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2 / 3长 春 烽 火 技 术 有 限 公 司文件编号:Q/JF-G4-10-2011版本编号:B1文件资料管理规定-编制:吴亚华审核:-批准:-发布日期:2011.3.15-发放编号:-受控状态:-接收人(签字):日 志序号日期版本号变更说明12006.6.30A1由综合部起草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行22011.3.15B1文件换版3456789101、 目的为了确保所制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有效应用,并使其得到有效控制,同时防止失效或作废文件的误用,保证公司机密文件不外露。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包括外来文件和资料。3、 内容3.
2、1质检部为文件和质量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所有文件和资料的统一编号、标识、发放、回收、归档和记录。3.2综合部负责外来文件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等工作。3.3文件和资料应严格按照规定发放,确保相应部门都能得到有效文件,各部门应认真保存并合理使用各种文件和资料。3.4应对文件和资料的发放、回收、归档等各个环节认真记录,填写相关表格,以备查看。3.5应及时收回失效作废的文件并做好记录。3.6文件销毁时,有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批准,由兼销人和文件管理者共同签字销毁,做好相应记录。3.7文件和资料发生损坏或丢失时,应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质检部重新制作并保存。3.8文件资料保管人员要提高警惕,增强保密观念,保证公司机密绝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