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碩士(下學期)學位考試申辦時程及注意事項一、碩士學位考試申請作業事項內容備註申請日期下學期上課開始日4月30日截止(如遇假日往後順延一天)逾期不受理申請資格1.修業至少須達第1學年第2學期2.修畢規定之應修科目與學分1.應修學分應修學最低畢業學分數24學分(不含博士論文、專題演講、專題研究、專題討論及大學部(U字頭外)課程學分),其中應修習本所認定科目至少21學分。2.必修科目碩士論文(在學最後一學期必修)專題討論(每學期必修,修滿4學期得免修)專題研究(每學期必修,修滿4學期得免修)專題演講(在學期間必修二學期)3.本學期選課需必修碩士論文申請應備表件1.學位考試申請書學位考試申請書至台大網
2、頁info for學生項下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輸入資料並列印出經指導教授簽核後於申請期限內送所辦。2.成績審核表成績審核表本所網頁下載專區下載(該表格本所與校方有些許不同,請務必使用本所公佈之表格)3.歷年成績單正本(請將修習21學分之本所認定科目”Mark”起來並”加註課號”) 至行政大樓申請其他事項1.如已辦理學位考試申請,但經查考試無法該學期完成,請務必要至所辦辦理撤銷學位考試申請。如未依規定辦理撤銷申請,論文成績將以一次不及格論。2.撤銷學位考試申請、舉行學位考試完畢:7月31日(如遇假日往後順延一天)3.繳交論文截止日:請詳各學期本所學位考試申請公告撤銷學位考試申請書至研教組首頁碩博士
3、學位考試相關表單下載續下頁(準備口試作業時程)二、準備碩士學位考試(論文口試)注意事項及時程作 業 事 項時 程備 註確定並確認:口試日期、時間、地點、口試委員名單1.自訂口試時間者:至遲口試2週前將口試日期、時間、地點、口試委員確認單繳交所辦施小姐。2.擬參加電機系安排之二梯次口試時間者: 口試日期、時間、地點、口試委員確認單繳交日期另行公告周知。(約每年4月初前)1.口試場地之借用請自行上網(http:/www.ee.ntu.edu.tw/eeoffice/classroom/login.php)登記或至所辦代為登記借用。2.口試日期、時間、地點、口試委員確認單請至本所網頁下載專區下載列印
4、。3.口試日期、時間、地點、口試委員確認單須經指導教授簽名確認。寄送論文初稿至遲口試1週前自行寄達各口試委員寄送前請先至所辦向施小姐索取:致委員之口試邀請信函、聘函及信封袋寄送論文稿送原指導教授親自簽收(曾更換過指導教授者)學位論文口試十天前將論文初稿送交原指導教師簽收,且於上述期限內將學位論文簽收單(所辦公室存查聯)繳回所辦姚小姐,未依該時程完成此作業者,不得舉行學位口試。1.依台灣大學論文指導教授與研究生互動準則規範辦理。2.學位論文簽收單本所網頁下載專區下載口試委員會審定書製作(一份)自行製作並於領取口試資料袋時繳交所辦施小姐範本請至本所網頁下載專區下載參考領取口試資料袋口試2-3天前至
5、所辦施小姐領取1. 資料袋(內含論文試卷、評分表、簽名頁及院外口試委員審查及交通費等)領取後交給指導教授。2. 口試委員簽妥之審查及交通費收據不得遺失,務必交回所辦核銷經費,如未交回,該筆費用需自行支出。其他事項1. 口試當天自備茶水2. 口試完畢,提醒指導教授將資料袋表件交回所辦續下頁(論文繳交及離校手續作業)三、論文繳交及辦理離校手續日 期作 業 事 項備 註繳交論文截止日:請詳各學期本所學位考試申請公告請詳:碩博士論文格式說明碩博士論文格式說明至研教組首頁論文格式範本下載。記得將範本上系所名稱改成”光電工程學研究所辦理離校手續請詳:1.研究生離校手續說明2.本所離校手續單1.研究生離校手續說明、本所離校手續單至本所網頁下載專區下載2. 請至本所首頁【校友專區】填寫聯絡資料及問卷。其他事項(通過學位考試但論文無法如期繳交者)1. 如論文無法於規定截止日繳交,則務必於繳交論文截止日前提出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不畢業之申請。2. 論文完成可於下學期開學註冊後提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將畢業申請。申請截止日:4月30日(如遇假日往後順延一天)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不畢業申請書至研教組首頁碩博士學位考試相關表單下載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將畢業申請至台大網頁info for學生項下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輸入【已通過學位考試申請】資料並列印出經指導教授簽核後於申請期限內送所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