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电部统管材料管理办法 一、配件(一)计划管理: 1、每月26日前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定额编制本单位下月配 件计划,尽量考虑全面,以确保配件费用控制在定额以内。 2、各单位提出下月配件申请计划(按机电部下发的月度配 件定额编制),内容必须详细(包括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 价、数量等),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经机电部分管配件副部长审 核,并经机电部长、机电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领用,采掘核心设 备配件还需机管组签字审核,逾期不报处罚单位负责人100元, 联责材料员50元。 3、各单位每旬必须与机电部统计员核对本单位配件消耗情 况,要有明细、单价、金额,时间为每月5日、15日及25日以 前,要做到
2、均衡入账,不按上述要求,每次对各单位材料员处罚 50元,如果月底集中出库造成配件费用无法控制超耗严重,不 给予剔除,并对各单位负责人和材料员分别按超耗10%和5%的处 罚。 4、物资供应部严格按机电部长审批后的计划进行配件的购 置、发放,无机电部长审批签字,不得随意发放。 5、要充分利用库存,严格执行“三不申请”的原则,即: 库存配件规格能代替的不申请、能改制利用的不申请、有超储积 压的不申请。 6、物资供应部订购配件应本着“择优”的原则,必须认真 考虑价格因素,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订购价格较低厂家(包括 自制)的配件。 7、若确因安全生产急需,使用单位来不及审批计划时,必 须在次日申
3、请补充计划,否则对物资供应部和使用单位材料员各 处罚50元/次。 (二)领取、使用及回收管理: ]、机电部成立配件专项管理小组,由一名副部长(分管)、 机管组组长、配件动态员、材料员组成,要求各队组配件由机电 副队长分管,必须有相应的配置,并把本队配件管理小组的人员 名单交回机电部,各队组配件超耗考核与配件管理小组人员挂钩。 2、各队组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配件管理制度,明确小组管 理人员的具体职责及配件领用、发放、回收程序,要加强配件领 取和使用全过程的管理,严格交旧领新制度,做到过程闭合管控, 责任落实到人,更换后的旧配件要求队组交回机电部由验收人员 确定是否具有修复利用价值,不能修复的
4、方可交物资供应部回收。 3、各队组领用的所有配件均由各队组办理出库手续,每月 必须分析配件的消耗情况及节超原因,重点分析当月配件超耗原 因,并提出剔除申请,经单位配件小组及负责人签字后,于月底 前书面报机电部配件统计员,统一汇总后交机电部长,根据全矿 配件总体消耗情况考虑适当剔除,没有剔除申请或原因分析不清 或单位负责人不签字一律不予剔除。 4、机电部、机管组对队组损坏配件单价超2万元以上的进 行分析,属非正常使用损坏由队组及责任人承担全部成本费用, 属机械寿命损坏,由机电运输部给予剔除。 5、机分厂当月配件超耗,按超耗额度的90%剔除,10%进行 管理联责,机分厂必须对回收的设备及时进
5、行验收,对丢失或因 操作不当造成损坏的配件进行分类汇总,上报机电部,机电部对 使用队组按原值的50%进行考核,考核金额冲减机分厂配件费用。 6、各基层单位不提前申请配件计划或为了节省本单位的配 件费用,配件备用不到位,从机电部或机分厂拆卸配件,每台次 处罚500元,由于配件不到位而更换设备,每台次处罚1000元。 确需备用的配件必须经机电部长、机电副总经理审批后报物资供 应部采购储备。 7、机电部分管配件技术员要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每月汇总 统计配件消耗费用,建立台账,同时分析节超原因,及时采取措 施,并报机电部长;物资供应部长对核心设备易损易耗件必须保 证储备到位,如因配件储备不到位影响矿
6、井安全生产,每次对物 资供应部长进行联责考核;机管组加强日常配件使用监管,尤其 对核心设备配件属非正常损坏造成配件费用超耗的要联责考核 机管组。 (三)考核办法: 1、配件当月实行硬性考核,超耗部分当月考核兑现,消耗 原因分析清楚有理有据,而且机电部控制的配件总费用不超,按 超耗额的20%考核;分析原因不清,机电部控制总费用超耗,对 队组超耗100%考核,节余当月不予兑现累计使用,季度考核兑 现。 2、配件出现质量问题,视不同情况每次对物资供应部责任 人处罚100—500元,同时在工作绩效考核中扣3分;物资供应 部必须严格控制配件单价,配件费用节余,按机电部奖励标准的 10%对物资供应部
7、责任人进行奖励,配件费用超耗对物资供应部 联责考核。 3、每月配件考核罚款冲减机电部配件费用,按扣款额的50% 进行冲减。设备损坏按设备损坏赔款进行处罚,处罚款额冲减机 电部配件费用。 4、机电部每月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矿井考核办汇 总,劳资部执行;每月考核会上通报各单位材料、配件超耗情况, 并对超耗单位进行处罚。 二、大材计划管理: 1、各单位在每月26日前根据本单位下月产量、进尺及具体 生产实际情况,编制本单位大材计划,要求详细注明大材使用地 点、使用数量以及使用周期,经队长签字,机电部分管部长审核, 并经机电部长、机电副总经理审批后报机电部材料员汇总做统一 计划报物资供应部
8、 2、新购进的大材由机电部设备组进行严格的入库验收,保 证三证(合格证、阻燃合格证(皮带)、生产许可证)齐全,不 合格大材严禁使用。 3、机电部设备组要建立大材管理台账,登记清楚大材的购 进、发出、使用、回收等时间、库存数量以及完好、报废情况。 (一) 使用管理: 1、皮带 (1) 发放:新皮带发放必须经机电部长批准,由设备组统 一发放。队组需要更换皮带应先提出申请,经机电部现场鉴定后 再予发放。凡违反规定发放一次,视情节轻重对设备组及使用单 位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2) 使用中的皮带机应加强维护管理,保证皮带不跑偏、 不挂扯,否则视情况对责任人处以20-500元罚款
9、 (3) 回收皮带不允许从中间割断,必须从接头处抽掉穿条 回收,发现私自割断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皮带回收率 应达到90%,达不到按丢失处理。 (4) 队组退下的皮带必须及时出井交回机电部设备库,特 殊情况下,应在设备组下发的回收单规定期内交回,否则,每退 交一天罚款100元。 (5) 皮带丢失或因违章作业及维护不到造成皮带损坏者,按原价赔偿。 (6) 用皮带制作挡煤板、风帘、牌板等时必须经机电部长 批准,领取报废皮带由设备管理员指导割取。严禁擅自割取未报 废皮带。发现一次违反规定,对责任人处以100元以上罚款,同 时对被割断的皮带每处罚款1000元,设备组对旧皮带的使用批
10、条,也要建立台账进行管理。 (7) 皮带投入原则:盘区皮带、回采面皮带投入新皮带, 掘进面皮带投入原则上复用盘区、回采面退下的旧皮带。 2、电缆 (1) 电缆由机电部统一管理。各单位只有使用权,不得外 借、损坏或丢失。若库工私自发放使用,对库工处以100元以上 罚款。 (2) 电缆库工和动态工负责在机电部长审批后,对全矿电 缆进行调配,在发放时要对电缆统一打号,并负责建立电缆回收、 库存、发放台账,掌握井上、下电缆使用情况,每月26日负责 编制动态及库存表。否则对电缆管理人员处以50元罚款。 (3) 各单位需要电缆时,首先经供电技术员审核,电缆组 确认,然后经机电部长审批,方可开票领
11、取。 (4) 各单位要有专人详细掌握本单位电缆使用情况,建立 使用台账,每月26日前与电缆库工对一次账,并将结果报机电 部长,否则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5) 各单位做好电缆使用维护工作,因管理不善造成电缆 报废,按原值50%罚款,电缆丢失一律按原值100%扣款。将电缆 割断或割齐头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电缆破口有一处罚款100 元,由电缆库工统计,月底报机电部执行。 (6) 工作面结束和搬家必须交回电缆或由电缆动态工参加 移交给其它单位上账,否则按丢失处理。 (7)电缆损耗:如荷以下电缆允许回采损耗2M/万T;掘进 损耗2M/KMO (8)机电部每月组织机电队长参加对所管辖
12、的电缆进行验 收对账,不按时参加的单位一次处罚机电队长50元。 (9)各单位回收电缆应及时交回电缆库,不得在井上或本 单位库房长期存放,否则按每天每米1元进行罚款。 (10)各单位对井下电缆的选用和使用遵守集团公司及我矿 有关规定。 (11)规格16 ink以上,长度在50m以上的电缆均应实行打 号,由机分厂负责,今后凡无号入井的电缆,对机分厂厂长罚款 100元/根。 3、钢丝绳 (1)机电部设备组要建立钢丝绳的使用及发放台账,并于 每月25日前报回各单位消耗及库存新绳情况。 (2)机电部由专人负责,对主提升绞车、人车、单轨无极 绳绞车钢丝绳的使用周期进行明确并建档管理,在使用周期
13、内磨 损、锈蚀、断丝达规定值时,经机电部鉴定后,方可更换,达不 到使用周期更换的钢丝绳必须对队组按钢丝绳原值的10%进行联 责考核。 (3)各使用单位要有专人负责钢丝绳的检查和维护,要求 每天检查钢丝绳一次,并认真作好记录,机电部维运技术员,要 不定期进行检查。 (4)各单位要加强钢丝绳的维护工作,绞车司机按章操作, 挂钩工按规定数量挂车,机电部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凡发现维 护不善或违章作业,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罚款。 4、管材(1)2寸以上焊管由机电部统一管理,机电部材料员每月 根据各单位管材使用计划,及具体工程使用计划作出计划表,经 机电部分管技术员审核,部长签字后报物资供应部。
14、 (2)焊管由机电部材料员统一领取、发放,各单位使用焊 管时必须提交计划,经机电部长签字后,库工方可发放。 (3)机电部设立焊管专用存放仓库,设立专人管理,要求 建立管理台账,登记清楚管材的购进、发出、使用、回收时间, 库存数量以及完好、报废情况。 三、专用工具 1、工具部分(风钻、风镐、风动钻机、索具、锚索机)由 生产部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生产部另行下发。 2、矿灯总量与维运队矿灯组实行总量承包,全年矿灯投入 控制在800盏。考核直接对维运队矿灯组,超耗按超耗额的100% 处罚。 3、皮带综保实行使用期限管理,盘区皮带使用期限为12个 月,采掘皮带使用期限为10个月。 4、7.
15、5kw以下潜水泵、小型风动泵、信号照明综保、120型 以下开关、对旋风机实行定额配置,定位管理,规定使用期限。 (具体使用期限由机电部另行下发) 5、矿车按定额对运输队实行总承包,全年只准投入1吨矿 车10辆,3吨矿车不投入,超耗按超耗额的100%处罚。 6、各队组领用专用工具必须实行交旧领新制度。确属新增 专用工具必须经机电部动态工落实,经机电部长审批后,库工方 可发放。 7、各类电气设备、真空化改造、电气保护、安措计划下达 的机电装备部分,新型高新技术专工投入必须由机电部牵头,组 织有关使用单位外出考察、论证、鉴定,适合本矿实际情况,方 可进行招标采购使用,否则对有关人员各罚100
16、元。 8、各单位的专工使用,机电部动态工必须建立台账,要注 明购进日期、领用、入井日期。 四、油脂 1、机电部负责开展油脂化验工作,定期对核心设备的油脂 进行化验,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更换。 2、队组要加强油脂管理,严禁流失及浪费,队组要有相应 的管理制度及领取台账。 3、属工作面安装及机组因特殊情况漏油,有关队组要拿出 书面报告,报请机电部审批,月底给予剔除。 4、油脂考核严格按机电部给定的指标给予考核,节奖超罚。 5、每月26日各队组要向机电部报送消耗明细,以便机电部 考核,逾期不交者罚材料员50元。 6、油脂指标按设备台件分月给定,每月26日前各队要报回 本队设备情况及油脂申
17、请计划。 五、其它材料 1、每月26日前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定额编制本单位下月其 它材料计划,尽量考虑全面,以确保其它材料费用控制在定额以 内。 2、其它材料要求即用即领(计划审批要求标明所领材料的 数量、单价、金额、用途),严禁集中出库或压库,除非生产急 需(必须部长签字)不准先借后补票。 3、柴油管理:(1)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详细的台账(领入量、 发出量、领入日期、发出日期、余额量、用途);(2)每台推土 机、装载机、胶轮车、多功能铲车、支架搬运车及叉车必须建立 每天用油台账(开机小时、加油量、消耗量、司机);(3)用油 单位领取必须持用油台账经机电部分管副部长审批,每次最多只 准审批180kg,严禁集中出库或压库,特殊情况必须经机电部长 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