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建设作业流程企业投资的港口建设项目,根据交通部颁发的港口建设管理规定要求,此类港口工程项目建设按以下程序执行:一、水运工程建设总体工作程序1.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备案文件,履行核准或者备案手续;3。根据核准或者备案的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备案文件,编制初步设计文件;4.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5。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组织项目监理、施工招标;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备案手续;7.备案后组织工程实施;8。工程完工后,编制竣工验收材料,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2、9。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权限组织竣工验收.二、项目前期咨询报建主要工作(一)前期咨询工作内容1。进行工程区地形测量及地质勘察工作,为咨询提供依据;2。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报建工作内容1.海事报批:工可报告通航安全评估报告区海事局市海事局(专家评审会,评审意见)见)审核意见2.航道报批:工可报告通航论证报告市航道局省航道局(专家评审会,评审意见)见)审核意见3.水利报批:工可报告防洪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报告市水利局省水利厅(专家评审会,评审意见)见)审核意见4.环保报批:工可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区环保局局市环保局省环保局(专家评审会,评审意见)见)批准函5.安全报批:工可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交通部
3、水运安全评审中心(专家评审会,评审意见)见)备案意见市安监局备案市交通局备案市海事局备案6。职业卫生报批:工可报告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意见)见)备案意见市卫生局批文(项目立项)职业卫生设计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审查市海事局备案7.岸线报批:工可报告及海事、水利、航道、海洋四部门意见区港务局市港务局省交通厅,征求省发改部门意见(专家评审会,评审意见)审查意见及审批函交通部备案8。规划报批市规划局同意建设用地规划的复函(红线图)9。国土报批市国土资源局同意用地预审复函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备案登记10。项目立项: 项目申请报告及其他部门行业意见区发改委市发改委三、勘察设计工作 1。进行工程区地质详细勘察工作,为设计提供依据;2。根据工可研各主管部门批复意见进行初步设计;3.委托第三方进行初步设计审查;4.报初步设计及审查文件到市港航局,市港航局组织项目初步设计专家评审会,出具审查意见及批复; 5.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6。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 7.市交通局组织项目施工图设计专家评审会,出具审查意见及批复; 8、组织施工招标,开工。 四、总体施工组织(类似工程)1、游艇俱乐部大厅房建工程2、预制构件预制 3、防坡堤工程4、护岸工程及亲水平台工程5、游艇存放平台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