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地产初始登记 房地产交易中心1房地产初始登记流程图房地产权属核定咨询、预检、发号(一)交纳契税受理、收件(二)收 费(三)初 审(四)补件复 审(五)审 定(六)不予登记记载登记册登记系统自动记载打印通知书(七)缮证、校核、注记(九)通知、发件(八)通知、发证(十)装订、立卷(十一)资料归档(一)预检办事指南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公地址:昌平路403号电话:62554188255、256、233投诉电话:62553500接待时间:周一至周日(国定假日除外)上午8:4511:30 下午13:0016:30申请人应提交资料:参照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统一制定的客户告知单总
2、办事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登记.如补件,文件补齐日为受理日.职能依据l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27条。l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3.1。1至3。1.8节.l 关于核准本市房地产登记、资料查阅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函沪价商(2003)026号、沪财预(2003)061号第1条第1款第3项。岗位职责受理登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办事期限即时。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部负责人:陈亦伟(二)受理职能依据l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
3、第22至27条。l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3.1。1至3。1.8节。岗位职责受理登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办事期限2天。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部负责人:陈亦伟(三)收费职能依据l 关于核准本市房地产登记、资料查阅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函沪价商(2003)026号、沪财预(2003)061号第1条第1款第3项。岗位职责财务登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办事期限即时。 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财务部负责人:马嫣(四)初审职能依据l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27条.l 上海市房地
4、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3.1。1至3.1.8节.岗位职责审核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办事期限6天.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部负责人:杨复初、钟德铭(五)复审职能依据l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27条.l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3.1.1至3.1。8节。岗位职责审核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办事期限4天。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部负责人:杨复初、钟德铭(六)审定职能依据l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
5、)第22至27条。l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3。1。1至3。1。8节。岗位职责主任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办事期限4天。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何增勤(七)打印通知书职能依据l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27条。l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3.1。1至3。1。8节.岗位职责信息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办事期限4天。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信息部负责人:孟祥芬(八、十)通知、发件职能依据l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
6、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27条。l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3。1。1至3.1.8节.岗位职责受理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办事期限2天。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部负责人:陈亦伟(九)缮证、校核、注记职能依据l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27条。l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3.1。1至3。1。8节。岗位职责信息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办事期限4天.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信息部负责人:孟祥芬(十一)装订、立卷职能依据l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9.2节。岗位职责资料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改中。办事期限未明确规定。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资料部负责人:陆成瑞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