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佃户屯中学音乐学业水平评价方案
佃户屯中学音乐学业水平评价方案
一、 实施对象:
所有在校的学生。
二、 考查目的:
对初中学生音乐课进行学期末考查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和基本保障,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指导和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健康发展,培养学生审美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促进学校的素质教育发展。
三、 考查原则:
1、有利于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化素质教育改革;
2、有利于实现素质教育的价值追求;
3、有利于检查和鉴定学生学业情况与教育教学情况,为改进学
习与工作提供依据,。
4、有利于关注学生个体差异与发
2、展的不同需求,实现素质发展目
标与学科学习目标,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5、有利于初中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
四、 成绩评定:
1.评定要求:
评价要突出对能力和音乐素养的考查,发挥考试的正确导向功能、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切实体现素质教育面向全体的要求;注重考查创新能力;增强探究性,注意引导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注重综合性,注意与其他学科的内在联系和知识结构体系的整体把握能力;坚持教育性,体现积极的价值取向,体现时代性,要有机地把握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使学生发展变化的过程成为学生的评价结果的有机组成部分。
2.具体方法: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方式
3、评价权重
学习态度
课堂纪律、发言交流、
合作学习、参与表演等
自评、互评、师评
20%
基础知识
对乐理知识的掌握情况
问答或笔试
10%
基本技能
1. 演唱歌曲完整、正确。
2. 演唱歌曲富有表现力。
现场展示
70%
音乐特长
参加音乐比赛或演出,
取得较好成绩和效果的。
展示记录
获奖证书
额外加10分
说明:
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A、B、C、D)四个等级。
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
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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佃户屯中学音乐学业水平评价方案
刘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