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Q/FGR—CY—TPM—010—2016
文件分发编号:
文件发放部门:
叉车日常点检作业指导书
2016年03月10日发布 2016年03月10日实施
飞 鹤 (甘南)乳品有 限 公 司 发布
制度控制表
制度名称
叉车日常点检作业指导书
制度编号
Q/FGR—CY—TPM—010—
2、2016
版本
状态
下发日期
编写部门
编写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16
新建
2016.03.10
储运部
刘威
梁国全
例次修改的
主要内容
解释部门
储运部
目录
1目的………………………………………………………………………………………………………3
2范围……………………
3、…………………………………………………………………………………3
3职责………………………………………………………………………………………………………3
4工作程序…………………………………………………………………………………………………3
5相关记录…………………………………………………………………………………………………13
6 附则……………………………………………………………………………………………………14
1 目的:
为规范叉车司机的日常点检工作,特制定该指导书。
4、2 适用范围:厂内所有驾车司机。
3 职责:叉车司机负责对所使用叉车的日常点检,叉车班长负责对整体点检情况的检查、点捡记录复核。
4 工作程序:
4.1 叉车认知(整体);
(1,货叉;2,货叉架;3,挡货架;4,倾斜油缸;5方向盘;6,内门架;7,外门架;8,护顶架;9,座椅;10,平衡重;11,机罩;12,车架;13,后轮;14,前轮)
4.2 叉车认知(仪表盘);
(A, 充电指示灯;B,油压报警灯;C,预热指示灯;D,油水分离器指示灯;E,变距器油温报警灯;H,制动指示)
4.3 叉车认知(驾驶室-操作单元)
(1、工作计时表;2、电流表;3、燃油表;4,钥
5、匙开关;5,组合开关;6,喇叭按钮;7,前后换挡开关;8,微动踏板;9,制动踏板;10,加速踏板;12,倾斜操纵杆;13,起升操作杆;14,方向盘;15,手刹车手柄;16,机罩锁扣开关;17,方向盘调整手柄;
注 意
l 叉车检查 – 这是一个好的行为,可以确保每个人的安全,并能及时发现潜在的故障。
l 叉车司机必须每班对叉车进行检查。如果叉车司机需要使用另外一台叉车时,他必须确保在使用前对叉车进行安全及设备使用前检查。
4.4 开车前检查部位:
A. 车体外观整体检查,包含:驾驶室,门架,货叉及属具,驾驶室或护顶架,车身下部等部位;(检查有无磕碰,漏油,破损,变形
6、漆面损坏,
4.4周边检查
4.5方向盘、操作杆及仪表盘
操作杆测试各功能
测试喇叭
给电后启车前,仪表盘正常显示
给电及启车后,仪表盘正常显示
灯光测试
前进后退测试
4.6发动机油位检查(启车前)
4.7变速箱油位检查(启车前)
4.8刹车油油位检查;
油位在1/3到1/2之间为正常
4.9液压油液位检查;(H及L之间为正常)
4.10蓄电池检查;
检查蓄电池外观,固定牢靠,无破损
检查视窗状态,绿色为正常
4.11门架及其动作检查
链条张紧度检查:1,货叉提高10-1
7、5cm,门架垂直;2,用拇指按压链条中部,检查左右链条张紧程度是否一致。
检查门架是否有损坏、咬死或裂缝。
检查链条的润滑情况。
检查货架固定销是否牢固地固在货架的凹槽里。
检查左右链条张力是否相同。
链条下侧固定螺母及背母锁紧正常,无松动及脱落
轴承及润滑良好,无卡滞
检查门架内各部件润滑良好,无裂纹变形等现象
4.12车轮,轮胎检查
螺栓无松动及脱落
无明显碎裂及损坏
轮胎磨损未磨损到图示位置
4.13冷却水箱和空调冷凝器检查及清洁
行车前检查水箱(有空调的检查冷凝器)的外部脏污情况,较脏时及时按照右图方式进行清扫
B.
C.
D
8、
4.13转向检查(按照以下顺序观察左右转向力是否大致相同:
4.13.1车辆慢速行驶;
4.13.2方向盘分别左右转三圈;
4.14制动检查
慢速行驶车辆,踩下制动踏板,制动踏板踩下后,刹车灯亮,且车辆可靠制动。
4.15手刹车检查
4.15.1车辆慢速行驶;
4.15.2拉上手刹车手柄,车辆制动停住并且不发生偏移。
4.16空滤检查,视情进行吹扫;
4.17全车油管检查;(破损及龟裂,立即报修)
4.18照明灯和后视镜检查;
4.19检查门架、档货架及护顶架
4.20液压油位检查;
油尺位置
4.21座椅及刹车踏板的检查;
4.22蓄电池的检查;
检查电瓶电缆无损坏,液位如上图,蓄电池表面干净,无液体漏泄及脏污
5、相关记录
《柴油叉车日常点检表》
《电瓶叉车日常点检表》
6附则
6.1如果各部门在文件使用管理上与此文件相抵触,以此文件为准。
6.2本文件由储运供应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6.3本文件由储运供应部负责修改和增减,其它部门无权修改。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