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 ,大小:31KB ,
资源ID:7054460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705446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保定律保定律师的EXLN行政诉讼案.doc)为本站上传会员【xrp****65】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保定律保定律师的EXLN行政诉讼案.doc

1、 保定律师承办不服行政处罚而产生的行政诉讼案   案情介绍:某县某镇政府工作人员在一次强制拆迁工作中,因拆迁原告赵x的房屋与赵晓梅发生冲突。某乡公安局以用下流语言侮辱他人为理由,对原告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原告赵晓梅不服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我代理原告参加了案件的二审诉讼。   法律文书:原告代理律师要红志的《代 理 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本案上诉人赵晓梅的委托,根据河北树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其诉讼代理人。根据法庭调查和质证,现发表代理意如下:   (一)某县公安局处罚决定书所依据的事实证据不足。上诉人没有认可用下流语言侮辱某镇政府工作人员。该行政处罚依

2、据的是徐浩等被害人的陈述,而所谓的证人徐浩等都是某镇的工作人员,他们本是案件的当事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不能成为本案的证人。因此,行政处罚证据不充分。   对于在场司机杨某、刘某的证言,根据目前证据显示,该证据是在行政处罚作出后,上诉人提起行政诉讼后,由被上诉人补充的。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六十条规定, 下列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或者在诉讼程序中自行收集的证据。因此,杨彦军和刘刚的证言是无效的,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3、   (二)被上诉人作出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根据卷宗材料和今天的调查,在行政处罚中所谓的传唤是后补的。说明当时根本没有履行传唤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上诉人应对上诉人进行传唤。而被上诉人没有履行传唤程序,此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属于程序违法 。   (三)被上诉人作出行政处罚属于滥用职权。被上诉人所作行政处罚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本案对上诉人的处罚是十五日的拘留,是该条处罚最重的。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七条的规

4、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的;(二)胁迫、诱骗他人或者教唆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四)屡犯不改的。而上诉人不符合其中的从重条件,不应从重处罚。因此,被上诉人作出的十五日拘留的行政处罚属于滥用职权。   综上所述,代理人认为被上诉人的行政处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希望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裁判,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以上意见望合议庭予以采纳。谢谢!   河北树仁律师事务所   要红志 律师   2004年4月12日 低价购买卖百度文库财富值帐号QQ174788632旺旺whx0910怎么增加百度文库财富值 怎样增加 如何增加 增加百度财富值 如何快速增加百度文库增加财富值 专业的爱问共享资料积分销售团队 或者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