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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认定标准和生产经营目录(征求意见稿)》.docx

1、附件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认定标准和生产经营目录(征求意见稿)食品小作坊认定标准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少、生产条件和设备工艺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个体经营者。允许生产目录(第一批)序号类别类别名称品种明细1粮食加工品小麦粉通用大米大米挂面手工面其他粮食加工品1.谷物加工品;2.谷物碾磨加工品;3.谷物粉类制成品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油(压榨大豆油、花生油、葵花籽油、芝麻油)3调味品酱类大豆酱(黄酱)、大酱调味料1.半固态(酱)调味料: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2.固态调味料:香辛料粉4肉制品热加工熟肉制品酱卤肉制品5方便食品其他方便食

2、品1.方便米粉;2.方便米线;3.方便粉丝6饼干饼干1.酥性饼干;2.韧性饼干7薯类和膨化食品薯类食品1.干制薯类;2.薯粉类8糖果制品糖果硬质糖果9酒类白酒白酒(固态发酵法)10蔬菜制品酱腌菜酱腌菜(咸菜、辣白菜)蔬菜干制品自然干制蔬菜(豆角干、茄子干、辣椒干)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干制木耳、干制蘑菇)11水果制品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葡萄干、蓝莓干)1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烘炒类;2.油炸类13蛋制品蛋制品再制蛋类(咸鸭蛋、咸鹅蛋)14水产制品干制水产品鱼干、干燥裙带菜、干海带、干紫菜熟制水产品烤鱼片、鱿鱼丝15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制品(粉丝、粉条、粉皮)16

3、糕点热加工糕点1.烘烤类糕点(各类烘烤类糕点、面包);2.油炸类糕点(各类油炸类糕点、麻花);3.蒸煮类糕点(粽子、元宵、馒头)17豆制品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水豆腐、干豆腐、豆浆)18蜂产品蜂蜜蜂蜜小餐饮店认定标准小餐饮店,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面积小、经营规模小、从业人员少、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个体经营者。认定条件如下:1.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2.对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下的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可适用小餐饮店的规定,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等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除外。3.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小餐饮店,应以视频形式在网络平台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配送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禁止经营目录1.生食类食品和自制生鲜乳饮品。小食杂店认定标准小食杂店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规模小,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主要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副食品店、小卖部、便利店等。禁止经营目录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2.自酿酒、散装食用油。食品摊贩认定标准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店铺,在政府依法划定的经营场所、区域或者指定的经营地点、时间内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经营者。禁止经营目录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2.自酿酒、散装白酒、散装食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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