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XXXXXXXX委员会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共市委关于市直机关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和中共市委关于落实“五重五不简单”选人用人实施办法为依据;以优化、充实中层干部队伍、提高机关整体效能、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目的;旨在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增强
2、机关干部队伍活力,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二、基本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三、组织领导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XXXXXXXX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局长AAA同志任组长,局领导BBB、CCC、DDD、EEE、FFF、GGG同志任副组长,HHH、III、JJJ、KKK、LLL、MMM、NNN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轮岗交流、竞争上岗日常工作.四、竞争职位我局共设办公室、处、处、处、处、处、处、处、处、机关党支
3、部和纪检监察室11个处室,核定中层领导职数名(正职名,副职名),中层非领导职数名(主任科员名,副主任科员名),目前,中层正职领导配置人,副职领导配置人,主任科员配置人,副主任科员配置5人。此次干部选拔任用,采取先轮后竞的方式进行,先由局党委根据个人意向,结合拟任职岗位的实际情况,对中层正职领导职位进行轮岗交流。轮岗交流结束后,空缺的个中层正职领导职位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选拔。五、任职条件拟任职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一)大专以上学历;(二)身体健康;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四)拟任正科领导职务的,应任副科2年以上;拟
4、任主任科员职务的,应任副科年以上;拟任副科职务的,应任科员3年以上;(五)无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六、时间安排12月13日开始,12月27日结束。七、实施步骤(一)思想动员(12月13日)召开动员大会,公布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二)自愿报名(12月13日)拟参与轮岗交流的人员填写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报名表,并于12月13日下午17:00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没有填报表格的,由组织统一安排。竞争上岗报名时间另行通知.(三)资格审查(12月13日)由轮岗交流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四)轮岗交流(12月14日)局党委根据个人意向,结合拟任职岗位的实际情况,
5、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对中层正职领导职位进行轮岗交流。(五)演讲答辩(12月16日)参加竞争上岗人员通过抽签决定出场顺序,进行自我推介演讲和现场答辩。(六)民主测评(12月16日)由机关全体人员参加投票,对竞岗人员进行民主测评。(七)党委研究(12月17日)局党委根据竞岗者的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结合演讲答辩及民主测评结果,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研究决定拟任职人选。(八)任前公示(12月17日)将拟任职人选的任职情况予以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凡当面或署名向组织反映公示人员的问题且有具体线索的,由纪检监察室负责调查核实.(九)上报备案(12月23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上报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
6、局,进行任职备案.(十)任命交接(12月27日)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备案后,局党委进行任命,新任职人员须在2日内完成工作交接并到新工作处室报到。八、有关要求(一)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级干部要从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我市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轮岗交流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二)要认真负责,搞好工作。在组织正式任命下达前,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负责、一如既往干好本职工作,确保机关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得出现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三)要严格纪律,加强监督。严肃干部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排除选人用人问题上不正之风的干扰,坚决杜绝拉票、搞小圈子、拉帮结派等不良现象,对违反人事纪律、搞不正之风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要正确对待,服从安排。各级党员干部都要正确对待进退得失、升降去留,以一颗平常心面对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不管是拟选人员还是落选人员,都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交接并到新处室报到。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要严肃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免职或降职。以上方案中的未尽事宜,由局轮岗交流、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报名表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