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E-OS-003-1
纯化水系统操作规程
类别:操作标准
部门:工程部
页码:第3页,共4页
1. 目的:制订本标准的目的是建立纯化水处理系统的标准操作规程,保证正确操作,提供合格的纯化水。
2. 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第三十四条。
3.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纯化水处理系统的日常操作。
4. 责任:工程部纯化水处理系统操作人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5. 正文:
5.1. 设备要求:
5.1.1. 纯化水蒸馏水管道必须使用316L不锈钢。
5.1.2. 接头不得用丝扣连接。
5.1.3. 阀门应用隔膜
2、阀。
5.1.4. 蒸馏水各使用点应装回流管,单管长度不大于6倍管径。
5.1.5. 新管道必须经钝化处理
5.1.5.1. 用3%氢氟酸、20%硝酸、77%去离子水(容积)配制溶液。
5.1.5.2. 在25~35℃下循环冲洗10~20分钟。
5.1.5.3. 用去离子水冲洗1~2小时。
5.1.5.4. 用高压蒸汽冲洗管道以清除水垢。
5.2. 设备操作注意事项:
5.2.1. 水处理设备的总电源应经常开通,以保证各设备上的时钟走时准确,按时再生。
5.2.2. 开机前应检查水处理设备、蒸馏水机、电阻仪上的所有读数是否在正常范围内,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开机
3、运转。
5.2.3. 开关蒸馏水机时,应严格按顺序开关机械过滤器、混合床的排水阀门。
5.2.4. 根据记录表格要求记录水处理及蒸馏水制备情况。
5.3. 检查与检测:
5.3.1. 水处理设备操作人员负责电阻率、氯离子及温度的测定,每2小时检测一次。
5.3.2. 蒸馏水每周做一次杂菌检查,由QA取样交QC测试。
5.3.3. 在日常检测中,若发现纯化水的电阻率、pH值或氯离子不合格,应立即通知QC复测,同时通知生产部停止生产,待查明原因后再做处理。
5.3.3.1. 若是检测原因,应由QC做出正确结论后恢复生产。
5.3.3.2. 若水质确实不符合标准要求,
4、应立即将剩水放掉,检查设备,同时由QA通知生产部用本批不合格水生产的产品处于待验状态。
5.4. 清洁与消毒:
5.4.1. 蒸馏水应在贮存罐中80℃以上保温,温度低于80℃或贮存时间超过48小时,则不能使用。
5.4.2. 每周用清洁蒸汽清洗管道及蒸馏水贮存罐,时间不少于30分钟。
5.4.2.1. 用蒸馏水冲洗蒸馏水分配泵,时间不少于30分钟。
5.4.2.2. 然后打开送回水管阀门和用水点连接处接头,用清洁蒸汽冲洗一小时以上。
5.4.2.3. 冲洗结束后,通知QA取样交QC做杂菌检查。
5.4.3. 蒸馏水管道用纯蒸汽冲洗。
5.4.4. 生产部操作人员
5、每天应将各使用点的剩水放掉,时间在一分钟左右。
5.4.5. 保持水处理设备、蒸馏水机及操作间的清洁卫生,每天清洁一次。
5.4.6. 每年清洗蒸馏水机一次:
5.4.6.1. 清洗液的配制: BC-98强力杀菌消毒剂用柠檬酸或醋酸酸化后,用去离子水稀释。 柠檬酸:消毒剂:去离子水=1:4:100
5.4.6.2. 用上述清洗液循环冲洗蒸馏水机20~30分钟,放掉清洗液。
5.4.6.3. 用2%氢氧化钠溶液循环冲洗20~30分钟后放掉。
5.4.6.4. 最后用去离子水冲净(pH值应在5.5~7之间)。
5.5. 维修与保养:
5.5.1. 日常生产中应加强巡
6、回检查,随时维修,并准备好适量的备品备件。每年对水处理设备及蒸馏水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保养。并记录在案。
5.5.2. 电阻率仪每半年校正一次。
5.5.3. 当混合床电阻仪读数小于1Ω.cm时,应进行再生处理。
6. 附则:
6.1. 本标准附图 幅,附表 1 张。
6.2. 需要引用本标准的标准文件登记:
纯化水系统清洗记录
清洗日期
药品配制
RO-1系统清洗
RO-2系统清洗
操作人
柠檬酸量(kg)
水量(L)
EDTA量(kg)
纯化水量(kg)
第一次循环
第二次循环
第三次循环
冲洗时间
脱盐率(%)
第一次循环
7、第二次循环
第三次循环
冲洗时间
出水电导率
开始
结束
开始
结束
开始
结束
开始
结束
开始
结束
开始
结束
开始
结束
开始
结束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