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基本情况摸查表 小区名称: 小区地址: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居民户数: 序号 摸查内容 具体情况 选项 (打√) 1 建筑年代 解放前 解放后至1980年之前 1980年-1990年 1990年-2000年 2 建筑结构 砖木结构为主 砖混结构为主 钢筋混凝土结构为主 3 *建筑本体 情况 屋面漏水 外墙及构件残损、脱落(含檐口、阳台栏板、入口挑檐、肋脚、散水) 公共门窗破旧、缺失 楼道、楼梯踏步或栏杆扶手残损 外墙漏水 外立面残旧
2、污迹或严重变色 4 *楼栋公用设施 楼栋无避雷设施 化粪池淤塞 无用电接地保护 雨水管、污水管老旧破损,存在雨污混接问题 无信报箱 楼栋内三线无规范统一拉挂 5 *消防设施 消防通道不畅通 小区消防栓系统不完善 灭火器材过期失效 高度超过21米的住宅无室内消火栓系统 6 *安防设施 无小区视频监控系统 无楼栋门对讲系统 7 *供水设施 无一户一水表 楼栋供水压力不足 二次供水设施存在供水安全隐患 市政供水压力不足 8 *用电设施 无一户一计量用电表 供电线路残旧
3、 变配电设施陈旧、 用电负荷不足 9 *供气设施 无管道燃气入户 供气管网老旧、危险 供气计量表陈旧 10 *小区管线 室外管线不下地 管线乱拉乱挂、不规范整理 11 *小区排水设施 小区排水管网存在功能性缺陷;雨污分流的小区存在雨污混接问题 排水口、雨水口淤塞、排水不畅 井盖破损、缺失 12 *道路 路面敷设破烂、不平整 井盖破损或与道路不齐平 13 *步行系统 与公共服务点连接无风雨连廊 内部街巷不连通 有高差的部位无防护栏杆、坡道 14 *停车设施 无非机动车停放点或设
4、施 非机动车停车棚破旧 15 *环卫设施 无垃圾集中收集点 无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16 *照明设施 公共场所无照明系统 楼道无公共照明 17 *康体休闲设施 无康体锻炼器械 无公共休闲活动空间 18 绿化率 ≤10% <30%,>10% ≥30% 19 *社区基层组织建设 未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或建设管理委员会 未引进物业管理公司 无物业服务用房 20 居民改造意愿 同意改造人数>2/3以上 50%<同意改造人数<2/3 50%<同意改造人数 老旧小区微改造内容
5、标准及意见征询表 序号 改造类别 改造内容 改造意愿 (打√或×) 1 污水、雨水设施 对小区室外、楼内公共部位污水管道及雨水管道等进行彻查、疏通及检测。 2 因建设标准低、使用时间长导致堵塞破损渗漏的污水管道、雨水管道、化粪池及附属设施,按现行规范更换,以满足日常使用及运行要求。 3 整治雨污混接点,有条件的小区应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4 对小区内水浸区域进行排水改造,提升排水能力。 5 增加立面空调集水管接入排水管道. 6 供水设施 对小区公共部位供水管网现状摸查,对残旧破损管网进行改造,达到供水管网无渗漏。 7
6、 小区供水设施按自来水表前、后划分。表前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应协商自来水公司处理;表后公共部位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可纳入微改造范围。 8 修补、改造屋顶水池水箱,满足防水防漏要求及安全防护要求。 9 小区长期供水压力不足时,应分析原因,合理确定二次供水方案,在采用前应经供水等部门同意. 10 消防设施 应检查修缮小区公共部分原有的消防设施,更换老旧、过期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11 小区公共部位未设置消防设施的,宜在小区内选址增设微型消防站和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 12 道路设施 小区道路及楼间甬道设施的改造,应基于用地规模、用地四周环
7、境条件,并应遵从居住区原有道路结构和位置。道路改造时,应满足消防疏散要求,现有道路如被占有时,应清理恢复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的回车通道. 13 当小区道路重新铺装时,人行路应用透水砖铺装,公共广场可用花岗岩铺装,车行道应用改性沥青或透水混凝土。 人行甬道应保证连通性、平整度以及舒适度;车行路面应有足够的结构强度、稳定性、耐久性和平整、抗滑、耐磨与低噪声等功能,保证路面的安全性、连通性、平整度以及舒适度。 14 道路上和小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施严禁遮挡交通标识,不应使用与交通设施易混淆的色彩,不应妨碍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 15 规范现有的机动车停车位,禁止在非停车
8、区域私自安装地锁或墩桩等。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可增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严禁自行车乱停乱放。 16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位、行车道等区域,应按照标准设置标识、施划标线。 17 小区道路改造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有条件时,住宅单元入口应设置无障碍坡道。 18 绿化设施 绿化改造应结合小区原规划布局形式、环境特点和用地具体条件合理改造,对缺损树木进行补植. 19 对严重影响居住采光、通风、安全的树木,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及时组织修剪。 20 照明设施 小区照明设施改造以经济、简洁、高效为原则,做到照明适度。 21 公共照明设施宜采用节能型L
9、ED光源,可考虑采用声控或光源感应等自动控制方式。 22 应急灯宜设在侧壁,应急照明要满足紧急情况下人流疏散的要求。 23 安防设施 小区宜实行封闭式管理,主要出入口应设置车辆进出管理系统,楼栋单元门应安装门禁对讲系统。 24 根据小区的现状,可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小区周界、重要通道、公共设施、车辆集中停放区域设置监控探头.视频监控系统应接入物业值班室,并可考虑介入街道、派出所等平台。 25 建筑物主体公共部位 建筑物楼内梯道区域墙壁老旧脱落或破损严重的,应采取破除,重新粉刷,宜优先选用涂料、饰面砂浆等不易剥离脱落的材料。 2
10、6 建筑物外立面老旧脱落或破损严重的,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与原外立面一致的材料进行修复,宜“修旧如旧”,保证整体协调。 27 楼栋单元应普及安装楼栋门,更新或新装楼栋门风格应与小区整体统一。 28 修复楼梯栏杆、栏板、扶手以及踏步防滑条。 29 修复或增设屋面防水层,满足屋顶防水、保温、隔热等要求. 30 修复或增设用电保护和防雷接地设施。 31 维修房屋户外构造构件(含檐口、阳台栏板、入口挑檐、肋脚、散水等),构件应采用选用环保节能材料,保证结构安全,安装牢固,满足防风、防水、防火要求;拆除或加固日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的飘蓬、空调机位等户外附
11、加构件。 32 协商小区业主拆除或加固日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的已建防盗网 33 改造不规范遮阳篷、防护设施以及临街广告招牌,统一材质、样式,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临街建筑不应采取外飘的防护设施,确需安装的应在建筑物门窗的内侧设置通透、美观的防护设施。 34 公共空间 维修小区围墙,风格应在尽量保留原有风貌的基础上,与小区整体协调统一. 35 小区公共休憩设施等城市家具应配合住区内建筑、道路、绿化及其它公共服务设施而设置,起到点缀、装饰和丰富景观的作用。 36 小区公共空间条件满足的,可引入第三方设置快递服务设施. 37 小区公共空间条件
12、满足的,可增设风雨走廊,同步设置文化长廊、宣传栏、电子信息牌等功能设施. 38 协商小区公共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各类管线产权单位整治管线乱拉挂,可根据业主需求及结合路面工程的现场实际情况,实施管线下地,当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下地时,应对架空线进行规整处理,清理废线。 39 对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违规户外广告以及危及房屋安全的,由执法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拆除或整改。 40 按照《城镇环卫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等相关标准内容,对老旧小区公共厕所进行提升改造. 楼座房号: 建筑面积总和: 平 方米 业主(代表): 是否委托填写:否/是(请选择) 填写人签名: 填写时间: 年 月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