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 ,大小:29.50KB ,
资源ID:7040136      下载积分:10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图形码: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704013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9-655-100;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盗窃铁路货物未遂.doc)为本站上传会员【xrp****65】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盗窃铁路货物未遂.doc

1、盗窃铁路货物未遂,律师辩护获判拘役 李XX盗窃罪案件辩护成功案例                             张长海律师刑辩案例选                   陕西力德律师事务所  张长海律师      2011年4月24日,委托人杨XX前来陕西力德律师事务所,请求该所委派律师为其丈夫李XX所犯的盗窃案件进行刑事辩护。该所指定张长海律师办理这起案件,张长海律师与委托人杨XX进行了委托谈话。从与委托人杨XX的谈话中得知,犯罪嫌疑人李XX系陕西省咸阳市人,男,农民,现年43岁,高中文化程度,现因在XX火车站货场停留车箱中

2、盗窃化肥21袋,价值3600元,转移赃物时被当场抓获。现已经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盗窃罪的罪名批捕,该案现还处在侦察阶段。委托人杨XX在谈话中要求辩护律师为其子犯罪嫌疑人李XX争取较轻的刑事处罚。 该案件由检察机关移送法院后,办案律师前往法院办案法官处递交了辩护手续,领取了犯罪嫌疑人李XX的起诉书,并查阅复印了有关的案卷。 根据犯罪嫌疑人李XX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的事实,办案律师依据法律的规定,决定在具体的案件辩护中做犯罪情节较轻并争取较轻刑事处罚的辩护。在随后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李XX犯盗窃罪一案开庭审理时,办案律师发表了具体的辩护意见。  该案《辩 护 词》的主要观点如下:  一、本案被

3、告李XX在本案中系初犯,偶犯。 二、本案被告李XX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有真实的悔罪行为。 三、本案的社会危害性较小。 四、本案具有部分的未遂情节。 2011年6月3日,审理法院公开审理后宣判,判决认定本案被告李XX犯盗窃罪,判决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评析: 该案是一起律师对被告李XX盗窃案件刑事辩护成功的案例。该案办案律师在办理此案中的辩护成功的原因是:      该案办案律师在本案中紧紧抓住被告李XX显系是初犯、偶犯;当庭自愿认罪,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有真实的悔罪行为;其犯罪情节明显较轻,其危害性明显较小;本案具有部分的未遂情节的事实。在具体的辩护中

4、较好的掌握了数额较少的盗窃犯罪案件的辩护尺度,准确的把握案情,从被告犯罪情节较轻,其危害性明显较轻的角度出发进行辩护,使本案被告李XX获得法院较轻的判决,较好的保护了被告李XX的合法诉讼权利。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5、                        本案例撰写整理人:陕西力德律师事务所张长海律师                                                           2011年8月21日 附本案辩护词 辩 护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本案被告李XX家属的委托,受陕西力德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本案被告李XX的辩护人,现就本案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首先,我们对本案的基本犯罪事实、犯罪罪名和基本犯罪证据不持异议。现就具体存在的问题,谈一下我们的意见。   一、本案被告李XX在本案中系初犯,偶犯。 根据

6、本案证据显示,本案被告李XX在参与本案犯罪前,没有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显系初犯,偶犯。 二、本案被告李XX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有真实的悔罪行为。 根据本案证据显示,本案被告人李XX在本案的侦察、起诉和审判期间,对自己的犯罪活动和全部过程,均能够如实向办案人员交代,积极配合办案人员落实案情。并通过家属向法庭缴纳了罚金。这充分证明本案被告人李XX已经决心痛改前非,与自己的过去决裂重新做人,其认罪态度较好,证明本案被告人有真实的悔罪行为。 三、本案的社会危害性较小。 根据本案证据显示,本案被告人李XX在本案中是被当场抓获的,所盗窃的全部化肥也当场被追回,车站在经济上实际没有

7、产生较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本案的社会危害性较小。 四、本案具有部分的未遂情节。 根据本案证据显示,本案被告人李XX所盗窃的全部化肥,只有部分转移至货场的墙外,而没有转移出货场的部分赃物,明显具有未遂的情节。 综上所述,由于本案被告李XX在本案中系初犯、偶犯;当庭自愿认罪,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有真实的悔罪行为;本案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又具有部分的未遂情节。因此,辩护人请求法庭能够考虑到以上种种原因,能够对本案被告李XX从轻、减轻其刑事处罚。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本案被告李XX因一时糊涂,不慎触犯了刑法,踏上了犯罪的道路。其教训是深刻的,无论是被告李XX本人对此都是非常后悔的,其诸多亲属对此都是非常惋惜的。在此,辩护律师再次请求尊敬的审判长,在审理此案时,能够考虑到被告李XX的诸多从轻和减轻的情节,根据教育改造挽救的方针,对被告李XX能够依法从轻、减轻量刑处罚,使之顺利走向改过自新的道路。 被告人李XX的辩护人 陕西力德律师事务所 张长海律师 2011年6月3日 3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