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参考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运营治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治理制度。(二)建立健全财务治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运营核算治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视财务纪律。(三)积极为运营治理效劳,促进公司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治理费用。(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材料,如实反映情况。(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
2、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恪守本规定。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以下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拓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展本钱费用预测、计划、操纵、核算、分析和考核,催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耗费、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材料进展经济活动分析:(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精确,帐目清晰,按期报帐。(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本钱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材料。(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