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直个人住房商转公贷款业务担保操作流程自行结清商业贷款担保公司或受托银行办理房产抵押,抵押权证交由公积金中心委托的银行专户保管公积金中心放款至担保公司或受托银行帐户借款人按月还款,担保终止,担保公司或受托银行负责按月催收还款 个人申请银行担保方式放款客户至信贷部申请登记商转公贷款业务建行钟楼支行受理信贷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资料转银 行符合信贷部征信查询符合抵押多人联名担保保 自行结清商业贷款符合担保公司柜台受理担保公司担保方 式 交付担保担保公司垫资结清 费用另行备注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一、借款人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 二、借款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其他有效居住证件(暂住证);
2、 三、所购自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和全额集资建房; 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的月均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其家庭收入50%,限一套住房); 五、购买商品房首付款不得低于房价的30%(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房价的30%),二手房首付款不得低于房价的30%; 六、所购上述住房应办理抵押。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最高额度:借款人及配偶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45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35万元。(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计缴公积金的月工资收入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 二、最长年限:20年;并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三、利率:按人民银行规
3、定执行。 购买商品房贷款须提供材料 一、购房合同原件(须加盖“合同登记备案章”)、复印件2份; 二、首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2份; 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2份; 四、网上备案确认单原件、复印件2份; 五、借款人与配偶在贷款申请表“月工资收入”栏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配偶在外地缴纳公积金的须提供公积金缴交情况和使用贷款证明; 六、借款人与配偶商业贷款未还清时,须提供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包括贷款总额、年限、余额及月还款额); 七、借款人或共有人不能到现场签订借款合同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公证书原件2份; 八、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份; 九、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4份; 十、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复印件4份;单身职工由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2份、复印件1份。 商品房贷款业务流程 一、借款人持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确认单与预售证到省直分中心业务柜台领取、填写贷款申请书; 二、借款人与配偶持所须材料到省直分中心业务柜台签订借款合同(组合贷款签订借款合同除外); 三、省直分中心审批后转银行; 四、银行配合开发商办理抵押登记; 五、抵押贷款材料返回省直分中心后发放贷款; 六、银行将贷款划拨至开发项目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