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原环保热力登封有限公司东区热力调度中心用地地形测绘合同委托方(甲方):中原环保热力登封有限公司承揽方(乙方):郑州乾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测绘范围:中原环保热力登封有限公司东区热力调度中心用地征地范围。 第二条 测绘内容:1、本测区E级GPS控制测量;2、本测区1:1000比例尺数字化地形测量;3、测量成果为1980年西安坐标系、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序号标 准 名 称标准代号标准1城市测量规范CJJ899行标2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国标
2、3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6国标4大比例尺地形图机助制图规范GB149112-94国标51:500、1:1000、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B/T149122005)国标6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18316-2001)国标7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1991)国标第四条 测绘工程费:1、取费依据:根据国家测绘局2002年1月颁布测绘工程产品价格为依据,最后双方协商定价。项目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元)备注地形测量55亩549.430217建筑物放线、定桩3件(4点/件)2594.327783不含税价:3
3、6893。20元税额:1106。80元2、工程总价款:经协商本工程总价款(含税)人民币叁万捌仟元 整(小写:¥38000.00元整)3、付款方式:本项目资料全部上交给甲方后,甲方在取得乙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并验收合格后须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货款。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1、自本合同签订3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和提出技术要求。2、应当负责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1、自收到甲方提交有关资料和技术设计书之日起3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2、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按合同工期确保测绘项目完成。第七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1
4、、本测区全部成果应于年月日前交委托方。2、由于甲方造成的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延误时间则不在工期之内。第八条 测绘成果1、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果(见下表):序号成 果 名 称规格数量11:1000比例尺地形图3套2相关资料的电子光盘1套第九条 甲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由于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时,甲方应支付工程总价款的50;完成工作量超过50时,则甲方应支付工程总价款的100。2、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同时工期顺延.3、甲方未按期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延误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第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3、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第十一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 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 附则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以及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委托方单位名称(盖章): 承担方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 日