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6 ,大小:12.87KB ,
资源ID:4745987      下载积分:5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474598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初稿)福建省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审核要求.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二***】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初稿)福建省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审核要求.docx

1、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附件1福建省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审核要求 (初稿) 互联网医疗服务主要包括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和远 程医疗服务,其中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实行准入制。各 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等相关 事项申请,根据情形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医疗机构增加“互联网诊疗”服务方式 已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实体医疗机构增加“互联 网诊疗”服务方式,按照以下要求办理。 (一)提交材料 1. 申请书(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同 意,提出申请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原因和理由,见附件2, 下同);与福建省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对接情况说明; 2. 与第三方机

2、构合作建立互联网诊疗服务信息系统的 需提交合作协议书,医疗机构自建系统的可缺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诊疗科目和医师名 单目录; 3. 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相关管理制度(信息 安全、医疗数据、医疗质量安全等)。 (二)受理部门:实体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 (三)办理流程:参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变更)事项。 二、医疗机构增加“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 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实体医疗机构增加“互 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按照以下要求办理。 (一)提交材料 1. 申请书(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同 意,提出申请增加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原因和理由);与福

3、建省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对接情况说明; 2. 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建立互联网诊疗服务信息系统的 需提交合作协议书,医疗机构自建系统的可缺项;提供符合《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要求的各 项佐证材料。 (二)受理部门:实体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 (三)办理流程:参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变更)事项。 三、新设置医疗机构增加“互联网诊疗”服务方式新申请设置的实体医疗机构增加“互联网诊疗”服务方 式,按照以下要求办理。 (一)设置审批阶段提交材料 (1)与医疗机构设置申请同步进行,在设置申请书中 注明增加“互联网医疗”服务方式,并在设置可行性研究报 告中写明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有关情况;

4、2)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建立互联网诊疗服务信息系统 的需提交合作协议书,医疗机构自建系统的可缺项。 1. 受理部门:按照设置医疗机构许可审批权限,由权 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 2. 办理流程:参照设置医疗机构许可事项。 (二)执业登记阶段 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 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 19号)文件精神,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的要 求,新设置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拟增加“互联网医疗”服务 方式,直接在执业登记阶段提出申请。 1. 提交材料 (1)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诊疗科目和医师 名单目录; (2)医疗

5、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相关管理制度(信 息安全、医疗数据、医疗质量安全等); (3)申请书(新设置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增 加“互联网医疗"服务方式的原因和理由,其他医疗机构可 缺项);(4)与福建省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对接情况说明。 2. 受理部门:参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事项,由权限卫 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 3. 办理流程:参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事项。 四、新设置医疗机构增加“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 新申请设置的实体医疗机构拟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 名称的,按照以下要求办理。 (一)设置申请阶段提交材料 (1)与医疗机构设置申请同步进行,在设置申请书中 注明拟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

6、名称,并在设置可行性研究报 告中写明建立互联网医院的有关情况; (2)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建立互联网诊疗服务信息系统 的需提交合作协议书,医疗机构自建系统的可缺项。 1. 受理部门:按照设置医疗机构许可审批权限,由权 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 2. 办理流程:参照设置医疗机构许可事项。 (二)执业登记阶段 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 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 19号)文件精神,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的要 求,新设置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拟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 称的,直接在执业登记阶段提出申请。 1. 提交材料(1)与福建

7、省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对接情况说明; (2)提供符合《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要求的 各项佐证材料;(3)申请书(新设置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增 加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原因和理由,其他医疗机构可 缺项);(4)与福建省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对接情况说明。 2. 受理部门:参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事项,由权限卫 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 3. 办理流程:参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事项。 五、独立设置互联网医院 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申请独立设置互联网医院,按照以下 要求办理。 (一)设置申请阶段提交材料 (1)设置申请书;(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所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的地址; (4)

8、协议书(申请设置方与实体医疗机构共同签署的 合作建立互联网医院)。 (5)提供符合《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要求的 各项佐证材料。 1. 受理部门:向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 提出设置申请。 2. 办理流程:参照设置医疗机构许可事项。 (二)执业登记阶段提交材料 (1)与福建省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接情况说明; (2)提供符合《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要求的 各项佐证材料。 1. 受理部门:向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 提出设置申请。 2. 办理流程:参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事项。 六、互联网医院的命名 互联网医院名称按照医疗机构名称核定办理,其命名 规则如下: (一)实体医疗机构独立申请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 应当包括“本机构名称+互联网医院"; (二)实体医疗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申请互联网医院作 为第二名称,应当包括“本机构名称+合作方识别名称+互联网 医院"; (三)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应当包括“申请设置方识别 名称+互联网医院"。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