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基本情况摸查表
小区名称:
小区地址: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居民户数:
序号
摸查内容
具体情况
选项
(打√)
1
建筑年代
解放前
解放后至1980年之前
1980年-1990年
1990年-2000年
2
建筑结构
砖木结构为主
砖混结构为主
钢筋混凝土结构为主
3
*建筑本体
情况
屋面漏水
外墙及构件残损、脱落(含檐口、阳台栏板、入口挑檐、肋脚、散水)
公共门窗破旧、缺失
楼道、楼梯踏步或栏杆扶手残损
外墙漏水
外立面残旧、污迹或严重变色
4
*楼栋公用设施
楼栋无避雷设施
化粪池淤塞
无用电接地保护
雨水管、污水管老旧破损,存在雨污混接问题
无信报箱
楼栋内三线无规范统一拉挂
5
*消防设施
消防通道不畅通
小区消防栓系统不完善
灭火器材过期失效
高度超过21米的住宅无室内消火栓系统
6
*安防设施
无小区视频监控系统
无楼栋门对讲系统
7
*供水设施
无一户一水表
楼栋供水压力不足
二次供水设施存在供水安全隐患
市政供水压力不足
8
*用电设施
无一户一计量用电表
供电线路残旧
变配电设施陈旧、
用电负荷不足
9
*供气设施
无管道燃气入户
供气管网老旧、危险
供气计量表陈旧
10
*小区管线
室外管线不下地
管线乱拉乱挂、不规范整理
11
*小区排水设施
小区排水管网存在功能性缺陷;雨污分流的小区存在雨污混接问题
排水口、雨水口淤塞、排水不畅
井盖破损、缺失
12
*道路
路面敷设破烂、不平整
井盖破损或与道路不齐平
13
*步行系统
与公共服务点连接无风雨连廊
内部街巷不连通
有高差的部位无防护栏杆、坡道
14
*停车设施
无非机动车停放点或设施
非机动车停车棚破旧
15
*环卫设施
无垃圾集中收集点
无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16
*照明设施
公共场所无照明系统
楼道无公共照明
17
*康体休闲设施
无康体锻炼器械
无公共休闲活动空间
18
绿化率
≤10%
<30%,>10%
≥30%
19
*社区基层组织建设
未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或建设管理委员会
未引进物业管理公司
无物业服务用房
20
居民改造意愿
同意改造人数>2/3以上
50%<同意改造人数<2/3
50%<同意改造人数
老旧小区微改造内容、标准及意见征询表
序号
改造类别
改造内容
改造意愿
(打√或×)
1
污水、雨水设施
对小区室外、楼内公共部位污水管道及雨水管道等进行彻查、疏通及检测。
2
因建设标准低、使用时间长导致堵塞破损渗漏的污水管道、雨水管道、化粪池及附属设施,按现行规范更换,以满足日常使用及运行要求。
3
整治雨污混接点,有条件的小区应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4
对小区内水浸区域进行排水改造,提升排水能力。
5
增加立面空调集水管接入排水管道.
6
供水设施
对小区公共部位供水管网现状摸查,对残旧破损管网进行改造,达到供水管网无渗漏。
7
小区供水设施按自来水表前、后划分。表前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应协商自来水公司处理;表后公共部位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可纳入微改造范围。
8
修补、改造屋顶水池水箱,满足防水防漏要求及安全防护要求。
9
小区长期供水压力不足时,应分析原因,合理确定二次供水方案,在采用前应经供水等部门同意.
10
消防设施
应检查修缮小区公共部分原有的消防设施,更换老旧、过期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11
小区公共部位未设置消防设施的,宜在小区内选址增设微型消防站和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
12
道路设施
小区道路及楼间甬道设施的改造,应基于用地规模、用地四周环境条件,并应遵从居住区原有道路结构和位置。道路改造时,应满足消防疏散要求,现有道路如被占有时,应清理恢复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的回车通道.
13
当小区道路重新铺装时,人行路应用透水砖铺装,公共广场可用花岗岩铺装,车行道应用改性沥青或透水混凝土。
人行甬道应保证连通性、平整度以及舒适度;车行路面应有足够的结构强度、稳定性、耐久性和平整、抗滑、耐磨与低噪声等功能,保证路面的安全性、连通性、平整度以及舒适度。
14
道路上和小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施严禁遮挡交通标识,不应使用与交通设施易混淆的色彩,不应妨碍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
15
规范现有的机动车停车位,禁止在非停车区域私自安装地锁或墩桩等。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可增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严禁自行车乱停乱放。
16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位、行车道等区域,应按照标准设置标识、施划标线。
17
小区道路改造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有条件时,住宅单元入口应设置无障碍坡道。
18
绿化设施
绿化改造应结合小区原规划布局形式、环境特点和用地具体条件合理改造,对缺损树木进行补植.
19
对严重影响居住采光、通风、安全的树木,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及时组织修剪。
20
照明设施
小区照明设施改造以经济、简洁、高效为原则,做到照明适度。
21
公共照明设施宜采用节能型LED光源,可考虑采用声控或光源感应等自动控制方式。
22
应急灯宜设在侧壁,应急照明要满足紧急情况下人流疏散的要求。
23
安防设施
小区宜实行封闭式管理,主要出入口应设置车辆进出管理系统,楼栋单元门应安装门禁对讲系统。
24
根据小区的现状,可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小区周界、重要通道、公共设施、车辆集中停放区域设置监控探头.视频监控系统应接入物业值班室,并可考虑介入街道、派出所等平台。
25
建筑物主体公共部位
建筑物楼内梯道区域墙壁老旧脱落或破损严重的,应采取破除,重新粉刷,宜优先选用涂料、饰面砂浆等不易剥离脱落的材料。
26
建筑物外立面老旧脱落或破损严重的,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与原外立面一致的材料进行修复,宜“修旧如旧”,保证整体协调。
27
楼栋单元应普及安装楼栋门,更新或新装楼栋门风格应与小区整体统一。
28
修复楼梯栏杆、栏板、扶手以及踏步防滑条。
29
修复或增设屋面防水层,满足屋顶防水、保温、隔热等要求.
30
修复或增设用电保护和防雷接地设施。
31
维修房屋户外构造构件(含檐口、阳台栏板、入口挑檐、肋脚、散水等),构件应采用选用环保节能材料,保证结构安全,安装牢固,满足防风、防水、防火要求;拆除或加固日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的飘蓬、空调机位等户外附加构件。
32
协商小区业主拆除或加固日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的已建防盗网
33
改造不规范遮阳篷、防护设施以及临街广告招牌,统一材质、样式,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临街建筑不应采取外飘的防护设施,确需安装的应在建筑物门窗的内侧设置通透、美观的防护设施。
34
公共空间
维修小区围墙,风格应在尽量保留原有风貌的基础上,与小区整体协调统一.
35
小区公共休憩设施等城市家具应配合住区内建筑、道路、绿化及其它公共服务设施而设置,起到点缀、装饰和丰富景观的作用。
36
小区公共空间条件满足的,可引入第三方设置快递服务设施.
37
小区公共空间条件满足的,可增设风雨走廊,同步设置文化长廊、宣传栏、电子信息牌等功能设施.
38
协商小区公共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各类管线产权单位整治管线乱拉挂,可根据业主需求及结合路面工程的现场实际情况,实施管线下地,当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下地时,应对架空线进行规整处理,清理废线。
39
对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违规户外广告以及危及房屋安全的,由执法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拆除或整改。
40
按照《城镇环卫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等相关标准内容,对老旧小区公共厕所进行提升改造.
楼座房号: 建筑面积总和: 平 方米
业主(代表): 是否委托填写:否/是(请选择)
填写人签名: 填写时间: 年 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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