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近保质期商品管理条例 目的: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严格遵守在保质期内销售所有食品,避免销售过期食品而受到政府罚款或顾客投诉,影响公司声誉。 针对商品的范围:所有食品部商品、部分非食品,生鲜除外 1. 什么样的商品为临近保质期商品?临保商品的清仓频率和幅度有什么要求?清仓商品应在多长时间内撤架? 临近过期商品是指离保质期只有6周或以下的商品(但不包括鲜食部门商品); 一般情况下,清仓商品每周降价一次,降价幅度遵循第一次20%,第二次(在第一次降价基础上降价20%),第三次(在第二次降价基础上降价50%)的原则;具体商品的清仓比例由商场管理层根据商品平时的销售及库存决定,如某商品库存已经
2、很少,清仓比例可以较小;而大库存的临保期商品,为了减少损失,可以适当将清仓比例加大,目的是将临保期的商品尽快销售完,减少商场的丢弃,同时降低商店的清仓金额; 所有临近过期商品统一陈列在指定的清仓区域销售,并保证有清仓价格标示:如果出售的是临近过期的食品,必须保证包装完好,如果出售的是临近两周过期的食品(鲜食商品除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要求,需要在陈列处使用刺猬牌写上“温馨提示:“临近保质期限”。 所有正在出售的临近过期商品应在有效期前一周停止销售,冻品可以在有效期前一天撤架,部门申请后交由索赔作丢弃处理。 商店临期商品清仓处理降价幅度表 · 干货部 非食品部 家居及季节性
3、部门 成衣部 电器部 普通品类 特殊品类 普通品类 特殊品类 普通品类 特殊品类 普 通 品 类 普 通 品 类 第一次 20% 10% 20% 10% 20% 10% 20% 10% 第二次 20% 10% 20% 10% 20% 10% 20% 10% 特殊品类清单 烟草 牛奶、果汁/酸奶、补丁 酒 油、米
4、碳酸饮料、盐及味精、婴儿奶粉 自行车 健身器材 机油 电动工具 纸品 肥皂、洗衣粉 洗发水、护发素 日化用品、清洁用品 A. 如果是可退货品牌,在有效期前8-9个月由商场联系供应商进行换货,过保质期后由商场做索赔退货。 B. 如果是不可退货品牌商品无法换货时,商店按一下流程执行: 如于玉兰油、旁氏等不可索赔或退货的供应商,在其产品临近保质期9个月时,即可发起店内清仓,清仓比例为第一次6折,两周后再6折(即为原价的3.6折); 其他临近过期的非食品 如果是可退货供应商,由商店进行索赔或退货;如果是不可索赔或退货供应商,由商场进行清仓处理
5、清仓频率和清仓比例请参照以上第一点:临近过期食品的处理方法。 2. 商场应该如何控制商品的保质期? A、 订货控制,商场要结合实际的销售情况和安全库存设定为依据,合理订货避免大库存的积压; B、 收货部收货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收货标准收货,收货时严格控制国产预包装食品保质期收货,最低标准为距离保质期到期日余2/3时间,进口预包装食品保质期收货最低标准为距离保质期到期日余1/2时间; C、 保质期2周以上的食品,每周组织一个固定时间来排查临近过期的食品,集中处理。保质期2周以内的食品,严格执行先进先出,理货时加强排查。如果发现过期食品应该立即下架; D、 部门在补货时,要严格遵循先进先
6、出的原则,以尽量减少临近过期商品的出现; E、 对于已过保质期的商品,在下架后,单独放在某个特定区域,用缠绕膜包住,做好明确清晰的标识,这样同事便不会将其误上架了; F、 设立“店中店”计划以加强对有保质期的商品的定期检查,制定《商品保质期核查表》(附件),减少商品临近过期的状况和数量; G、 赠品按照《商品保质期核查表》要求进行管理。 所有建立“特价”类的临近保质期商品,部门和数据统计部门必须及时跟进,防止损耗。 监督检查 防损部每月抽查保质期,如发现已过期商品,需及时通知部门管理层,同时需填写《商品保质期例外汇总表》(附件),在抽查过程中如发现临近保质期商品,需要汇总临近保质期
7、商品清单并报告给店长。 责任承担 1. 经防损部调查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某员工明知食品过期仍然销售的,或故意标注错误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的,将按照公司诚信原则辞退处理. 2. 对于防损部巡查、管理层检查或顾客投诉发现过期食品的部门(已确定的而已索赔行为除外),相关责任人依据下表承担相应责任: 发现过期食品检查例外的部门 责任厂家促销 责任促销员 责任员工 责任主管 责任经理 责任店长 同一部门月度累计5次(按照商品的品项) 50元 40元 40元 30元 20元 10元 同一部门月度累计10次 100元 80元 80元 60元 40元 20元
8、同一部门月度累计大于15次(不包括15次) 500元 `400元 `400元 300元 200元 100元 3. 对于防损部巡查、管理层检查货架中发现未及时下架的临近保质期商品(下架商品期限相关规定详查附件)。相关责任人依据下表承担相应责任: 发现临期未及时下架食品的部门 责任厂家促销 责任促销员员 责任员工 责任主管 责任经理 责任店长 同一部门月度累计10次(按照商品的品项) 10元 8元 8元 6元 4元 2元 同一部门月度累计20次 20元 16元 16元 12元 8元 4元 同一部门月度累计大于30次(不包括30次) 100
9、元 80元 80元 60元 40元 20元 4. 涉及食品过期的政府检查例外、真实客观的媒体报道,相关责任人依据下表承担相应的责任:(备注:同一过期食品事件涉及的全部媒体报道计算为一次) 涉及食品过期政府检查例外或负面媒体报道的部门 责任厂家促销 责任促销员 责任员工 责任主管 责任经理 责任店长 发生政府检查例外或负面媒体报道 ≤1000元 10元 10元 10元 10元 10元 备注: 1、关于在因过期商品对促销员进行相应金额的处罚问题上,要求在促销员进店时,预交2000元管理费,当所负责区域商品出现保质期过期问题时,商场从管理费中扣除,当管理费不足时,可要求从厂家费用中扣除。 2、本程序拟在从整个门店运营环节总结关键控制点,是对其他已经执行的程序或政策的补充,不影响其他程序的运作。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