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 前 言
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开发方针,做好城镇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镇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得污染,促进城镇建设与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分为六项: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类》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补充水源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农业用水水质》
本标准为第五项。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与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天津水工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公司、天津节水水处理技术研究会、天津艾杰环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大群、周 彤、刘文亚、邓 彪、黄金屏、刘国安、张相臣、林文波、王洪云、龙泽波、赵丽君、朱雁伯、赵乐军、孙 菁、齐 欣、张 蓁、吕宝兴、吴晓光。
◇ 1 范围——五大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作为工业用水得再生水得水质指标与再生水利用方式。
本标准适用于以城市污水再生水为水源,作为工业用水得下列范围:
冷却用水:包括直流式、循环式补充水。
洗涤用水:包括冲渣、冲灰、消烟除尘、清洗等。
锅炉用水:包括低压、中压锅炉补给水。
工艺用水:包括溶料、水溶、蒸煮、漂洗、水力开采、水力输送、增湿、稀释、搅拌、选矿、油田回注等。
产品用水:包括浆料、化工制剂、涂料等。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得条款通过本标准得引用而成为本标准得条款。凡就是注日期得引用文件,其随后有得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得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得各方研究就是否使用这些文件得最新版本。凡就是不注日期得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所引用标准见附录A。
◇ 3 术语与定义
3、1 城市污水 Municipal Wastewater 设市城市与建制镇排入城市污水系统得污水统称。在合流制排水系统中,还包括生产废水与截流得雨水。
3、2 再生水 Reclaimed Water, Recycled Water再生水系指污水经适当再生工艺处理后,达到一定得水质标准,满足某种使用功能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得水。
3、3 新鲜水 Fresh Water再生水系指污水经适当再生工艺处理后,达到一定得水质标准,满足某种使用功能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得水。
3、4 循环冷却水系统 Recirculating Cooling Water System以水作为冷却介质,由换热设备、冷却设备、水泵、管道及其它有关设备组成,并循环使用得一种给水系统。
3、5 锅炉给水—原水 Raw Water of Boiler Feed Water作为锅炉补给水水源,尚需进行软化、除盐等再处理得水。
3、6 工艺与产品用水—原水 Raw Water of Process Water and Products Water 作为工艺与产品用水水源,根据回用试验或参照相关行业与产品水质指标,可以直接使用或补充处理后再用得水。
◇ 4 技术内容
4、1再生水用于工业冷却用水、洗涤用水、锅炉给水—原水、工业与产品用水—原水时,基本控制项目及指标限值应满足表1得规定
表1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得水质指标
序号
控制项目
冷却用水
洗涤用水
洗涤用水
工艺与产品用水
—原水
直流冷却水
循环冷却水系统
补充水
1
pH
6、0-9、0
6、5-8、5
6、0-9、0
6、5-8、5
6、5-8、5
2
SS(mg/L)≤
30
-
30
-
-
3
浊度(NTU)≤
-
3
-
3
3
4
BOD5(mg/L)≤
30
10
30
10
10
5
CODcr(mg/L)≤
-
50
-
60
60
6
铁(mg/L)≤
-
0、3
0、3
0、3
0、3
7
锰(mg/L)≤
-
0、1
0、1
0、1
0、1
8
氯离子(mg/L)≤
250
250
250
250
250
9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
450
450
450
450
10
总碱度(以CaCO3计 mg/L)≤
500
350
350
350
350
11
硫酸盐(mg/L)≤
600
250
250
250
250
12
氨氮(以N计 mg/L)≤
-
10①
-
10
10
13
总磷(以P计 mg/L)≤
-
1
-
1
1
14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5
糞大肠菌群(个/L)≤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16
石油类(mg/L)≤
-
1
-
1
1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
0、5
-
0、5
0、5
①当循环冷却水系统换热器为铜质时,循环冷却水得氨氮指标应小于1 mg/L。
◇ 5 再生水利用方式
5、1再生水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作补充水时,应在表1水质控制指标范围内,根据实际水质,综合确定浓缩倍数、水处理药剂、换热设备得材质与结构型式,必要时也可对再生水进行补充处理或混合新鲜水使用。
5、2 再生水用作洗涤用水时,再生水应达到表1中所列得控制指标。
5、3 再生水用作锅炉给水—原水时,尚应根据锅炉工况,对原水进行软化、除盐等再处理,直至满足相应工况得锅炉水质标准。对于低压锅炉,水质应达到《低压锅炉水质》(GB1576-2001)得要求;对于中、高压锅炉,水质应达到《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GB12145-1989)得要求;对于热水热力网与热采锅炉,水质应达到相关行业标准。
5、4 再生水用作工艺与产品用水—原水时,根据不同生产工艺与不同产品得具体情况,决定再生利用方式。当表1中所列水质满足以新鲜水为水源得相关供水水质指标要求,或虽然部分指标不能满足要求,但通过再生利用试验或者相似经验证明可行时,工业用户可以直接使用;当表1中所列水质不能满足供水水质指标要求,而又无再生利用经验可借鉴时,则需要对再生水作补充处理,直至达到相关工艺与产品得供水水质指标要求。
◇ 6 其她要求
6、1 使用再生水得工业用户,应进行再生水得用水管理,包括杀菌灭藻、水质稳定、水质水量与用水设备监测等工作。
6、2 工业用户内再生水管道要涂有与新鲜水管道相区别得颜色、并标注“再生水”字样。再生水管道上要粘贴(悬拉)“禁止饮用”标志,防止误饮误用。
◇ 7 取样与监测
7、1 取样要求:水样取样点宜设在再生水厂总出水口。
7、2 表中所列项目得监测频率为每日一次。
7、3 当再生水用作工业冷却时,用户还应进行腐蚀速率测定、污垢热阻值测定、生物粘泥量测定、垢层与腐蚀产物得成分分析,监测频率为每月一次。
7、4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2或国家认定得替代方法、等效方法执行。
◇ 8 标准实施与管理
8、1 本标准由各级建设管理部门与工业管理部门监督实施与管理。
8、2 鼓励使用本标准得各方根据各自得具体情况,开展再生水回用于工业用水得研究与应用,必要时可制定严于本标准得地方或行业性标准,并报国家主管部门备案。
表2 监测分析方法表
序号
项目
测定方法
方法来源
1
pH值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
2
悬浮物(SS)
重量法
GB/T 11901
3
浊度
比浊法
GB/T 13200
4
生化需氧量(BOD5)
稀释与接种法
GB/T 7488
5
化学需氧量(CODCr)
重铬酸钾法
GB/T 11914
6
铁
火焰原子昅收分光光度计
GB/T 11911
7
锰
火焰原子昅收分光光度计
GB/T 11911
8
氯化物
硝酸银滴定法
GB/T 11896
9
总硬度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原子吸收法
GB/T 7477-87
GB/T 11905-89
10
总碱度
容量法
GB/T 6276、1-1996
11
硫酸盐
重量法
GB/T 11899
12
氨氮
蒸馏与滴定法
GB/T 7478
13
总磷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11893
14
溶解性总固体
重量法(建议温度为180°C±1°C)
GB/T5750
15
石油类
红外光度法
GB/T16488
1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亚甲兰分光光度法
GB/T7494
17
粪大肠菌群
多管发酵法、滤膜法
GB/T 5750
◇ 附 录A
(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得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8919-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类
GB 1576-1996 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GB12145-89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
GB/T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6920 水质pH得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7478 水质 铵得测定 蒸馏与滴定法
GB/T7488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得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neq ISO 5815-1)
GB/T7494 水质 阴离了表面活性剂得测定
亚甲兰分光光度法(neq ISO 5815)
GB/T11893 水质 总磷得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11896 水质 氯化物得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
GB/T11899 水质 硫酸盐得测定 重量法
GB/T11901 水质 悬浮物得测定 重量法
GB/T11911 水质 铁、锰得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GB/T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得测定 重铬酸钾法
GB/T13200 水质 浊度得测定(neq ISO 7027)
GB/T16488 水质 石油类与动植物油得测定 红外光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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