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济宁市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参照标准 (2007年修订) 一、 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200分) (一)基本项目6项,最高计95分 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 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40分); 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最高计10分); 4、外语成绩(最高计10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最高计15分)。 6、计算机(10) (二)加分项目4项,最高计105分 6、业绩荣誉(最高计25分); 7、论文、著(译)作(最高计30分); 8、 获奖成果(最高计45分); 9、专项加分(最高计5
2、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 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 专业工作年限(不等同于工龄),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离职培训、进修学习及病休1年以上的不记专业年限。最高计20分。 2、学历赋分 学 历 分 值 类 别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与双学士 本科 大专 中专 所学专业 与从事专业一致 第一学历 40 30 25 20 15/10 后取学历 35 25 20 15 10 所学专业与 从事专业相近 第一学历 38 28 23 18 13 后取学历 33 23 1
3、8 13 8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只按最高学历赋分; (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仍按前学历计分; (3)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一致不计分; (4)最高计40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 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3分,合格每年2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最高计10分。 4、外语成绩赋分 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50-59计8分,40-49计6分。 5、继续教育赋分 以市人事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
4、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 6.计算机10分 7、业绩荣誉赋分 级 赋 目 项 分 别 国家级 部级(行业)和省政府级 厅级(行业)和市政府级 市直部门(行业)和县市区政府级 县市区部门(行业)和乡镇政府级 所在单位 专业奖励 25 20 15 10 5 2 行政奖励 15 10 5 3 1 劳动模范 25 20 15 10 (1)只计最近5年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2)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 (3)不同的业绩荣誉赋
5、分值可累加,最高计25分。 7、获奖成果赋分 位 次 分 值 级 别 第1位 第2位 第3位 第4位 第5位 第6位 国家级 一等 40 35 30 25 20 15 二等 35 30 25 20 15 10 三等 30 25 20 15 10 5 省 部 一等 25 20 15 10 5 二等 23 18 13 8 4 三等 20 15 10 7 厅(局)级 一等 23 18 13 8 4 二等 20 15
6、 10 7 三等 15 10 7 县(处)级 一等 13 8 5 二等 8 5 2 注:(1)获奖成果指国家认可的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丰收奖、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级别按评审或颁发单位计算;各级行业学会的相似奖项比照上述奖项就近降低2个等级计分。 (2)赋分时只计任现职以来所获奖项,多项成果可计算总和,同一成果多次获奖只按最高奖计分; (3)持有国家专利的首位人员,一项发明专利30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10分,一项外观设计专利5分。 (4)最高计45分。 (5)以上成果或专利转化为
7、生产力并经有关部门认可的计20分。 8、著(译)作论文赋分 (1)著(译)作赋分 级 别 分 值 类 别 公开出版(ISBN) 内部出版(准印证号) 第 一 位 第 二 位 第 三 位 第 一 位 第 二 位 第 三 位 著 (译) 作 20万字以上 15 10 8 8 6 4 10万字以上 10 8 6 6 4 2 3万字以上 8 6 4 4 3 2 3万字以下 6 4 2 3 2 1 (2)论文赋分 级
8、 别 分 值 类 别 国 家 级 省 级 市(地)级 第 一 位 第 二 位 第三位 第 一 位 第 二 位 第三位 第一位 第二位 第三位 公开发表 5 4 3 4 3 2 2 1 内部发行 3 2 1 1 大会交流 3 2 1 2 1 1 ①论文(一般不少于2000汉字)及专(译)著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如重复发表,只按其发表在高一级刊物计分; ②论文、著(译)作应与本专业对口,且只计算近5年來的的论文、著(译)作。属多人合著(编
9、的,其主编、副主编、编委可分别视作第一、第二、第三作者,并按表中所对应的字数、出版类型、位次折半计算; ③刊物级别的确定:国家级期刊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中科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管的期刊,统一刊号为“CN”或“ISSN”;省级期刊是指省級各委、厅、局主管的期刊。属国务院部委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国家级期刊,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省级期刊; ④著作最多计2部,论文最多计3篇,最高计30分 9、专项加分 在企业或乡镇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符合基本条件,量化赋分时应给予照顾,最多可加5分。 同一业绩如同时符合量化赋分项目中的第6、7、8项中的两项以上的,可按最高值赋分,但不得重复赋分。 三、量化赋分结果运用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经审查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或破格条件,由各用人单位按本标准进行量化赋分。未经用人单位量化赋分的申报材料,各级均不予受理。 各评委会评审前,应组织专家按本标准对各用人单位的量化赋分结果进行检验复核,并纠正偏差。 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量化赋分值一般应不低于90分;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量化赋分值一般应不低于80分。对外语未作要求的的人员,其量化赋分最低标准可相应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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