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代对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的政策
十四世纪中后期,第一个信奉伊斯兰教的蒙古汗王东察合台汗国秃黑帖木儿在
新疆地区大力推行伊斯兰教,公元1383年其子黑的儿火者继立汗位后,又向东攻
占了吐鲁番和火洲,到十五世纪初马哈麻当政时,东察合台汗国控制的地区基本
上笃信奉了伊斯兰教。即使是当时佛教势力比较兴盛的哈密地区,在明初也己有
不少人版依了伊斯兰教。所以明初西域各地“居民以信奉伊斯兰教的穆斯林最多”,
230白寿彝先生说:“明时,西域各国差不多都已信奉伊斯兰。”231对于西域诸国,政
治上明王朝在嘉峪关以西设置了七个具有羁糜性质的少数民族卫所,史称“关西
七卫”,
2、明王朝曾派遣傅安、陈诚等率领使团出使西域诸国;经济上除了在甘肃和
川西边境设置了管理茶马贸易的茶马司外,与哈密、赤斤、沙洲等卫主要是通过
派遣使者和互市的形式进行的。明代的朝贡贸易除了来自海道以外(海道的朝贡
贸易到郑和下西洋结束后就衰弱了,以至到嘉靖年间官方的市舶司也被废置),和
明廷从事朝贡贸易的主要是西域诸政权。因为明初的西域各地基本上都信奉了伊
斯兰教,西域各地的贡使也应当是以穆斯林居多,基于这样的考虑,本章将明王
朝对贡使的政策也列为明廷对伊斯兰教和穆斯林政策的一部分。
1v“厚往薄来”“疲中土以奉远人”的“朝贡”贸易
朱元璋在吴元年(1367
3、)设立管理对外贸易的市舶司,但洪武七年(1374)
又尽罢市舶司,因为市舶司不能完成“通夷情、抑奸商、碑法禁有所绳”232的责任。
永乐元年曾一度恢复了市舶司,但是专司“朝贡贸易”,不久又命“太监提举市舶”,
233到嘉靖二年(1523)因防楼寇而罢市舶司。
应该指出,明初虽有市舶司之设,但是正如李剑农先生指出的,明代的市舶
司和明初的海上商业关系和宋元相比已成变态,它的主要特征是“以市舶附于贡
· 2006-09-21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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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舶优于贡值而免市税”,’,‘也就是说只有入贡的货物
4、才允许互市,不是来入贡的货
物就不许互市。明人王沂说:“贡舶与市舶一事也。凡外夷贡者皆设市舶司领之,
许带他物,官设牙行与民贸易,谓之互市。是有贡舶,即有互市,非入贡即不许
其互市矣。ff z3s所以明代市舶司是“惟不通商,而止通贡”。z3s但是允许互市的目的
不是用来增加财政收入,也不是为了发展海外贸易,而是作为政治上“怀柔远人”
的一种政策和优待,因此对互市的外舶货物皆免征税。洪武四年(1371)九月,“户
部言:高丽、三佛齐入贡,……并请征其税。诏勿征。”237“永乐初,西洋刺泥国
回回哈只马哈没奇等来朝,附载胡椒与民互市,有司请征其税。帝曰:‘商税者,
5、国家抑逐末之民,岂以为利?今夷人慕义远来,乃侵其利,所得几何?而亏辱大
体多矣。’不听。三年,以诸番贡使益多,乃置释与福建、浙江、广东三市舶司以
馆之。”238明初不但外商的互市商货免征课税,就是他们作为贡品的“方物”,明廷
也要给予超过贡品原值的优厚的赏赐,给这些“贡使”以优越的待遇,更谈不上
要对贡品征税了。
这种具有明代特色的朝贡贸易,它的主要推动者是朱元璋和朱棣。洪武五年
(1372)正月,朱元璋对中书省臣说:“西洋琐里,世称远番,涉海而来,难计年
月。其朝贡无论疏数,厚往而薄来可也。”239洪武十六年五月,朱元璋又指示礼部:
“诸蛮夷酋长来朝,涉履山
6、海,动经数万里。彼既慕义来归,则责予之物宜厚,
以示朝廷怀柔之意。”’叨明成祖曾对礼部大臣说:“太祖高皇帝时,诸番国遣使来朝,
一皆遇之以诚,其以土物来市易者,悉听其便。遇有不知避忌而误干宪条,皆宽
肴之,以怀远人。ff 241永乐十九年(1421)正月,礼部尚书吕震上“诸番四夷”来
朝赏例,朱棣指出:“朝廷驭四夷,当怀之以恩,今后朝贡者,悉依品级赐责,虽
加厚不为过也。”242厚的赏赐吸引着各国贡使“相望于道”。另一方面,朱元璋严
禁人民私自下海,“洪武二十七年(1394)正月命严禁私下诸蕃互市者……违者必
治重法。”243明成祖虽然派遣郑和下西洋,但对于朱元璋的禁令没有明令废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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