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药工作业标准
1. 接班
1.1准时进入工作面接班地点
1.2询问工作情况:到达接班地点后,询问上班装药工的工作情况
1.3现场检查:根据交班人员交代的情况,共同对工作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1.4问题处理:把查出的问题按规定处理并把交接情况向本班班队长汇报,准备上岗作业。
1.5履行交接班手续
2. 作业前的准备
2.1装药工应依照《作业规程》中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着手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2.2准备封孔炮泥。如用粘土人工加工,可用手把黄粘泥土人工加工,可用手把黄粘泥土扭捏成长80mm左右,直径略小于炮眼直径的放炮封泥。
2.3把水炮泥拿到注水处,注满水。
2.4打眼工
2、作完成后,装药工到工作面逐一检查炮眼深度、角度、位置是否符合放炮说明书的规定。
2.5先检查作业区的支护情况,敲帮问顶,处理活矸并检查最小控顶距是否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迎头支架有无变形、折断。
2.6把引药、药卷、封孔炮泥、水炮泥、炮棍等拿到工作面。
2.7待瓦斯检查员检查了放炮地点附近20m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时,工作面无煤尘堆积,通风、喷雾洒水系统正常,方可进行装药作业。
3. 装药
2.1清除眼内余粉,根据作业规程规定的装药量,将药卷按顺序放进炮眼口,用炮棍轻轻推入眼底,推入过程中,不得冲撞或捣实,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防止弄破药卷。
2.2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准装药、
3、爆破:
2.2.1煤眼深度<0.6m;
2.2.2有透水、透老空等征兆;
2.2.3炮眼变形,有压力显现,温度骤高低,有显著瓦斯涌出;
2.2.4设备、电缆未移到安全地点及未采取有效和安全措施;
2.2.5迎头正打眼;
2.2.6迎头出现异状,煤岩松散等。
2.2.7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2.2.8最小抵抗线:煤<0.5m,岩<0.3m;
2.2.9掘进工作面空顶或支架有损坏变形;
2.2.10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巷中瓦斯浓度达到1.0%;
2.2.11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2.3在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
4、炮眼深度小于0.6m)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封满炮泥。
2.4装引药时,把引药放在炮眼口,一手轻轻拉住脚线,紧贴眼壁,另一手用炮棍把引药轻轻推入,与药卷紧紧相连,密切接触。
2.5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9条。
2.6按规程规定的封泥长度与次序:一手拉脚线,一手用炮棍推填炮泥逐渐捣实。先紧靠药卷填上30~40mm的炮泥。然后装填水炮泥一至数个,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充填炮泥。
2.7装填水炮泥外端的炮泥时,先将炮泥贴紧在眼壁上,然后轻轻捣实。
2.8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轨道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2.9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下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3.1在装药时,如果工作面出现涌水,瓦斯涌出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装药工作,向班组长汇报,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
3.2处理瞎炮的装药工作,应按程序依次进行,严禁违章装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