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8 ,大小:33.74KB ,
资源ID:4751205      下载积分:5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475120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质量管理处罚办法.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二***】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质量管理处罚办法.docx

1、质量管理处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总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实现总公司的质量管理目标,便于质量管理过程控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及公司相关制度、文件规定,结合本公司工程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处罚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质量问题,包括质量管理违规行为、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 第四条 本办法对公司所有项目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按照“分级负责,逐级追究”的原则,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分级负责,逐级追究”是指:项目部按照权限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分(子)公司按各自权限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股份公司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第二章 质量问题 第五条 质量管理违规行为 本办法所称质量管理违规行为系指在公司所辖项目建设中,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程中违反工程规程规范和合同要求的各类违规行为。 第六条 质量管理违规行为的类别 根据质量管理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将其划分为三类: 一般质量管理违规行为:在公司所辖项目建设中,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过程中违反工程规程规范和合同要求,但能够及时整改的一般违规行为。 较重质量管理违规行为:在公司所辖项目建设中,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过

3、程中明显违反工程规程规范和合同要求,未能进行整改的违规行为。 严重质量管理违规行为:在公司所辖项目建设中,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过程中蓄意违反工程规程规范和合同要求,骗取了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的评价的违规行为。 第七条 质量缺陷 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凡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经过处理仍能满足设计及合同要求,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和工程寿命的质量问题,且由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1万元的质量问题。 第八条 质量缺陷的类别 根据质量缺陷对质量、结构安全、运行、外观的影响及经济损失程度,将质量缺陷划分为三类: 1、一般质量缺陷: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缺陷 ⑴尚

4、未流入下道工序,并且可通过本工序的返工得到解决,不致造成材料浪费的情形; ⑵检验项(批)的一般项目中某些超过偏差的子项,但其对工程(产品)的结构、使用功能、安全运行无影响的情况; ⑶直接经济损失低于1000元。 2、较重质量缺陷: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问题: ⑴已流入下道工序,造成人工及材料浪费,影响下道工序工作在24小时(不含24小时)以内的情况; ⑵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中某些不符合标准要求,对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有直接影响的情况; ⑶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含1000元),不满5000元的。 3、严重质量缺陷: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质量问题: ⑴已流入下道工序,造

5、成人工及材料严重浪费,影响下道工序工作在24小时(含24小时)以上的情况; ⑵检验批的主控项目验收不合格,对工程(产品)结构或使用功能有严重影响的情况; ⑶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含5000元),不满1万元的。 第九条 质量事故 本办法所称质量事故是指凡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含1万元),或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和工程寿命,以及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质量事件。 第十条 质量事故分类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⑴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⑵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

6、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⑴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⑵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⑶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⑴工程倒塌或报废; ⑵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⑶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

7、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第三章 质量问题的调查处理及责任界定 第十一条 发生质量问题的责任界定 发生质量问题,应遵照“分级负责,逐级追究”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责任界定: 1、发生质量管理违规行为,一般质量违规行为由项目部组织责任界定,报分(子)公司备案;较重质量违规行为由分(子)公司组织责任界定,报工程管理部备案;严重质量违规行为、因工程质量违规行为受到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及受到政府部门通报批评的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责任界定。 2、发生质量缺陷,由项目部组织有关单位初步确认质量缺陷类别后,按以下原则进行责任界定:一般质量缺陷由项目部组织责任界定,报分(子)公司、备案;较重

8、质量缺陷由分(子)公司组织责任界定,报工程管理部备案;严重质量缺陷、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到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及受到政府部门通报批评的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责任界定。 3、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必须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避免或者减轻损失和影响,防止事故扩大。工程质量事故由相关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组组织责任界定。 第十二条 质量事故的调查及处理 1、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 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必须做到“以事实说话,以数据说话”的原则,对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必须做到“不查清原因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有关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于蓄意破

9、坏性的事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工程发生质量事故,项目经理必须立即向分(子)公司及股份公司报告,并作出事故初步分析;股份公司接到报告后,由工程管理部会同总工办、安监局对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进行初步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股份公司领导。由股份公司派遣内部调查组进行事故内部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提出内部处理意见和建议,报股份公司领导。 发生质量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程序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相关人员的质量管理责任界定 发生质量问题,经过责任界定,确定责任单位后,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对人员的责任追究分别从分公司一级的

10、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主任工程师,发生质量问题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副经理、终检工程师和直接责任人八个层次进行,按照“分级负责,逐级追究”的原则分别由项目部、分(子)公司、股份公司或事故调查组最终认定事故责任人。 第四章 罚则 第十四条 针对不同质量问题,采取(单处或并处)以下惩罚措施: 1、一次性经济处罚 2、扣除绩效工资:指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和责任大小,分别按月度、季度、年度扣除工资中的绩效工资部分; 3、扣罚考核奖:指按相关责任书按比列扣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年薪(年终考核兑现部分)、项目领导班子的项目完工考核兑现奖。 4、通报批评: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并

11、可要求相关责任人做书面检讨。 5、警告:处分的期间为6个月; 6、记过:处分的期间为12个月; 7、记大过:处分的期间为18个月; 8、降职:处分的期间为24个月; 9、撤职:处分的期间为24个月; 10、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职工在受到上述第5、6、7、8、9项任何一项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降职、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工资、待遇级别。 第十五条 对质量管理违规行为的处罚 根据质量管理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对公司内部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处罚标准见表1: 表1

12、 质量违规行为内部处罚标准明细表 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 责 任 人 处罚措施 通报批评 一次性经济处罚(元) 扣绩效工资 扣考核奖 警告 记过 记 大 过 降级 撤职 解除劳动合同 月度 季度 年度 25% 50% 一般质量违规行为 分 公 司 总经理 分管副总经理 主任工程师 项目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13、 生产副经理 终检工程师 100-200 直接责任人 100-200 较重质量违规行为 分 公 司 总经理 分管副总经理 主任工程师 项目 项目经理 400-800 项目总工 250

14、500 生产副经理 250-500 终检工程师 √ 250-500 直接责任人 √ 250-500 严重质量违规行为 分 公 司 总经理 1000-2000 分管副总经理 750-1500 主任工程师 750-1500 项目 项目经理

15、 √ 750-1500 √ 项目总工 √ 500-1000 √ 生产副经理 √ 500-1000 √ 终检工程师 √ 500-1000 √ 直接责任人 √ 500-1000 √ 备注 1、对于相关责任人的各类处罚(用√选择项、罚款金额)应合并执行。 2、对于隐瞒不报或受到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政府部门通报批评的,按上述标准加重一级处罚。 第十六条 对质

16、量缺陷的处罚 出现质量缺陷,对公司内部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标准见表2。 表2 工程质量缺陷内部处罚标准明细表 质量缺陷 责任单位 责 任 人 处罚措施 通报批评 一次性经济处罚(元) 扣绩效工资 扣考核奖 警告 记过 记 大 过 降级 撤职 解除劳动合同 月度 季度 年度 25% 50% 一般质量缺陷 分 公 司 总经理 分管副总经理 主任工程师 项目

17、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生产副经理 终检工程师 100-200 直接责任人 100-200 较重质量缺陷 分 公 司 总经理 1000-2000 分管副总经理 750-1500 主任工程师 750-1500

18、 项目 项目经理 √ 750-1500 项目总工 √ 500-1000 生产副经理 √ 500-1000 终检工程师 √ 500-1000 √ 直接责任人 √ 500-1000 √ 严重质量缺陷 分公司 总经理 √ 2000-5000 分管副总经理 √ 15

19、00-3500 主任工程师 √ 1500-3500 项目 项目经理 √ 1500-3500 √ √ 项目总工 √ 1000-2500 √ √ 生产副经理 √ 1000-2500 √ √ 终检工程师 1000-2500 √ √ 直接责任人 1000-2500 √ √ 备

20、注 1、对于相关责任人的各类处罚(用√选择项、一次性经济处罚)应合并执行。 2、对于隐瞒不报或受到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政府部门通报批评的,按上述标准加重一级处罚。 第十七条 对质量事故的处罚 ⑴发生质量事故,对公司内部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标准见表3。 表3 工程质量事故内部处罚标准明细表 质量事故 责任单位 责 任 人 处罚措施 通报批评 一次性经济处罚(万元) 扣绩效工资 扣考核奖 警告 记过 记 大 过 降级 撤职 解除劳动合同 季度 年度 25% 50% 100% 一般质量事故 分 公 司 总经理

21、 0.5-1.0 √ √ 分管副总经理 0.35-0.75 √ √ 主任工程师 0.35-0.75 √ √ 项目 项目经理 0.35-0.75 √ √ √ 项目总工 0.25-0.5 √ √ √ 生产副经理 0.25-0.5 √ √ √ 终检工程师 0.25-0.5 √ √

22、 直接责任人 0.25-0.5 √ √ 严重质量事故 分 公 司 总经理 1.0-2.0 √ √ 分管副总经理 0.75-1.5 √ √ 主任工程师 0.75-1.5 √ √ 项目 项目经理 0.75-1.5 √ √ √ 项目总工 0.5-1.0 √ √ √ 生产副经理 0.5-1.0 √

23、 √ √ 终检工程师 0.5-1.0 √ √ 直接责任人 0.5-1.0 √ √ 重大质量事故 分 公 司 总经理 2.0-6.0 √ √ 分管副总经理 1.5-4.5 √ √ 主任工程师 1.5-4.5 √ √ 项目 项目经理 1.5-4.5 √ √ √ 项目总工

24、 1.0-3.0 √ √ √ 生产副经理 1.0-3.0 √ √ √ 终检工程师 1.0-3.0 √ √ 直接责任人 1.0-3.0 √ √ 备注 1、对于相关责任人的各类处罚(用√选择项、罚款金额)应合并执行。 2、对于隐瞒不报或受到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政府部门通报批评的,按上述标准加重一级处罚。 ⑵相关责任人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对发生质量问题负有责任的分包单位、委

25、托单位,应在责任界定后,依据合同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若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条 对质量问题的一次性经济处罚实行现金制,所处罚金额一律交至股份公司财务部;扣绩效工资、扣考核奖两项由责任人所在单位按文件规定扣发,已经发放的应予追缴。若属违规发放,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将追缴款项上交至股份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实施前发生的质量问题,已及时整改并按规定追究及实施处罚的,不再重复追究;尚未整改或未按规定追究及实施处罚的,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已经职工代表大会常设主席团审议通过并报下届职代会备案,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二O一一年十月十日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