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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管理制度.doc

1、 问责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责任意识,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内部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失职问责”,是在日常工作中对应予问责事项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分析原因,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章 失职问责内容与处理标准 第三条 应根据失职行为产生原因、造成后果、责任人的认识反省程度及其以往工作表现等,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第四条 对失职行为责任人的处理标准,最低应该给予批评的行政处分并至少扣罚个人当月工资的5%(未转正员工最低扣罚100元);失职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或责任

2、人屡次出现失职行为的,应给予警告、降职(调岗)、撤职(待岗)、开除等处分. 第五条 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问责时,具体方式分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遵循统一的档级标准: 行政处分档级标准分为: 第一档:批评; 第二档:警告; 第三档:降职(调岗); 第四档:撤职(待岗); 第五档:开除。 经济处罚档级标准分为: 第一档:扣罚当月5%的工资; 第二档:扣罚当月10%的工资; 第三档:扣罚当月15%的工资; 第四档:扣罚当月全部工资并至少降1级工资; 第五档:扣罚当月全部工资并至少降2级工资。 第六条 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问责所适用的处分方式

3、 (一)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 1、索贿、受贿、挪用、侵占公司财产的; 2、散布有损公司或公司领导声誉的言论,破坏公司形象的; 3、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组织、煽动、参与怠工或罢工的; 5、威胁、谩骂、企图要挟上级领导的; 6、涉嫌犯罪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撤职(待岗)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 1、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公司损失的; 2、工作中徇私舞弊,指使、授意、纵容员工弄虚作假的; 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从事经营活动的

4、 5、越权逾矩擅自对外发表言论,影响公司工作正常开展的; 6、在其他公司以任何形式兼职的. (三)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职(调岗)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待岗)的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 1、工作缺乏责任心,能力水平低下影响工作开展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统一调配管理(包括拒不移交工作及相关资料的); 3、缺乏精品意识,造成工作返工并造成公司损失的; 4、未经批准采取各种方式窃取、收集公司机密信息及资料的; 5、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用人失察、失误的; 6、对公司调查事项隐瞒真相、出具伪证,影响或不配合调查工作的。 (四)员工有

5、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调岗)或撤职(待岗)的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 1、未按照公司规定流程、权限操作,造成工作错误或工作进度延缓、延误的; 2、发表、传播不实消息的; 3、在不恰当场合擅自谈论、泄露公司内部工作机密及资料的; 4、对突发性事件及有损公司权益事件未能及时有效处理或瞒报、谎报、迟报的。 (五)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或警告的行政处分;多次发生或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调岗)和撤职(待岗)的行政处分;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 1、工作时间擅离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2、在劳动纪律

6、检查中违反劳动纪律的; 3、因个人原因致工作错误或工作进度延缓、延误的; 4、未经批准不参加公司统一安排活动、会议的; 5、浪费、损坏公司资产的; 6、不服从上级主管对于出差、工作任务内部调配等工作安排的; 7、工作当中有推诿扯皮、推脱责任行为的; 8、工作态度不积极主动,影响部门工作正常开展的; 9、工作虚于应付,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的; 10、因工作态度、能力、方式等原因招致其他部门、员工或外部单位、客户投诉的; 11、工作场合喧哗、吵闹、制造事端纠纷,影响办公秩序的; 12、公司行政、人事、财务等管理制度有规定的。 第三章 失职问责程序与方法 第七条 出现失职行

7、为时,要求失职行为责任人进行口头或书面说明。 第八条 扣罚责任人当月工资的,在发放工资时予以落实.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公司原文件、制度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4 失 职 问 责 表 部门 填报日期 序 号 被问责人 (责任人) 问责处理(合并执行) 失职问责事项 失职原因分析 / 整改措施 备 注 行政处分 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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