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火检查记录
单 位
启用时间 年 月 日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1、本记录作为单位进行防火检查的记录;
2、填写时应使用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记录应认真、详细、准确,字迹应工整、清晰。
3、本记录应当妥善保管,以备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检查要求
一、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二、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
2、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12、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1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14、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防火检查记录
被检查部门或部位
检查时间
参加检查人员
检查的内容和发现的问题:
处理情况:
检查负责人(签名) 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