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5 ,大小:18.69KB ,
资源ID:5882466      下载积分:6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图形码: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588246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9-655-100;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港职员工考勤、请假及外出报告管理办法模版.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w****g】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港职员工考勤、请假及外出报告管理办法模版.docx

1、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港职员工考勤、请假及外出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规范请假及外出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香港特区政府《雇佣条例》等有关法例,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雇佣关系由集团公司管理的在职港职员工。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是员工考勤、假期的日常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集团公司员工进行考勤管理,建立考勤档案记录; (二)负责审核集团公司员工假期申请事项,并建立员工休假台账。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条 集团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时

2、间,逢周六及周日为休息日。 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3:00,下午14:00-17:30。 如遇到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按照香港特区政府有关法例执行。 第五条 集团公司实行月度考勤,考勤周期为上个月的20日至当月的19日。各职能部门于当月20日前统一将上一月度的考勤表加盖部门公章,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资源管理部,作为记工依据。 第六条 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等情况,视为员工考勤违纪行为: (一)迟到:未经同意,不按规定时间达到工作岗位、作业地点; (二)早退:未经同意,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 (三)旷工:未经同意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不服

3、从工作安排,留在原岗位不去新岗位上班的;出现迟到、早退、脱岗其中之一达1小时或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四)脱岗: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第三章假期种类 第七条 员工可根据香港特区政府有关法例规定享受公共休假日、有薪年假、有薪病假、产假、工伤假、香港特区政府临时公布的休假日,以及根据集团公司规定享受事假、婚假、丧假等。 第八条 公共休假日。包括香港特区政府公布的法定假日(周六、周日)及公众假日。 第九条 有薪年假。在集团系统内连续工作1年或以上者可享受有薪年假。 (一)有薪年假天数,根据香港特区政府有关法例,按员工受雇年资由7天递增至最高14天。有薪年假日

4、不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众假日。 (二)有薪年假原则上由个人自行安排休假时间。当年的有薪年假必须在12月31日前休完,不能跨年度累计使用。 第十条 有薪病假。员工每年可享受有薪病假15天,超过者,按照香港特区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产假/看护假。女员工生育分娩期间,可按照香港特区政府有关法例放取产假,产假时间为10个星期,一般情况下须在预产期前4个星期开始;男员工在配偶产假期间可申请看护假10天。假期应一次性连续安排,遇公共休假日的,不另加假期天数。 第十二条 工伤假。在工作时间内因公负伤、上下班途中受到意外伤害或发生其他根据香港有关规定认定工伤的,可休工伤假。 第十三条 事假。员工

5、因事必须由本人处理时,可向集团公司申请事假,经批准可办理事假手续;假期期满后仍不能按时上班的,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正式员工全年有薪事假不超过7天,超过7天以上的事假,按日累计扣除日薪。事假与年假不能合并使用,也不能跨年度使用。员工应先享受完有薪假期,再使用事假。 第十四条 婚假。员工在集团公司任职满一年或以上者,如结婚,可享受有薪婚假7天。如配偶不在香港而须到外地结婚(不含旅行结婚)者,可酌情给予若干天有薪路程假。任职半年以上不足一年者,可享受有薪婚假5天。假期应一次性连续安排,遇公共休假日的,不另加假期天数。 第十五条 丧假。员工因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

6、申请丧假3天。员工在中国内地或者国外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本人去料理丧事的,可另申请路程假3天。 第四章请假及外出报告管理 第十六条 员工休假(不含法定假日、公众假日及政府临时公布的休假日)及因公出国(境,不含香港)须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七条 请假审批权限 (一)集团公司中层及以上人员,报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其中,中层副职还需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 (二)集团公司中层以下员工,报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十八条 请假手续的办理 员工申请休假,必须提前安排好本职工作,协助上级主管指定休假期间岗位代理人,提交《外出请假呈批表》,并根据不同假期类型另附如下申请资料

7、按照第十七条所述权限呈报审批: 假期类型 资料依据 有薪年假 年初人力资源部发放的年休假单 工伤假 医生出具的工伤证明、伤残医学诊断报告等 婚假 结婚证书 产假/看护假 怀孕、生产的医学诊断报告 事假 请假事由 病假 医生出具的就医诊断、病假建议书等 丧假 亲属死亡报告书 第十九条 外出报告手续的办理 员工因公离开香港(不含到地区出差),必须提前安排好本职工作,协助上级主管指定外出期间岗位代理人,提交《外出请假呈批表》,说明外出事由、时间、外出期间联络方式等,按第十七条所述权限呈报审批,并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外出,可先电话请示,并在回来后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第二十条 员工请假的有关材料,由所在部门内勤归整后,于每月20日前与考勤表一并加盖部门公章,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作为记工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香港特区政府有关法例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