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6 ,大小:24.50KB ,
资源ID:4660442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466044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园林公司劳动人事管理规定.doc)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园林公司劳动人事管理规定.doc

1、 园林公司劳动人事管理规定 6 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园林公司劳动人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劳动人事管理进一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依照 < 劳动法 > 和××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法规、政策,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依照本暂行规定对公司本部的劳动人事实施管理。 第三条 公司根据产权关系的不同,依本暂行规定分别对所属的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的劳动人事实行分级管理和指导管理。 第四条 公司办公室依本暂行规定对公司本部、公司所属投资企业的劳动人事及相关的工作行使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和职能。 第二章公司本部的人

2、事和工资管理 第五条 公司本部的机构岗位设置和年度用工计划,按精简、高效的原则由办公室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定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公司按”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经过以社会招聘为主、推荐为辅或开展公开竞聘等多种渠道,根据岗位任职条件要出台正式发文的任职条件 录用人员。 凡录用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就业年龄,并有本市户籍(特殊人才除外)或合法居留证户。 一般业务人员的录用,由用人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岗位配备申请和岗位任职条件建议,办公室根据年度用工计划进行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对拟用人员组织评鉴后报总经理批准录用。 拟录部门经理人选的录用,由办公室考察,汇总用人

3、部门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录用,并按部门经理聘免程序同上 办理手续。 第七条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一般为一年至四年不等。第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十年或以上的,公司与员工双方当事人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员工提出续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且征得公司同意的,能够取消,改为”应” 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第八条 新录用人员,其连续工龄满一年及其以上的,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和刚毕业的应届大学本、专科生的见习期为一年。取消,改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

4、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或见习期计入本企业工龄。增”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 试用期或见习期内,凡表现不佳或不符合公司岗位任职要求者,公司可随时终止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人员的转正,由公司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对其考核评鉴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 部门经理聘任期限一般短于或等于本人劳动合同期。公司实行部门经理聘任制。其程序为:经一定的干部民主选拔、推荐、协商或公开竞聘程序后,由公司确定考察对象。办公室(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察,报总经理决定聘任。 第十条 公司对员工实行季度工作考核。对部分为什么不统一?是否工作的性质不同? 部门经

5、理除工作考核外,还要进行综合素质能力考评。考核、考评的结果记录存档,并作为奖惩、聘免以及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据。 第十一条 员工工资水平的确定和增资方案由公司按董事会决议精神执行,办公室具体操作、实施。 第三章控股、参股企业的人事和工资管理 第十二条 控股企业年度用工计划及工资总额,在提交其董事会审议前,应先与公司磋商形成共识。其董事会决议后,及时报公司核准备案。 第十三条 控股企业向社会公开招聘外省市人员涉及户口申报指标的,须事先报公司审定。 第十四条 派往控股、参股企业的正、副总经理及相应职务的管理人员,由公司或由公司组织公开竞聘后推荐,派往企业董事会聘任。 第十五条 派往控股

6、参股企业的所有人员,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所在企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遵守所在企业的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控股企业内部分配方案由企业自定,报公司备案。由公司派出的正、副总经理及相应职务管理人员的年度收入及奖惩情况,应报公司审核、备案。 第十七条 公司对派往控股、参股企业的正、副总经理及相应职务管理人员实行工作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的考评。 第十八条 公司办公室受公司委托,对控股企业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投资企业其它事项的规定 第十九条 投资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直接主管企业外事工作,并设专人负责处理各类涉外事务,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订相应的工作制度。

7、第二十条 有组团权限的单位应本着严格控制、精简高效、专业对口的原则,制订年度因公出国(境)组团、智力引进待是否错字?似应改为”等”或”的” 计划,报公司批准后实施。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项,应严格按公司 < 关于因公出国(境)人员教育和管理的规定 > 要有出台的正式发文 执行。 第二十一条 投资企业应认真制订年度管理人员及员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报公司备案。公司可宜改为”应” 对投资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第二十二条 公司对投资企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协调。投资企业应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搞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鉴定、推荐、申报。未经同意,不擅自擅自前加”得” 经过其它渠道职称评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公司涉及劳动人事方面的其它有关制度将依照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本暂行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