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15.04KB ,
资源ID:4103904      下载积分:5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410390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上海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办法.doc)为本站上传会员【w****g】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上海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办法.doc

1、上海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根据《上海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是指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以下简称“其他支出”)。 资本性支出是指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以及本市经济发展的需要安排的支出。 费用性支出是指用于处置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推动国资国企改革、支持国有企

2、业发展等方面的补助性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依据国家和本市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不同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任务等,统筹安排确定的国资监管、国资预算管理相关的支出以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补充社保基金等支出。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方向和重点,应当根据本市经济发展需要以及不同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任务适时进行调整. 第三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项目,由预算单位根据市政府对本市产业发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以及国资监管等要求和相关工作需要,在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时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对于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的支出项目,或因收入规模限制,上一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足额安排的

3、支出项目,预算单位在安排当年国有资本预算支出时应予以优先安排。 第四条 市财政局统筹当年可安排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以及预算单位编制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安排的支出项目,确定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和其他支出的具体内容,形成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安排。 第五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应严格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确定的支出内容执行,遵循先收后支的原则,区别轻重缓急,分阶段拨付。 第六条 各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市财政局下达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批复的明细支出项目,组织所监管企业具体实施。 第七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资本性项目支出,

4、在具体执行时,由各预算单位向市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对部分市属经营性国资实施委托监管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9〕45号)的要求,明确项目的具体出资人以及资金到位的具体时间要求。 第八条 资本性项目支出在具体办理资金拨付时,市财政局根据预算单位的书面申请,并经审核后,直接拨付到市政府明确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单位,由其拨付项目具体投资人或项目投资受款单位。 第九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费用性项目支出,在具体执行时,由各预算单位向市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明确费用性支出的具体项目和受款单位. 第十条 费用性项目支出在具体办理资金拨付时,市财政局根据预

5、算单位的书面申请,并经审核后,按国库直拨的办法,直接拨付到受款单位. 第十一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其他支出,在具体执行时,属于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部分,由市财政局直接办理预算划转手续。属于国资监管、国资预算管理相关的其他支出的具体执行参照费用性支出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 费用性支出和其他支出中属于政府采购规定的内容,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三条 市财政局应在接到预算单位有关预算执行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算支出申请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并将办理结果告知预算单位. 第十四条 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支出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各预算单位执行市财政局

6、批复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过程中,出现需调整支出的情况,应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并按程序上报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支出项目。 第十五条 对于预算执行中,已批复预算总额内的支出项目调整,各预算单位应按照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动态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的有关规定,提出预算调整建议,按照规定程序报请审批后,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调整批复,执行调整后的预算支出。 第十六条 对于预算执行中,由于出现超收收入或欠收收入,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规模的,或者遇到国家和本市相关政策调整,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情况,各预算单位应提出预算支出调整建议方案,由市财

7、政局综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实际需要,提出预算调整方案,经市政府审定并按照规定程序报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后,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调整批复,执行调整后的预算支出。 第十七条 各预算单位应对已拨付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各项支出进行定期跟踪检查,掌握资金的使用进度和效果情况,监督预算资金的规范、合理使用。 第十八条 市财政局会同市国资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和绩效管理,不断规范预算资金的使用,提升资金的使用绩效.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各项支出内容,接受市审计局等职能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有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4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