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财产登记制度
盐镇乡双语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
一、
采购制度
1.幼儿园采购物品一般情况下,由外勤同志办理。
2.采购物品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
3.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幼儿园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4.除特殊情况,一般购物在五天内完成。
5.采购的物品一定要和购物申请单相同。
6.所购物品质量有问题或未经批准购买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二、验收入库制度
1.外勤同志按购物申请单购物,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入库,再由个人或
2、组室领用。
2.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
3.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处理。
4.验收入库后应开二联单或三联单通知有关个人或部门前来领取,以利于教学急需。
5.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
6.幼儿园财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幼儿园所有物品的造册登记工作由仓库保管员负责。
2、仓库保管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分别列入幼儿园财产的帐册或实验(专用)室帐册。三天
3、内及时登帐,半年按时结帐。
3.登记造册的物品名称数量应和记录相符合。
4.按时完成上级部门的校产统计表格。
5.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6.幼儿园财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造册登记情况。
四、领用制度
1.物品仓库存放,由仓库保管员统一管理。
2.个人在征得保管员同意的情况下,办理领用物品手续才能领用物品。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
4.教学的借用物品须按时归还。每学期结束时,仓库保管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5.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五
4、财产报废制度
1、根据勤俭办园原则,教学仪器一定要做到物尽其用,爱惜使用。
2.报废的物品要加以区别,对不正常的损坏要找出原因,人为损坏的要酌情赔偿。
3.报废的物品由仓库管理员统一登记,单价在2000元以上,累计金额在5000元以上报计财科仪器设备办公室备案,在同意的前提下合理处理。
4.报废单要幼儿园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5.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统一进修购基金帐。
六、出借赔偿制度
1.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园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2.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
3.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出门单。
4、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6.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幼儿园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