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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新华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doc

1、 元谋县新华九年一贯制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教 职工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根据各级有关部门关于工作人员 请销假及假期工资待遇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 制订元谋县新华中学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各级各部门规定的请假时限 (一)女职工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剖腹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小产假15天。女职工晚育且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15天。除此之外,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再批准事假。如需请病假,须持公医范围内院、所的收费收据或住院证明

2、方能批给病假。假满后要到批准处销假,否则以旷工处理。 (二)婚、丧假 1、职工本人结婚,给予3天婚假。 2、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3天丧假。 二、各类请假涉及到的工资待遇 (一)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全额计发。(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产假〈不论正产或小产〉,应包括星期日及法定假日在内,不再补假。工作日一般是指工作的天数。日历天数,一般是指按照日历来计算的天数,包括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婚丧假、产假、探亲假都是以天为请假单位而不是工作日,所以这些假期都是包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的。) (二)职工婚、丧假。婚、丧

3、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全额计发。 (三)病假。 1、职工连续或当年累计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10年及其以下的,按基本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按基本工资的80%计发;工作年限21年及其以上的,按基本工资的90%计发。 2、职工连续或当年累计病假(含患癌症、麻风病、精神病长期病休)在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10年及其以下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70%计发;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80%计发;工作年限21年及其以上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90%计发。 3、患癌症、麻风病、精神病的工

4、作人员,基本工资可全额计发。 (四)事假。 1、一年当中,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按超过的工作日扣发基本工资。 2、连续事假在1个月以上的,从次月起按工作日扣发职务(岗位)津贴;超过3个月的,从第4个月起停发全部津贴、补贴。 (五)旷工。旷工期间按工作日扣发基本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 三、缺勤处理 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全体教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作好本职工作,不得随意离岗。教职工因病因事应提前向校长请假,首先写请假条并到财务室交费,财务室签字后,课程(工作)调换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无请假条按

5、旷工处理。 (一)病假一天扣20元,生病住院病假每天扣10元,带病坚持工作,外出输液、打针需出示证明可不计缺勤;事假一天扣30元;旷工一天,按第二部分第五条规定执行;旷课一节扣50元,但最高扣100元。 (二)全校性会议、升旗仪式等集体活动,因私事一次不参加请假扣10元,旷会扣30元。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会议,因私实一次不参加请假扣5元,旷会一次扣10元。 (三)教职工上下班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抽查不在岗每次扣30元。 (四)同一天如有两种以上缺勤,按最高标准扣罚。 (五)后勤临时工各种扣款减半处理。 (六)无正当理由不到岗的,因私事耽误工作的,不办理请假手续或没有请假擅自离

6、岗的,超假后又不及时办理补假手续等,均属旷工。 四、教职工请销假制度审批权限 (一)教职工连续旷工满3天或者累计旷工满5天者,学校必须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二)教职工请病假在30天以内、请事假在15天以内的,由学校审批;教职工请病假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请事假超过15天(含15天)以上的,必须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教育局审批。 (三)教职工请婚假、产假、丧假由学校按照规定审批。 五、执行教职工请销假有关要求 (一)教职工的请销假与年终考核挂钩、与兑现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与职称评聘挂钩。 (二)各学校上报到教育局审批的病事假,要与教职工本人的工资待遇挂钩。县教育局审批的请销假材料装入个人档案,长期收存。 (三)教职工本人不按照有关程序请销假或未经学校和教育局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从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记为旷工,连续旷工满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满30个工作日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教职工请病假、事假时间达不到上述第二部分第三、第四条规定的,按照学校内部管理规定执行。 元谋县新华九年一贯制学校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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