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部分 附件: 1、 区位图(可附在现状图或总平面规划图上)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图例、图标、图签等; (3)、标明规划地段在城市的位置、周围地区的关系等; (5)、独立于总平面规划图时,盖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2、 规划地段现状图(蓝图):图纸比例为1/500——1/2000,制图单位为米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3)、反映规划区的用地范围、标明基地坐标;反映周边地区的场地利用情况,可包
2、括自然条件和建设情况、市政工程设施和工程管线分布,充分考虑规划区内外场地的联系; (4)、标明规划区范围内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市政设施及各类用地和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等,提出保留、改建、拆除的具体要求; (5)、如现状场地可能出现地质性灾害情况,应标明并提出相应得工程措施。 3、规划总平面图(蓝图):图纸比例为1/500——1/2000,制图单位为米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3)、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 (3.1)、标明各类控制线: 建设用地红线、建筑
3、红线以及其它各类控制线(如河道、高压线走廊等);标注各线之间的距离;基地控制点坐标。 (3.2)、注明与周边环境、道路关系: a 周边道路名称与红线宽度; b 注明与周边相邻地块用地的关系,包括建筑退让距离; c 铁路、高压走廊、规划河道等各类规划控制线的控制宽度。 (3.3)、注明规划范围内各类建筑的功能: a 明确表达建筑、道路、绿化和停车 b各种不同类型的用地(如教育设施等),除标明范围外,还要用文字清楚标注或用图例清楚表示; c 建筑物、构筑物的垂直投影外轮廓线,线条应当易于区别并符合建筑制图规范。 d 保留和规划建筑物的功能性质、层数和编号。其中建筑物的层数和编号
4、应当易于区别,层数一般标注在建筑物的右上角; e 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在建筑物的具体位置。 (3.4)、注明规划范围内各部分间距: a 各建筑之间间距; b 建筑物(包括首层建筑物)与建设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红线、铁路、高压线或高压走廊、规划河道和其他规划控制线的距离。 (4)、综合技术指标: a 规划用地平衡表 居住区用地平衡表 序号 项目 计量单位 数值 所占比例(%) 备注: 人均面积(平方米/人) 1 规划总用地 公顷 2 居住建设用地 住宅用地 公顷 公建用地 公顷 道路用地 公顷
5、 公共绿地 公顷 3 其他用地 公顷 非居住区用地统计表: 序号 项目 计量单位 数值 所占比例(%) 备注: 1 规划总用地 公顷 2 规划建设用地 xx用地 公顷 xx用地 公顷 ……用地 公顷 道路用地 公顷 公共绿地 公顷 3 其他用地 公顷 b 技术经济指标表 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项目 计量单位 数值 所占比重(%) 人均面积(平方米/人) 备注 规划总用地 公顷
6、 规划建设用地 公顷 规划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计容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 住宅面积 平方米 如有保留或已实施建筑,应注明情况 公建面积 平方米 (不计容建筑面积) 平方米 居住户(套)数 户(套) 居住人数 人 户均人口 人/户 (住宅平均层数) 层 人口毛密度 人/公顷 人口净密度 人/公顷 (住宅建筑套密度(毛)) 套/公顷 (
7、住宅建筑套密度(净)) 套/公顷 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 万平方米/公顷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 万平方米/公顷 容积率 (居住区建筑面积毛密度) 万平方米/公顷 总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公共绿地面积 平方米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平方米/人 机动车总泊位 辆 其中 室内泊车位 辆 室外泊车位 辆 注:如有住宅套型规定的,应注明相应要求的套型比例 非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
8、表 项目 计量单位 数值 备注 规划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计容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不计容建筑面积 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 平方米 架空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它建筑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总建筑密度 % 总绿地面积 平方米 绿地率 % 总停车位 辆 其中 地下停车位 辆 地面停车位 辆 其它 医院应注明病床数 病床 酒店应注明客房数 客房 学校应注明班级数和学生数 生
9、电影院、体育馆、会议应注明座位数 座 交通枢纽工程应注明高峰日每千旅客 c 建筑明细表 建筑明细表(面积单位:平方米) 建筑编号 建筑类型 建筑基底 建筑层数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 (总户数) d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表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一览表(地区级) 名称 用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设施数量 非独立占地设施所在建筑物及具体位置 备注 教育设施 医疗卫
10、生 文化设施 体育设施 社会福利与 保障设施 行政管理与 社区服务设施 商业金融 服务设施 邮电设施 其它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一览表(居住社区) 名称 用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设施数量 非独立占地设施所在建筑物及具体位置 备注 文化娱乐 设 施 文化活动 中 心 体育设施 体育活动 中 心 行政管理 与社区服务设
11、 施 街政管理中心 社区服务 中心 派出所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 养老院 医疗卫生 设 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邮政电信 设 施 邮电设施 商业金融 服务设施 菜市场 社区商业金融服务设 施 其他设施 其它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一览表(基层社区) 名称 用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设施数量 非独立占地设施所在建筑物及具体位置 备注
12、 文化娱乐 设 施 文化活动站 体育设施 体育活动站 行政管理 与社区服务设 施 社区管理 服务设施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 托老所 医疗卫生 设 施 社区卫生服务站 商业金融 服务设施 小型商业金融服务设 施 其他设施 其它 e 绿地指标表 项目 面积(平方米) 规划总用地 居住区用地 绿地总面积 公共绿地 居住区级 居住小区级 组团级 宅旁绿
13、地 公共服务设施附属绿地 道路绿地 人均公共绿地 绿地率 f 停车场配套明细表(部分地区需要) 类别 序号 面积(平方米) 车位数(个) 备注 机动车库 A1 A2 小计 非机动车库 B1 B2 小计 总计 g 停车场汇总表(部分地区需要) 项目 面积(平方米) 车位数(个) 机动车库 住宅 商业设施 社会公用 地上 地下 总计 非机动车库 住宅 商业
14、设施 社会公用 地上 地下 总计 停车场汇总 地上 地下 总计 (5)、盖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4、 绿地系统规划图(蓝图):图纸比例为1/500——1/2000,制图单位为米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3)、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 a 居住区级的绿地系统应当明确、清楚的反应绿化系统的空间关系(如点、线、面的关系); b 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不同类型的绿地边界用易于区别
15、的线条表示; c 不同类型的绿地分类和面积要用文字或图例清楚标注; d 各级公共绿地的布置,小游园及居住区公园的出入口、主要路网,主要园林绿化的布置,地面铺装以及绿化种植示意; e 地下室上覆土形成的绿地及其他特殊绿地,宜明确标注出覆土厚度。 (4)、应分表标出公共绿地与一般绿地的范围与编号,编制绿地明细表: (5)、盖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5、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蓝图):图纸比例为1/500——1/2000,制图单位为米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3)、图纸
16、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 a 道路系统等级结构,包括道路主次等级;(可在文本中表达) b 机动车、非机动车、步行等的交通组织及交通流向的布置; c 大型公共建筑的交通组织及与城市道路系统的关系; d 各级道路宽度、转弯半径、拐点和交点坐标; e 地下车库的位置、范围、出入口位置、地面临时停车的布点; f 如有人行天桥、隧道、残疾人坡道的,宜标出其位置及与系统关系或注明建筑物的衔接方式。 g 应绘制道路横段面;(可在文本中表达) h 规划自行车、机动车车库明细表及汇总表应符合表f、g。 (4)、盖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6、竖向规划图(蓝图):图
17、纸比例为1/500——1/2000,制图单位为米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3)、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 a 用标注法注明规划后的地形、地貌,包括道路控制点的标高、公共活动场地、建筑室内外地坪标高;确定道路、场地排水方向和坡度; b 表明挡土墙、台阶、护坡等设施的位置和高度; c 地形复杂的、宜绘制地形剖面图; (4)、盖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7、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图(蓝图):图纸比例为1/500——1/2000,制图单位为米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3)、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 a 标明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在平面上的位置、走向、管径; b 标明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在横断面上的位置、水平间距和垂直间距;(可在文本上表达) c 标明各类市政设施的位置; (4)、盖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注明:以上图纸内容为各地综合图纸,如各地有特殊规定,按当地的修详报批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