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5 ,大小:15.93KB ,
资源ID:4594836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459483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公司销售企业运输费用管理规范.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天****】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公司销售企业运输费用管理规范.docx

1、 销售企业运输费用管理规范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对企业的运输费用管理,控制不合理的费用开支,降低运输成本,特制定本规范。 第2条 本规范主要包括对运费支付、运杂费、二次运费和过路过桥费的管理。 第2章管理职责分工 第3条 配送中心负责运输费用的统计、汇总,并进行初步审核。 第4条 财务部负责运输费用的最终审核与结算。 第3章 运费支付 第5条 配送中心核单员及时收回运输单据并进行核对,每周四之前整理好上周运费明细,并分两次(每月15日和每月月底)把运费清单交到财务部。 第6条 财务部收到运费清单后应核对送货单据结算是否有效、完整,运费计算标准及累计金额是否正确无误。

2、第7条 财务部核对单据后交给配送中心经理审核,由其确认各承运车队是否有遗留问题。 第8条 运费清单经配送中心经理审核后交客服部经理,由其确认各承运商是否有未解决完的售后投诉问题。 第9条 客服部经理审核完后,由财务部经理审核总运费是否超出定额。若在定额内,财务部经理签字后,即可结 算运费;若超出定额,需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才可结算。 第4章运杂费的管理 第10条 除配送中心经理外,企业其他部门和人员不得擅自租用社会车辆。 第11条 运输车队一次性发生运杂费超过1 0元的,必须上报配送中心经理审批。 第12条 财务部在结算运杂费时,如没有相应手续不能给予结算。 第5章二次运费的

3、管理 第13条 二次运费产生后,配送中心核单员必须分析二次运费产生的原因,进行原因的分析与归类(具体如表5-1所示),并严格依据单据进行申报与结算。 表5-1二次运费产生原因分析表 原因 具体分析 我方原因 商品或客户信息记录错误,配送中心相关人员工作失误等 生产厂家原因 产品质量及性能有问题等 承运方原因 因服务不规范与服务不到位导致用户拒收;送货前未与用户联系出现的各类问题 用户原因 用户不满意退货及选择商品失误等 配送外残原因 送至用户家,外包装完好无损,开箱验货时货物出现外残等 第14条 没有单据或证明的二次运费,一律不予结算。 对于私自伪造相关单据

4、或证明的,除不结算运费外,还要对当事车辆进行停运直至解除合同,并罚款2〜5元。 第15条二次运费承担 1. 由于我方原因造成的,二次运费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2. 由于厂家原因造成的,二次运费由厂家承担。 3. 由于承运方原因造成的,不予结算二次运费,并按相关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 由于用户原因造成的,二次运费由用户承担。 5. 由于送达后发现外残造成的,按额度进行分析,额度内的给予结算二次运费,超出额度的一律不予结算二次运费。 第16条二次运费控制措施 1. 送货人员领到《派车单》后,必须主动与用户联系。核对用户的姓名、电话、商品信息是否一致,并提醒用户准备好提货联。

5、 2. 凡在配送中心出库发送的各类商品,需要开箱检验的,在出库时可以开箱查验外观;外包装完好的,不需检验,直接装车送出。 3. 商品出库时,送货人员必须仔细核对商品型号、数量是否一致。 4. 商品送至用户指定地点,外包装无损而商品有外残,用户要求调换的,送货司机在经配送中心经理签字同意调换商品后,必须将已调换单品开箱检验确认无外残后方可再次送货。如违反此流程而发生二次费用,配送中心不予结算。 5. 若外包装箱因送货人员开箱操作有误,或送货时没交代用户而造成包装箱损坏,产生的损失由送货人员负责赔偿,并且不结算此次费用。 第17条二次运费统计结算流程 1. 送货人员在送货过程中,产

6、生二次运费时,必须有用 户书面证明。 2. 将《送货单》及客户证明交给核单员,根据事实初步判别二次运费是否属符合规定,找出产生的具体原因及相关责任人。 3. 如果是人为原因造成的,由配送中心经理协调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落实运费。此类费用由责任人上交配送中心并转送货人,配送中心根据证明及签收手续建立档案备查,不需报财务部。 4. 属公司支付范围的(如产品质量)二次运费,每月随运费结算由配送中心核单员负责统计并上报。 5. 在公司支付的二次运费中,属产品质量问题的,必须附有生产厂家《质量鉴定单》或开箱即残的客户书面证明,每月结算运费时,由配送中心负责提供《二次运费明细表》,报财务部的同时上报

7、采购部,由采购部经理落实各生产厂家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二次运费上缴财务部。 第6章过路过桥费的收取 第18条配送中心按照免费送货区域划分,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并要求销售员掌握此标准。 第19条 用户购物时,销售员根据其所填地址,将此类收费标准告之用户,并在销售票注明收费金额。 第20条 如所送地址发生此类费用,销售员应引导用户至服务台交付过路过桥费用,由收银员为用户开具一式四联(存根联、记账联、付款凭证联和结算联)的收据。 第21条 送货司机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后,过路过桥费收据的结算联与商品提货联经用户签字后一并收回,返回后交配送中心派车处审核后,过路桥费的结算单据由承运人保管,每月30日前凭收据结算联至财务部将费用领回。 第22条特殊情况处理 1. 如收据因用户原因造成丢失,必须有客户书面证明,并经配送中心及财务部确认后方可结算。 2. 如因交款前销售员未告知用户公司规定,造成此类费用漏收的,经客户书面证明后,由营业部落实相关责任人赔偿送货人员的损失。 3. 因其他原因造成已收取费用但没有结算的,财务部可将其列为营业外收入。 第7章附则 第23条 本规范由配送中心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24条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