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奇火锅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就昌吉市长宁南路奇火锅店铺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____________________订立。
甲方同意将位于昌吉市长宁南路(江南小镇西大门侧)经营中的________________(简称:奇火锅)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并遵守下列合同条款。
一 、 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经营中
2、的奇火锅以______万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万元整。转让给乙方。其转让包含内容:1)店面装修及相关物料;2)所有用餐物品及桌椅;3)后堂设备、物件;4)其他转让前所有经清点的物件和设备;5)客户信息、餐饮服务信息、菜品制作信息。
2.乙方完全同意此价格转让费,并在本合同签订日以现金形式支付甲方______万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整,余款______万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整,待合同签订___日内交接完毕,当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 、 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奇火锅转让前,以前房屋租金以及当日及以前水、电、暖、物业费、人工工资
3、全部缴清。
2. 转让前奇火锅所经营产生的债务、债权归甲方。
3.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三 、乙方责任:
1. 奇火锅转让后新产生的水、电、暖、物业费、人工工资等费用有乙方承担。
2.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给付转让金。
3. 奇火锅现有人员有乙方自行处置。
四 、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由各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 、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