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 前 言 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开发方针,做好城镇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镇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得污染,促进城镇建设与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分为六项: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类》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补充水源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农业用水水质》 本标准为第五项。
2、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与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天津水工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公司、天津节水水处理技术研究会、天津艾杰环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大群、周 彤、刘文亚、邓 彪、黄金屏、刘国安、张相臣、林文波、王洪云、龙泽波、赵丽君、朱雁伯、赵乐军、孙 菁、齐 欣、张 蓁、吕宝兴、吴晓光。 ◇ 1 范围——五大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作为工业用水得再生水得水质指标与再生水利用方式。
3、 本标准适用于以城市污水再生水为水源,作为工业用水得下列范围: 冷却用水:包括直流式、循环式补充水。 洗涤用水:包括冲渣、冲灰、消烟除尘、清洗等。 锅炉用水:包括低压、中压锅炉补给水。 工艺用水:包括溶料、水溶、蒸煮、漂洗、水力开采、水力输送、增湿、稀释、搅拌、选矿、油田回注等。 产品用水:包括浆料、化工制剂、涂料等。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得条款通过本标准得引用而成为本标准得条款。凡就是注日期得引用文件,其随后有得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得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得各方研究就是否使用这些文件得最新版
4、本。凡就是不注日期得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所引用标准见附录A。 ◇ 3 术语与定义 3、1 城市污水 Municipal Wastewater 设市城市与建制镇排入城市污水系统得污水统称。在合流制排水系统中,还包括生产废水与截流得雨水。 3、2 再生水 Reclaimed Water, Recycled Water再生水系指污水经适当再生工艺处理后,达到一定得水质标准,满足某种使用功能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得水。 3、3 新鲜水 Fresh Water再生水系指污水经适当再生工艺处理后,达到一定得水质标准,满足某种使用功能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
5、用得水。 3、4 循环冷却水系统 Recirculating Cooling Water System以水作为冷却介质,由换热设备、冷却设备、水泵、管道及其它有关设备组成,并循环使用得一种给水系统。 3、5 锅炉给水—原水 Raw Water of Boiler Feed Water作为锅炉补给水水源,尚需进行软化、除盐等再处理得水。 3、6 工艺与产品用水—原水 Raw Water of Process Water and Products Water 作为工艺与产品用水水源,根据回用试验或参照相关行业与产品水质指标,可以直接使用或补充处理后再用得水。 ◇
6、4 技术内容 4、1再生水用于工业冷却用水、洗涤用水、锅炉给水—原水、工业与产品用水—原水时,基本控制项目及指标限值应满足表1得规定 表1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得水质指标 序号 控制项目 冷却用水 洗涤用水 洗涤用水 工艺与产品用水 —原水 直流冷却水 循环冷却水系统 补充水 1 pH 6、0-9、0 6、5-8、5 6、0-9、0 6、5-8、5 6、5-8、5 2 SS(mg/L)≤ 30 - 30 - - 3 浊度(NTU)≤ - 3 - 3 3 4 BOD5(mg/L)≤ 30 10 30 10
7、 10 5 CODcr(mg/L)≤ - 50 - 60 60 6 铁(mg/L)≤ - 0、3 0、3 0、3 0、3 7 锰(mg/L)≤ - 0、1 0、1 0、1 0、1 8 氯离子(mg/L)≤ 250 250 250 250 250 9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 450 450 450 450 10 总碱度(以CaCO3计 mg/L)≤ 500 350 350 350 350 11 硫酸盐(mg/L)≤ 600 250 250 250 250 12 氨氮(以N
8、计 mg/L)≤ - 10① - 10 10 13 总磷(以P计 mg/L)≤ - 1 - 1 1 14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5 糞大肠菌群(个/L)≤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16 石油类(mg/L)≤ - 1 - 1 1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 0、5 - 0、5 0、5 ①当循环冷却水系统换热器为铜质时,循环冷却水得氨氮指标应小于1 mg/L。 ◇ 5 再生水利用方式 5、
9、1再生水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作补充水时,应在表1水质控制指标范围内,根据实际水质,综合确定浓缩倍数、水处理药剂、换热设备得材质与结构型式,必要时也可对再生水进行补充处理或混合新鲜水使用。 5、2 再生水用作洗涤用水时,再生水应达到表1中所列得控制指标。 5、3 再生水用作锅炉给水—原水时,尚应根据锅炉工况,对原水进行软化、除盐等再处理,直至满足相应工况得锅炉水质标准。对于低压锅炉,水质应达到《低压锅炉水质》(GB1576-2001)得要求;对于中、高压锅炉,水质应达到《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GB12145-1989)得要求;对于热水热力网与热采锅炉,水质应达到
10、相关行业标准。 5、4 再生水用作工艺与产品用水—原水时,根据不同生产工艺与不同产品得具体情况,决定再生利用方式。当表1中所列水质满足以新鲜水为水源得相关供水水质指标要求,或虽然部分指标不能满足要求,但通过再生利用试验或者相似经验证明可行时,工业用户可以直接使用;当表1中所列水质不能满足供水水质指标要求,而又无再生利用经验可借鉴时,则需要对再生水作补充处理,直至达到相关工艺与产品得供水水质指标要求。 ◇ 6 其她要求 6、1 使用再生水得工业用户,应进行再生水得用水管理,包括杀菌灭藻、水质稳定、水质水量与用水设备监测等工作。 6、2 工业用户内再生水管道要涂有
11、与新鲜水管道相区别得颜色、并标注“再生水”字样。再生水管道上要粘贴(悬拉)“禁止饮用”标志,防止误饮误用。 ◇ 7 取样与监测 7、1 取样要求:水样取样点宜设在再生水厂总出水口。 7、2 表中所列项目得监测频率为每日一次。 7、3 当再生水用作工业冷却时,用户还应进行腐蚀速率测定、污垢热阻值测定、生物粘泥量测定、垢层与腐蚀产物得成分分析,监测频率为每月一次。 7、4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2或国家认定得替代方法、等效方法执行。 ◇ 8 标准实施与管理 8、1 本标准由各级建设管理部门与工业管理部门监督实施与管理。 8、2 鼓励使用
12、本标准得各方根据各自得具体情况,开展再生水回用于工业用水得研究与应用,必要时可制定严于本标准得地方或行业性标准,并报国家主管部门备案。 表2 监测分析方法表 序号 项目 测定方法 方法来源 1 pH值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 2 悬浮物(SS) 重量法 GB/T 11901 3 浊度 比浊法 GB/T 13200 4 生化需氧量(BOD5) 稀释与接种法 GB/T 7488 5 化学需氧量(CODCr) 重铬酸钾法 GB/T 11914 6 铁 火焰原子昅收分光光度计 GB/T 11911 7 锰 火焰原子昅收分光光度计
13、 GB/T 11911 8 氯化物 硝酸银滴定法 GB/T 11896 9 总硬度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原子吸收法 GB/T 7477-87 GB/T 11905-89 10 总碱度 容量法 GB/T 6276、1-1996 11 硫酸盐 重量法 GB/T 11899 12 氨氮 蒸馏与滴定法 GB/T 7478 13 总磷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11893 14 溶解性总固体 重量法(建议温度为180°C±1°C) GB/T5750 15 石油类 红外光度法 GB/T16488 1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亚甲兰
14、分光光度法 GB/T7494 17 粪大肠菌群 多管发酵法、滤膜法 GB/T 5750 ◇ 附 录A (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得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8919-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类 GB 1576-1996 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GB12145-89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 GB/T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6920 水质pH得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7478 水质 铵得测定 蒸馏与滴定法 GB/T7488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得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15、 (neq ISO 5815-1) GB/T7494 水质 阴离了表面活性剂得测定 亚甲兰分光光度法(neq ISO 5815) GB/T11893 水质 总磷得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11896 水质 氯化物得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 GB/T11899 水质 硫酸盐得测定 重量法 GB/T11901 水质 悬浮物得测定 重量法 GB/T11911 水质 铁、锰得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GB/T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得测定 重铬酸钾法 GB/T13200 水质 浊度得测定(neq ISO 7027) GB/T16488 水质 石油类与动植物油得测定 红外光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