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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表.doc

1、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编稿) 第二篇 建筑工程规划控制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分级控制指标 表10.1类别居住区级(m/千人)小区级(m/千人)组团级(m/千人)总千人指标(m/千人)每百住宅面积需配建的公建面积(m)百分比()百分比()居住区级小区级组团级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用地面积教育8062034186641348062034186641344109.320.634.445.55665.74109.320.6医疗卫生400720360600420404740360600

2、2.03.61.830.020.116.6179.510.923.71.83文化体育10416040061026.64026.6406060190.6260486.67100.520.8230.130.20.130.20.30.35.8811.314.70.951.32.433.5商业服务3004041301602734071332005738112633601.52.00.650.81.372.040.671.018245.782.841.31.8金融邮电6912460130173086154601300.350.620.30.650.080.153.53.61.820.40.80.30.6

3、5社区服务120160751207312090153351002283801652200.60.80.380.60.370.60.450.770.180.348.59.73.550.971.40.831.3市政公用112618389.310.357742720.336.3751120.050.130.090.190.040.050.30.370.140.80.91.82.30.090.180.390.56行政管理及其它 30461822304618220.150.230.090.11.01.30.30.50.150.230.090.1总计1034164010611680120926612172

4、.646019516087233844613293.662885.178.185.38.3461310.8522.90.480.640.4411.421.616.431.5备注: 1.每二个居住区设置一处的设置项目(医院、文化馆),其千人指标以二分之一的数值计入本指标表;2.百分比指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分别占居住区(以5万人计)公共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比;3.百分比指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与居住区(以5万人计)住宅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及用地面积占居住区总面积的百分比。 居住区公共设施分级配建及设置规定 表10.2类别序号项目名称设置内容设置规定每处一般规模千人指

5、标面积指标备注建筑规模(m2)用地规模(m2)建筑面积(m2)用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用地面积(m2)教育设施A01幼儿园6班保教学龄前儿童1)每0.71.0万人宜设一处幼儿园,设于阳光充足,接近公共绿地且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便于家长接送的地段,避免交通干扰2)托儿所每班按25座计,幼儿园每班按30座计3)每座建筑面积79m2,用地面积1214m24)服务半径不大300m,层数不宜高于3层5)幼(托)儿园应独立占地,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6)幼(托)儿园应有全园共享的游戏场地,室外游戏场地面积(m2)=18020(N1),N为班数。同时应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场地应日照充足

6、并采取分隔措施,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m27) 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8)其它相关规划设计要求应符合现行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与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1260162021602520843241445040.421.60.72.52托儿所可与幼儿园合并设置9班189024303240378012班252032404320504018班3780486064807560A02小学18班612周岁儿童入学1)每0.71.2万人宜设一处;每班按45座计;每座建筑面积5.67 m2,用地面积1315m22)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教学用房

7、不宜超过四层;容积率不宜大于0.93)小学的设置应避免学生上学穿越城市干路和铁路,不宜与市场、污染源、公共娱乐场所及医院太平间等场所毗邻4)学校与铁路距离不应小于300m,学校校门不宜开向城市干路或机动车流量大于270辆/小时的道路5)其它相关规划设计要求应符合现行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与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45365670105301215030263070213501.53.153.56.7524班60487560140401620030班756094501755020250A03普通中学18班1218周岁青少年入学1)每1.21.5万人宜设一处;每班按50座计;

8、每座建筑面积79m2,用地面积1719m22)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教学用房不宜超过四层;容积率不宜大于0.83)在拥有3所或3所以上中学的居住区内,应有一所设置400m环形跑道的运动场4)学校与铁路距离不应小于300m,学校校门不宜开向城市干路或机动车流量大于270辆/小时的道路5)其它相关规划设计要求应符合现行居住区规划设计规(GB50180)与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6300810015300171004201080102022802.05.45.111.424班840010800204002280030班1050013500255002850036班12600162003

9、060034200备注: 1.表中面积指标是指每百平方米住宅面积需配建的公建面积指标。类别序号项目名称设置内容设置规定每处一般规模千人指标面积指标备注建筑规模(m2)用地规模(m2)建筑面积(m2)用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用地面积(m2)教育设施A04九年制学校18班615周岁青少年入学1)新建地区在用地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考虑小学与初中合并,建设九年制学校2)九年制学校宜设1845班,每班50座。每座建筑面积79 m2,用地面积1517m2。学校的服务半径宜控制在5001000m范围内,容积率不宜大于0.83)学校的设置应避免学生上学穿越城市干路和铁路,不宜与商场、市场、污染源、公共

10、娱乐场所及医院太平间等场所毗邻4)学校与铁路距离不应小于300m,学校校门不宜开向城市干道或机动车流量大于270辆/小时的道路5)学校运动场地应设200300m标准环形跑道(其中含不小于60m的直跑道),风雨操场或室内体育馆1座,另至少设35个篮球场、23个排球场(兼羽毛球场),200270m2器械场地630081001350015300420135090025502.16.754.512.827班945012150202502295036班1260016200270003060045班15750202503375038250医疗卫生设施B01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防疫、保健、健康教育、伤残与康

11、复指导等可与居委会联合设置603004200.020.1B02门诊所儿科、内科、妇幼与老年保健1)一般35万人设一处,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2)设于交通便捷、服务距离适中的地段20003000300050004060601000.20.30.30.5B03护理院健康状态较差或恢复期老年人日常护理1)最佳规模为100150床位。2)每床位建筑面积30m2。3)可与门诊所合设。3000450020030011.5B04医院设综合性科室门诊和住院部1)宜设于交通方便,环境较安静地段。2)一般10万人左右设一所300400床医院。 3)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1200018000

12、15000250001603603005000.81.81.52.5文化体育设施C01文化活动中心小型图书馆、科普知识宣传与教育、影视厅、舞厅、游艺厅、球类、棋类活动室、科技活动、各类艺术训练班及青少年和老年人学习活动场地、用房等宜结合或靠近同级中心绿地安排,远离污染源40006000800012000801201602400.40.60.81.2类别序号项目名称设置内容设置规定每处一般规模千人指标面积指标备注建筑规模(m2)用地规模(m2)建筑面积(m2)用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用地面积(m2)文化体育设施C02文化活动站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供青少年和老年人活

13、动1)宜结合或靠近同级中心绿地安排2)独立性组团也应设置本站3)可设于位置适中、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的地段40060040060026.64026.6400.130.20.130.2C03 综合影剧院文化交流与欣赏1)每5万人宜设一处,规模8001000座2)每座建筑面积1.52.0m2,用地面积2.53.5m23)宜与文化中心相邻,位于公共设施较集中地段,且应交通便捷,便于人流疏散1200200020003500244040700.120.20.20.35C04居民运动场、馆健身场地1) 宜设置60100m直跑道和200m环形跑道,设置户外健身场地(包括室外器械场地、慢跑道等)、篮球场、网球场

14、、羽毛球场、儿童活动场所等设施,如条件允许可设置游泳池、排球场等100001500020030011.5C05居民健身设施篮排球及小型球类场地,儿童及老年人活动场地和其他简单运动设施等可设于临近绿地,人流集中的区域商业服务设施D01市场以销售农副产品和小商品为主蔬菜、肉禽蛋、水产、豆制品等1)每35万人宜设一处2)设置方式可根据传统集市要求而定1000120015002000202430400.10.120.150.21)每12万人宜设一处5001000800150033.366.653.31000.170.330.270.5D02综合食品店粮油、副食、糕点、干鲜果品等1)服务半径居住区不宜大

15、于500m,小区不宜大于300m。2)地处山坡地的居住区,其布置除满足服务半径的要求外,还应考虑上坡空手、下坡负重的原则。1500250030500.150.258001500531000.270.5D03综合百货店日用百货、鞋帽、服装、五金家电等2000300040600.20.340060027400.140.2D04餐饮早点、快餐、正餐等D05书店书刊及音像制品30010006200.031类别序号项目名称设置内容设置规定每处一般规模千人指标面积指标备注建筑规模(m2)用地规模(m2)建筑规模(m2)用地规模(m2)建筑规模(m2)用地规模(m2)D06中西药店汤药、中成药及西药等200

16、5004100.020.05D07便民店小百货、小日杂宜设于组团的出入口附近D08小区其它商业网具体项目、规模视实际需要确定160200801000.81.00.40.5D09居住区其它商业网具体项目、规模视实际需要确定2002401001201.01.20.50.6金融邮电设施E01银行分理处个人及对公储蓄业务宜与商业服务中心结合或邻近设置800100040050016208100.080.10.040.05E02储蓄所以个人储蓄储蓄为主1001507100.040.05E03保险公司营业所保险业务1502003.04.00.0150.02E04电信支局电话及相关业务根据专业规划需要设置10

17、0025006001500205012300.10.250.060.15E05邮政所信函、包裹、兑汇、报刊、零售宜与商业服务中心结合或邻近设置15030010200.050.1E06邮政支局信函、包裹、兑汇、报刊、订售、储蓄等1500250020004500305040900.150.250.20.45社区服务设施F01社区服务中心家政服务、就业咨询、介绍、代客定票等每小区宜设置一处,居住区也可合并设置可结合设于住宅底层200300300500132020330.070.10.10.17F02养老院(颐养院)老年人全托式护理服务1)一般规模为150200床位,有条件的居住地区可参照设置。2)每

18、床位建筑面积40m2,用地面积2530m2。6000800037506000120160751200.60.80.380.6F03托老所老年人日托(餐饮、文娱、健身、医疗保健等)1)一般规模为300床位,有条件的居住地区可参照设置。2)每床位建筑面积20m2,用地面积2530m2。3)宜靠近集中绿地独立设置,也可与老年活动中心合并设置600100075015004067501000.20.330.250.5F04残疾人托养所残疾人全托式护理F05居民委员会办公1)100700户设一处建筑面积50m2, 700户以上设一处建筑面积80m22)可设于住宅底层或与公共服务设施结合设置50100173

19、30.0850.17F06治安联防站可与居民委员会合设18301.220.060.01F07物业管理用房建筑与设备维修、保安、消防、环卫、绿化等的管理5020017660.0850.33可结合建筑附设F08物业管理中心建筑与设备维修、保安、消防、环卫、绿化、配套设施等的管理1)应有独立的院落3005003002033200.10.1650.1类别序号项目名称设置内容设置规定每处一般规模千人指标面积指标备注建筑规模(m2)用地规模(m2)建筑规模(m2)用地规模(m2)建筑规模(m2)用地规模(m2)市政公用设施G01开闭所每1.22.0万户设一所20030050046100.020.030.0

20、5G02变电室每个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它建筑内305023.30.010.016G03公共厕所1)每10001500户设一处,宜设于人流集中处.2)中心区两公厕间距宜为300500m,非中心区两公厕间距不应大于800m。3060601002446.70.010.020.020.03G04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的集中、转运1)用地规模为23Km2设一处,每处面积不应小于800m22)应采取封闭式设施,力求垃圾存放和转运不外露,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应小于5m8080010005.353670.0270.270.34G05垃圾收集站服务半径不应大于0.8Km,宜采用分类收集802

21、70.14G06消防站1)消防队接警后五分钟内可到达责任区边缘2)消防站责任区面积不应大于47Km23)按专业要求拟定位置350100040014007208280.0350.10.040.14小型消防站行政管理及其它H01街道办事处1)35万人设一处2)宜与有关机构组成综合楼700120030050014246100.070.120.030.05H02派出所户籍治安管理1)每35万人设一处2)应有独立院落70010006001420120.070.100.06H03其他管理用房市场、工商税务、粮食管理等每35万人设一处,可结合市场或街道办事处设置1002.00.01H04防空地下室掩蔽体、救护站、指挥所等凡高层建筑下设满堂人防,另按地面建筑面积2配建防空地下室。出入口宜设于交通方便的地段,考虑平战结合。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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