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5 ,大小:43KB ,
资源ID:8105024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810502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张庄水库商住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方案一12.23.doc)为本站上传会员【pc****0】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张庄水库商住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方案一12.23.doc

1、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明城规字(2013)67号 依据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经第七次乡镇规划审查会研究同意提供潘村镇芦塘村张庄水库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一、用地位置:该地块位于规划的张庄路两侧(张庄水库地块),富民路北侧。 二、用地面积: 51.45亩,其中地块一面积11.44亩,地块二面积40.01亩(具体面积以土地部门勘测定界为准)。 三、用地性质:商业设施用地、二类居住用地(类别代码: B1、R2),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建筑面积的30%。 四、建筑限高:按照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地块内27.8米高程以下的为地下建筑,以上为地上建筑,地上建筑限

2、高35米。地下室限制不超过负一层,地下室退让用地界线不少于8米。建筑高度计算至女儿墙构架造型顶部。 五、容积率:1.0-1.5(该地块容积率包含地块内已建成和在建的四栋建筑)。底层架空层、半地下室和公建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所有建筑层高超过4.3米按两层计算建筑面积。 每户阳台、露台、设备平台、花台等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得超过住宅户内(含阳台)投影建筑面积的10%,超出部分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 容积率计算本条件未约定部分以《明光市经营性用地开发项目容积率计算规则》为准。 六、建筑密度:不大于40%。 七、绿化要求:绿地率不小于30%。 八、日照要求:日照系数为1:1.3,且住宅

3、日照分析不应低于大寒日3小时日照标准,间距计算和日照分析以所有被遮挡建筑一层计。 九、规划设计要求: 土地竞得人须保留该地块内已建成和在建的四栋建筑,并依照本设计条件和相关规范要求纳入统一规划。 功能分区要合理,居住与商业应互不干扰。并按照有关规范,组织好人流、车流及消防疏散的道路系统。 十、停车泊位: 按照《明光市建设工程配建机动车位设置标准》配建。商业不少于0.8个/100㎡,住宅不少于0.6个/每户。 十一、建筑退让和建筑间距: 地块一:张庄路道路红线宽25米,建筑退让南侧道路红线不少于5米;建筑退让西侧现有建筑不少6米,且退让用地界线最小不少于5米;

4、建筑退让东侧现有建筑不少于6米,且退让用地界线最小不少于5米;建筑退让北侧现有建筑不少于规划楼高的1.3倍、退让用地界线不少于规划楼高的0.65倍,且最小不少于9米。 地块二:张庄路道路红线宽25米,建筑退让北侧道路红线不少于5米;建筑退让南侧用地界线不少于9米;建筑退让西侧现有建筑不少于6米,且退让用地界线最小不少于5米;建筑退让东侧现有建筑不少于6米、且退让用地界线不少于5米。其他建筑退让和建筑间距应符合《明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十二、配套设施建设要求: 按照部颁规范要求设置相关配套设施,并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物业管理用房(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设置,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5、不小于100平方米)。同时,小区应配备门卫室和电子监控系统。 各工程管线应统一规划设计,采用地下铺设,雨污分流,太阳能利用应采取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设计。 十三、景观要求: 建筑立面应简洁。建筑风格、色彩、造型与周边环境有机协调,广告、店招应同步规划设计。沿街景观和绿化方案应同时上报审查,与房屋建筑同步规划实施。沿街商业应进行亮化。沿街建筑立面应采用面砖或干挂大理石、真石漆或氟碳漆。建筑应统一设置空调机位,并对空调室外机和管道进行遮挡。 土地竞得人须无偿代建地块内规划南北走向的张庄路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所有无偿代建内容以潘村镇政府提供或确认的图纸为准。 十四、其他要

6、求: 应满足消防、环保、抗震、电力、防灾等相关部门要求,同时满足居住规范以及《明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十五、规划成果要求: 持本通知书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设计规范深度要求进行设计,设计成果应包括: 1、总平面图,图纸比例1:1000或1:500(应附有资质单位测绘的地形底图)。 2、绿化景观规划图,图纸比例1:1000或1:500。 3、给排水、电力、电讯、燃气、热力管线等工程设施及管线综合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图纸比例1:1000或1:500。 4、燃气规划图。 5、表达规划设计意图的平面效果图、鸟瞰图、人行视角沿街群体和单体建筑效

7、果图(包括夜景亮化效果图)、沿街正立面群体和单体建筑效果图(无阴影),报送图版图幅不小于1#图幅。 6、建筑单体方案图,图纸比例1:100—1:200。 7、规划方案说明书。 8、图纸按A3格式装订成册(盖规划设计资质章),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文件。 9、建筑日照分析图(加盖分析单位公章) 十六、本设计条件与附图合并使用,有效期壹年。 十七、用地分类执行《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建筑面积计算本条件未约定部分以《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为准。 十八、本设计条件解释权归明光市城乡规划局。 备注: 1、所有间距是指建筑外围突出物之间的净距离(包括阳台、挑檐、飘窗等) 2、日照系数不论偏角多大,不予拆减。 明光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审 批 记 事 领取人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批人签字: 年 月 日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