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督查工作方案 2011年全省建筑业重点工作督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打好建筑业重点工作“三个攻坚战”,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省建筑管理工作会议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场为导向,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继续打好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督查范围和内容 (一)督查范围 以保障性住房
2、和重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对2011年以来立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督查。 (二)督查内容 1、各地贯彻落实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精神情况,重点是各地继续推进“三个攻坚战”的落实情况以及质量、安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重点督查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问题;市场各方主体未严格执行各项法定建设程序、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等手续以及招投标等问题。 3、2011年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情况,重点督查建筑业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的行为;
3、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行为;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问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问题,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三、督查程序和要求 (一)督查程序 1、听取被查地市贯彻落实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汇报和2011年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2、查看被检地市有关加强建筑业管理的具体文件及资料; 3、按照“随机抽取”的原则,以保障性住房和重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听取建
4、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的汇报,查看招投标、施工许可等有关内业资料,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每个地市抽查工程项目不少于8个;每个地市抽查1个县,抽查工程项目不少于2个。 4、督查结束时,要形成书面的检查报告,书面报告中含检查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意见,并向地市交换检查意见。 (二)督查要求 1、各地市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省里统一督查之前,要对本地区在建工程进行自查,及时纠正存在的各类问题。 2、省督查组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当场下达书面执法监察书,限期整改。需要进行处罚的,由省建设厅建设行政执法监察局统一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严格执法,轻车简从,不得吃拿卡要。 四、督查分组和时间 (一)督查分组 第一组: 督查城市:哈尔滨 第二组: 督查城市:齐齐哈尔、大庆、大兴安岭 第三组: 督查城市:牡丹江、鸡西、七台河、森工总局 第四组: 督查城市:佳木斯、鹤岗、双鸭山、农垦总局 第五组: 督查城市:黑河、绥化、伊春 (二)督查时间 2011年5月13日至5月20日。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