下列产品进行检验(检定)(鉴定)。 样品名称 规格型号 等 级 适用标准或规程 样品数量 检验项目 备注 1.委托人应当提供检验(检定)(鉴定)所

15、需样品; 2.委托人应当按时收取检验(检定)(鉴定)报告,并按双方约定交纳费用; 3.受委托人应当按委托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检定)(鉴定),并于年月日前提交检验(检定)(鉴定)报告一式份; 4.受委托人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检验(检定)(鉴定)工作,或者提供不真实的检验(检定)(鉴定)报告,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或因此引发行政赔偿责任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委托人印章          受委托人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副本交受委托人,正本行政部门存档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检验(检定)(鉴定)结果告知书 (  )质监检(鉴)告字〔

16、  〕  号             : 你(单位)                       经        检验(检定)(鉴定),被判定为   产品。 你(单位)如对该检验(检定)(鉴定)结果有异议,请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内,依法向我局或者   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即视为放弃该权利。 特此告知 附:检验(检定)(鉴定)报告 报告编号: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副本送达当事人,正本行政部门存档。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  )质监特令

17、〔  〕  号             : 经检查,你单位(人)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存在下列问题:                                                                                           上述问题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  条                                   的规定,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八条、                               的规定,                 责令你单位(个人)于  年

18、   月  日前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如对本指令书不服,可在接到指令书之日起60日之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3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起诉期间,不得停止改正或者停止消除事故隐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公章或者安全监察专用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指令书一式两份,发出部

19、门、被检查单位各一份。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责 令 改 正 通 知 书 (  )质监责改字〔  〕  号 当事人:                          主体资质证明:         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 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性别:   职务:     地址(住址):         邮编:   电话:     你(单位)                                                                             

20、        的行为,已违反了《           》第  条第  款 第  项的规定。 根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副本送达当事人,正本行政部门存档。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行政案件证据质证通知书 (  )质监证通字〔  〕  号             : 你(单位)因                    , 被我局依法立案调查,在调查取证程序中,我局已获取附件所列证据,根据《湖

21、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现通知你(单位负责人)于  年  月  日前对附件所列证据发表质证意见,逾期未发表意见,视为你(单位)对所列证据予以认可,我局将直接采信该证据。 如需委托人代理质证,应提交委托人授权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应到处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证据目录(编号    ) 承办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 行 政 证 据 目 录 编号: 序号 证 据 名 称 证 据 种 类 证 据 件 数 证据页数 1

22、 本通知一式二份。正本送当事人,副本存案卷。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共 页第 页 案由:                           当事人基本情况:                                                    案情及违法事实:                 

23、                                                                证明对象及证据材料:                                                                                定性及处罚依据:                                                         拟处理意见(含自由裁量理由):                                                        

24、                                                 案件承办人(签字):     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案 件 初 审 意 见 表 案  由 立案时间 调查终结时间 交审时间 初审内容 初审意见 具体建议 所办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 是/否 违法主体认定是否正确 是/否 办案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是/否 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

25、分,执法文书是否规范 是/否 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 是/否 行政处理建议是否合法、适当 是/否 处罚裁量是否合理、公正 是/否 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是/否 初审意见和建议: 案审办负责人:                            年  月  日 案件承办机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案 件 审 理 记 录 共 页第 页 案由:                           审理时间

26、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审理地点:                         主持人:       职务:      记录人:      审理人员姓名及职务:                                                                                列席人员姓名及职务:                    审理记录:                                                                               

27、                                                                                                                                                                                          审理人员(签字):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行 政 处 罚 告 知 书 (  )质监罚告字〔  〕  号             : 经我局调查、审理确认,你

28、单位)                                                                     。 上述行为已违反了《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根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给的规定,拟予以下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申请举行听证的权利(根据《湖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

29、序规定》第七条,申请听证仅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对法人或其它组织处2万元以上罚款或对公民处1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你(单位)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如符合听证条件,于3日内提交听证申请,逾期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相应权利。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副本送达当事人,正本行政部门存档。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陈 述 申 辩 笔 录 共 页第 页 陈述申辩人:         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年龄:   电话:       陈述申辩主要内容:                 

30、                                                                                                                                                                                                                                                                                                  

31、                                                                                                        陈述申辩人对上述笔录确认无误后签章:   年  月  日 记录人: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行政处罚案件听证通知书 (  )质监听字〔  〕  号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本局决定于   年  月 

32、 日时公开(不公开)举行听证会。请你(单位)凭本通知准时参加,若无正当理由不出席听证的,视为撤回听证申请。 听证会地点:                    。 经本机关负责人指定,本次听证会由     担任听证主持人。 请你(单位)作好以下准备: 1、携带有关证据材料; 2、如需要委托代理人的,应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3、如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请于听证会开始前提出回避申请。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副本送达当事人,正本行政部门存档。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笔录 共 页第 页 案由:         

33、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主持人:       职务:      记录人: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工作单位:              委托代理人:      工作单位:              案件承办人员:                        记录如下:                                                 

34、                                                                                                                               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对以上记录的意见:                                                                                                      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 案件承办人员(签字): 其他听证参加人员(签字):

35、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行政处理决定审批表 案  由 作出处理 决定类别 □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不予行政处罚 □案件移送        □提出行政建议 行政处罚是否 经过重新审理 □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申请 □案件经复核(听证)并重新审理 当事人主要 违法事实及 案审委处理 意见和理由 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案审办 意见 案审办负责人:                     年  月  日 案审委 意见 案审委主任委员:     

36、               年  月  日 行政机关 主要负责人 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  )质监罚字〔  〕  号 当事人: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性别:    职务:    地址(住址):              电话:      违法事实:     

37、                                                  主要证据:                                                       你(单位)上述行为已违反了《       》第  条第  款第项的规定:                  ,属                      违法行为。 依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  。 本局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 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

38、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           银行,帐号: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于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并加盖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副本送达当事人,正本行政部门存档。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当 场 处 罚 决 定 书 (  )质监当罚字〔  〕号 当事人:    

39、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性别:        职务:           地址(住址):                       电话:           你(单位)                                    违反了《       》第  条第  款  项的规定,依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1.               

40、                         2.                                        罚款按下列第项方式缴纳: 1.当场缴纳。 2.自即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到                        银行 帐号: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

41、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地点:                           当事人签收: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签字):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副本送达当事人,正本行政部门存档。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  )质监不罚字〔  〕  号 当事人: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性

42、别:    职务:    地址(住址):              电话:      违法事实及证据:                                                    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                                                 不予行政处罚的理由:                                                  不予行政处罚的依据和决定: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

43、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之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副本送达当事人,正本行政部门存档。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行 政 执 法 建 议 书 (  )质监建字〔  〕  号            : 我局在                                                                                                    。 根据       

44、                   规定,特建议                                                                                                                                             。  此致 附:相关材料份  页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副本送达被建议部门,正本建议部门存档。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案 件 移 送 书 (  )质监案移字〔  〕  号            : 我局在

45、查处                                                案件中, 发现                                                                                                    。 根据《           》第  条  款规定,现将该案移请贵局(委、厅、院)调查处理。                           此致 附:相关材料壹份  页 (印章) 年

46、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副本送达受移送部门,正本移送部门存档。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 案  由 报批事项 □办案回避          □案件终止调查 □案件办理延期        □没收(涉案)物品处置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    □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中止执行        □案件终止执行 报批理由、 依据及拟 处理意见 案件承办人:                      年  月  日 报批部门 意见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47、 行政机关 主要负责人 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涉案物品处理记录 共 页第 页 处理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处理地点:                         处理物品:                         物品来源:                         物品原所有人:                       处理物品依据:                       处理方式:        

48、                 批准人:           职务:           处理情况记录:                                                                                                                                                                                                                                        

49、 承办人(签字):   物品接收人(签字): 记录人(签字):   其他人员(签字):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申请书           : 贵局于  年  月  日对我(单位)作出(  )质监罚字〔  〕号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    元,我于  年   月  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因                                    原因,特向贵局提出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具体缴纳罚没款计划如下:                                 

50、                                                             如到期不按上述计划缴纳罚款的,你局可以每日按应缴纳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人签名(印章) 年  月  日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决定书 (  )质监延缴字〔  〕  号           : 本局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作出(  )质监罚字〔  〕  号行政处罚决定,对你(单位)处罚款  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于  年  月  日依法送达。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