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区信号把钩工平安消费岗位责任制
采区信号把钩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操作资历证,必须持证上岗,掌握所在工作地点的提升运输线路及巷道技术参数,熟悉《煤矿平安规程》的相关规定和所使用车辆、挡车设备、信号设备的功能,明晰列车组列方法和连接装置的选择、使用规定,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进展操作。
(一) 、岗位职责
第1条 斜巷运输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第2条 严禁用矿车运送人员,严禁扒、蹬、跳车。
第3条 严禁别人代替发送信号。
第4条 严禁用空钩头拖拉钢轨等物料,拉空钩头时必须有专人牵引,并通知绞车司机低速运转。
第5条 严禁用其他物品代替连接装置
2、
第6条 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以及特别物料的车辆时,必须有经批准的特别平安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要求操作。
第7条 对检查出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单独放置,交班时交待明晰,并做明显标志,消除隐患。
第8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第9条 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挡车装置、连接装置、提升钢丝绳、钩头25米以内的质量、信号设备、道岔及其他设备、设备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或符合标准,不符合提升运输要求时严禁提升。
第10条 详细检查岗位范围内有无障碍或阻碍平安提升的不平安隐患,有无其别人员在提升区段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
第11条 认真检查车辆装载和组列情况,必须符
3、合作业规程要求。
第12条 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严禁蹬车摘挂钩。
第13条 每次挂钩完毕后,必须对列车组列、装载、连接装置、保险绳等进展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开车后要目送车辆运转,并正确使用挡车设备,觉察异常及时发出紧急停车信号。
第14条 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以及特别物料进入斜坡时,必须停车检查连接固定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
第15条 摘挂钩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展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二)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
(三)
4、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四)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假设双道之间平安间隙达不到《煤矿平安规程》的要求时,那么应站在人行道一侧。
(五)摘挂完毕确需越过串车时,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转下方越过。
第16条 发送信号时应站立在信号硐室内或平安地点,手按信号发送器,严密注视车辆运转情况,觉察异常或事故,及时发送紧急停车信号。
第17条 提升物料觉察牵引车数超过规定或连接不良时,都不得发送开车信号。
第18条 车辆脱轨时,要组织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展复轨,严禁信号把钩工个人复轨。
第19条 连续牵引车把钩操作除执行上述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
5、定:
(一)独头车场尽头的挡车器、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车辆通过时方准打开。
(二)牵引车需拉车运转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进展拉车。拉车运转用的绳扣固定于钢丝绳上,绳卡数量不少于2个,正向卡绳,不得反向卡绳固定,防止伤绳。
(三)上岗后,主车场及把钩工负责检查就近的挡车装置、两绳端头固定、保险绳、道岔和钢丝绳以及插销、三环等各种工具、设备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还应检查阻车爪的位置是否适宜及固定销是否抽出,如觉察征询题必须处理完成后,方可运转。
(四)把钩工负责运输沿线的检查,包括沿线的轨道质量、钢丝绳是否有压伤、断丝超限、接头抽丝、绳径明显变细、有无严峻磨绳的地点,压绳轮
6、及托绳轮完好情况,顶板完好情况,有无障碍或阻碍平安运转的不平安隐患,有无其别人员工作。只有在确认工作人员撤离到平安地点、符合运转要求后,方可联络信号工发出开车指令。
(五)摘挂钩操作时:
(1)通知信号工将车停在阻车器前方,间隔道岔尖间隔不小于4米。停稳后方可进展连车作业。
(2)将道岔扳到曲线位置,然后将待运输车辆利用人力推过道岔,过道岔时必须提早将钢丝绳放在轨道一侧。严禁车辆轧绳。
(3)待运输车辆最后一辆车轮通过道岔岔尖停稳后,将道岔扳到直线位置,把钩工躲到平安地点,通知信号工,待运输车辆停稳后再进展挂钩作业。
(4)运送重量超过10吨的物料时,为防止运输过程中车辆在
7、巷道崎岖剧烈处前后窜动出现掉道,可以在运输车辆的前端1米左右的位置利用钢丝绳绳卡制造绳扣,将运输车辆前端头与绳扣用手动葫芦拉紧,变顶车运转为拉车运转。
(六)停车时,先摘除保险绳,再摘除连接三环。如连接环太紧、摘钩困难时,可以联络点动绞车,将连接环放松,点动绞车时把钩工必须躲在平安地点。
第20条 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对平安设备和设备进展检查,确认平安无误后,认真填写有关记录,进展现场交接班。
(二)、责任追查
第21条 未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但凡出现情况的,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22条 出现用矿车运送人员,有蹬钩现象的,负主要责任。
第23条 不用大环销子连接矿车,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24条 运送超长、超高、超重、超宽物料,未经批准的,负重要责任。
第25条 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的,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26条 挡车装置和连接装置、提升钢丝绳、钩头、信号不灵敏、设备、设备不齐全,不符合标准,就发送信号的,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27条 运转车辆未停稳就摘挂钩同时蹬车摘挂钩的,负重要责任。
第28条 车辆脱轨、掉道,本人强行复轨的,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29条 超挂车、放飞车违章行为的,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30条 以上责任按其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分,严峻的追查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