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2 ,大小:15.54KB ,
资源ID:4104815      下载积分:5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410481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天****】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doc

1、 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 发布单位:建设部   文号:建教[1997]83号 发布日期:1997年05月04日   生效日期:1997年05月0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山东省、江苏省建管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建总公司,国务院有关部门: 现将《建〉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建〉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2、 建〉业企业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的建>业企业。 第四条 建设部主管全国建〉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负责所属建>业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其所属企业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还应当接受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章 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 第五条 建〉业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

3、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企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4、六)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六条 建〉业企业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下同)、班线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一)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

5、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章 安全培训教育的实施与管理 第七条 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 建〉业企业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建〉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应当报建设部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和建〉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负责组织制订所属建>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有条件的大中型建〉业企业,经

6、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授权所属的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可以对本企业的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工作,并接受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其他建>业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由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 建>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安全培训工作,由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 第十条 实行总分包的工程项目,总包单位要负责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分包单位要>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 从事建〉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五年以上施工现场经验或者从事建〉安全教学、法规等方面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 (三)经建>安全师资培训合格,并获得培训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建〉业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建设部主管部门和建〉安全主管部门统一审定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第十三条 建〉业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