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课 第一框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一、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了解人格尊严权及具体内容,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明确侵害公民人格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增强学生尊重、保护自己人格的意识,引导学生尊重爱护他人的人格权。
2、过程与方法:使学生关注自身、关注他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和他人的人格权利。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使学生增强维护人格权的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人格权的意识。
教学重点:人人享有尊严权,法律维护我们的名誉权
教学难点:我们享有法律规定的名誉权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名誉权的义务。
教学准备:
二、教学过程:
(一)、课前
2、五分钟
(二)、导入新课:(用时3分钟)
一个乞丐,哪怕他在伸出乞讨的双手时已经自己轻贱了自己的人格与尊严,但是你,作为一个旁人,均无权因此而雪上加霜,去侵犯他仅剩下的一点人格尊严。
(三)、新课教学:
1、人格尊严不可辱(用时6分钟)
(1)“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它不分地位高低、贵富贫贱、年龄大小。
(2)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地位及具体内容;
(3)学会尊重自己,尊重他人。
(4)呈现相关的法律条文
宪法第38条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
我们在评价一个人的品行时,往往会用哪些词语来描述?(完成下列表格,并思考问题。)
2、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用时16分钟)
品行表
3、现
评价所用的词
名誉
优良
(诚实、善良、正直等)
(好的名誉)
不良
(奸诈、邪恶、卑鄙等)
(坏的名誉)
名誉就是社会对一个人品德、才干和信誉的评价,
问题一:名誉对一个人会有什么影响?(可联系小故事:在日本打工的学生和卖瓜的小男孩:得出好的名誉能获得尊重和经济效益;坏的名誉使人寸步难行。)
问题二:品行优良者一定会受到相应的评价吗?
(1)见书本:受冤枉的大江(组织学生利用材料针对问题二展开讨论)
老师引导学生分别从理论和现实的角度加以说明:
从理论上讲:品行端正是获得客观评价的前提
从现实中讲:品行端正不一定会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要求
4、学生分析得出原因:在现实生活中任意践踏他人名誉的行为依然存在着。然后在讨论中达成共识:在维护自身名誉的同时要维护他人的名誉。)
(2)呈现相关的法律条文
民法通则第101条:通过熟悉法律条文要求学生明确:什么是公民的名誉权?法律是如何规定公民的这项权利的?
(3)案例分析——君子动口不动手也违法吗?
小张和小林是同班同学,有一天小林自修课吵,被小张记下后受到老师的批评。于是小林怀恨在心,想寻机报复。碍于面子他既不敢和小张正面吵,又怕打架受处分,终于想了一个操作简单的万全之策:在网上臭骂小张。小林骂的解气,越骂越过瘾,可第二天小张难过了,面对同学们的指指点点,他是有口难辩,心灵受到很大的
5、伤害,最终请病假在家休息。小张还得意的说:“我君子动口不动手,骂死了也不犯法。”
讨论:a、小林的做法和说法对吗?为什么?
b、如果你是法官,对这件事该如何判决?
c、你的身边还有哪些类似的现象?把有关内容填入下表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
具体表现
造成的危害
应承担的后果
1.侮辱
谩骂他人
2
3
通过案例分析和表格填写使学生明确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要受到道德甚至法律的制裁。
2、知识巩固:师生共同完成。(用3分钟)
5、课堂小结:由学生完成。(用时:2分钟)
6、课堂练习:(用时:5分钟)
三、板书设计:
第四课 第一框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一、 人格尊严不可辱 二、 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1、 人人有人格和尊严 1、名誉的含义
2、 人格尊严的具体体现 2、好名誉带来的利益
3、 侮辱人各承担法律责任 3、侵害名誉权的危害、后果
四、 教学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