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目的: 通过规范本公司外购或委外加工不合格物料的退货出库作业步骤、流程、责任,确保不良物料及时处理、帐目清晰。 2. 范围: 适用本公司所有外购或委外加工不合格,需要退货给供应商的各类物料。 3. 权责: 3.1. PMC部:制作、打印、传递K3退货单据;K3单据和系统审核; 3.2. 中心仓:按K3退货单据办理不良物料退货;签认、传递K3单据; 3.3. 采购部:安排供应商接收退货物料; 3.4. 品管部:质量判定;检验报告传递; 4. 定义: 4.1. 手工单据:指不是K3系统生成或制作的,普通印刷的纸质单据。 4.2. K3单据:指在K3系统生成或制作的单据,
2、包含: 4.2.1. K3关联单据:指在K3系统中,由销售订单或生产任务推动,通过MRP运算生成,与上下游单据关联的单据。 4.2.2. K3手工单据:指在K3系统中,非由销售订单或生产任务推动,不通过MRP运算生成,无上游关联的单据。 4.3. 单据审核:指不通过电脑信息系统,在手工或K3单据纸质载体上进行的审核。 4.4. 系统审核:指通过电脑信息系统,在K3系统中进行的审核。 5. 内容: 5.1. 物料来源:根据《产品检验管理程序》、《外购入库作业流程》、《委外加工出入库作业流程》、《生产退料作业流程》相关规定,退货物料有以下两类情形: 5.1.1. 物料未入K3帐:指物
3、料在入K3系统帐之前,已发现质量不良,需要退货的。有以下两种情形:
5.1.1.1. 现场检验不合格:指IQC在收货区进行现场检验,发现来料不良,判定直接退货的。
5.1.1.2. IQC检验不合格:指在现场检验判定合格,且中心仓仓管员已点收物料、签认送货单据后,IQC检验全部或部分不合格,出具不合格意见<来料检验报表>,判定退货的。
5.1.2. 物料已入K3帐:指物料在入K3系统帐之后,才发现质量不良,需要退货的。有以下三种情形:
5.1.2.1. IQC重验不合格:指IQC初次检验判定合格并出具合格意见的<来料检验报表>,中心仓已点收物料并签认送货单据,PMC部已制作并审核 4、入库单>后,IQC发现盐雾试验或其它测试不合格,并重新出具不合格意见的<来料检验报表>,判定退货的。
5.1.2.2. IPQC检验不合格:指在生产过程中,各制程IPQC检验、判定来料质量不良,开具<退料检验单>,判定退货的。
5.1.2.3. 库存重验不合格:指物料已经入库,但因各种原因,IQC重新检验库存物料,且出具不合格意见的<来料检验报表>,判定退货的。
5.2. 未入K3帐物料退货:
5.2.1. 退货信息:
5.2.1.1. 口头通知:现场检验不合格,判定直接退货时,IQC当即口头通知收货仓管员停止收货,直接退货给供应商送货人员,并当即电话通知采购部责任采购员(或PMC部 5、责任PC,以下同)。
5.2.1.2. <来料检验报表>:参照<外购入库作业流程>第5.12.2章节,品管部、总经办出具、审核不合格意见的<来料检验报表>,判定退货后,品管部、中心仓、采购部文员将该<来料检验报表>“中心仓联”传递给相应收货仓管员,“采购部联”传递给责任采购跟单员。
5.2.2. 安排退货:采购部责任采购跟单员收到<来料检验报表>后,即与供应商(或外协厂商,以下同)协调,安排其在3个工作日内接收退货。
5.2.3. 退货:
5.2.3.1. 制手工<退货单>:中心仓责任仓管员收到<来料检验报表>后,填写手工<退货单>,经IQC确认后,交中心仓经理审核。
5.2.3.2 6、 供应商自收退货:
A. 清点实物:供应商收货人员到厂之后,与中心仓责任仓管员一起,根据物料的属性,采用“点数”或“磅重”的方法,清点实物,确认实退数量。
B. 供应商签单:供应商收货人员清点实物后,在我司手工<退货单>“供应商栏”签名确认。
C. 传递单据:仓管员当即将该手工<退货单>“供应商联”“保安联”传递给供应商,留“中心仓联”自行归档。
5.2.3.3. 采购跟单员代收退货:仅限于因供应商路途遥远或其它商务原因,无法在3个工作日内自行接收退货,经与供应商协商允可,可由采购部跟单员在3个工作日内代收退货。
A. 清点实物:参照本程序5.2.3.2.A章节,采购跟单员与中心仓 7、责任仓管员一起,清点实物,确认实退数量。
B. 采购跟单员签单:采购跟单员清点实物后,在手工<退货单>“供应商栏”签名确认,并将退货物料暂存仓管员指定位置。
C. 传递单据:仓管员将手工<退货单>“供应商联”“保安联”传递给采购跟单员,留“中心仓联”自行归档。
D. 退货交接:
a) 供应商来厂收货:清点物料后,供应商收货人员在手工<退货单>上补签认。采购跟单员复印手工<退货单>自行归档,传递手工<退货单>“供应商联”和“保安联”给供应商。
b) 通过货运公司退货:采购跟单员将手工<退货单>复印后随货一起送供应商。供应商收到退货后,在手工<退货单>上补签认并传真回我司。采购部责任跟单 8、员将手工<退货单>传真件复印1份,交中心仓责任仓管员,留1份自行归档。
5.2.4. 门禁确认:供应商或货运公司货车在离开公司各门岗时,主动出示手工<退货单>。门岗保安查验手工<退货单>“保安联”,检查随车物资无误后,予以放行并送存。
5.3. 已入K3帐物料退货:该类物料必须以 9、装PC)。
5.3.1.2. <退料检验单>:IPQC在制程中检验、判定并出具退货意见的<退料检验单>。制造部各车间物料员将该<退料检验单>“中心仓联”和 10、 11、行归档。
5.3.3.3. 采购跟单员代收退货:仅限于因供应商路途遥远或其它商务原因,无法在3个工作日内自行接收退货,经与供应商协商允可,可由采购部跟单员在3个工作日内代收退货。
A. 清点实物:参照本程序5.2.3.2章节,采购跟单员与中心仓责任仓管员一起,清点实物,确认实退数量。
B. 采购跟单员签单:清点实物后,采购跟单员在 12、2.3.3章节,
a) 供应商来厂收货:供应商收货人员在 13、货紧急,而供应商无法及时收取退货,可酌情由我司派车送退货给供应商。
采购跟单员将 14、签认的 15、物料:自收到IQC口头通知或判定退货的<来料检验报表>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拟退物料仍未退出,视该批物料为无法退货。
5.4.1.2. 已入K3帐物料:自收到IQC判定退货的<来料检验报表>或IPQC判定退货的<退料检验单>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拟退物料仍未退出,视该批物料为无法退货。
5.4.2. 处置申请:
5.4.2.1. 提报:每周一下午前,中心仓各仓管员以<内联单>,提报逾期未退货物料,经中心仓经理审核后,分发采购部、PMC部会审。
财务部每月组织仓库盘点,确保不良物料及时得到处理。
5.4.2.2. 审核:采购部和PMC部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会审,签署物料处置意见,送总经理核准 16、并以总经理核准意见执行。
5.4.3. 处置方法:
5.4.3.1. 未入K3物料:
A. 再生利用:如判定该物料再生利用,则参照《返修改制再生作业流程》第5.3章节,PMC部责任MC制 17、入库单>,但须备注“无法退货审核”字样。
B. 再生利用或报废:退货一经K3审核,即等同未入K3物料,相应再生利用或报废均参照本程序上章节执行。
5.5. 责任:根据两部<未送单报告>和中心仓<内联单>及实际工作表现,对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或频繁出错的个人和部门主管,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处罚:
5.5.1. 部门经理:给予批评、通报批评、警告处分,并处以相应经济处罚。
5.5.2. 间接责任主管:给予批评、通报批评、警告处分,并处以相应经济处罚。
5.5.3. 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相应经济处罚。
6. 相关程序:
6.1. 《产品检验管理程序》
6.2. 《外购入库作业流程》
6.3. 《生产退料作业流程》
6.4. 《物料报废作业流程》
6.5. 《返修改制再生作业流程》
7. 相关表单:
7.1. 手工<退货单>
7.2. <来料检验报表>
7.3. <退料检验单>
7.4. <内部联络单>
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